左宝贵字冠廷,山东费县人(今属平邑县)。1837年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幼时父母双亡,以皮匠为生计。1856年,他投效清江南军营,初隶僧格林沁部,参与镇压太平军和捻军起义。因作战勇敢,屡建战功,先后由千总、都司、游击、副将升至热河高州镇总兵。1875年,左宝贵率军驻奉天。 左宝贵是回族,经常去清真寺做礼拜。他非常敬重那里的赵阿訇,一次,赵阿訇对他说:“除恶铲霸,休畏权势;济贫安良,不分民族。”左宝贵深以为怀。他在奉天驻军近二十年,在致力军务的同时,非常热衷于公益事业,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他成立了“牛痘局”,每年春秋两季给儿童引种牛痘预防天花;他在练兵所、南、北清真寺等处办义学,免费收平民子弟入学;他开设“济良所”,收容逃出来的妓女或婢女,让她们从事工益劳动,为愿出嫁者择婿婚配;他开设“育婴堂”,收养弃婴和孤儿;他开粥厂,每年入冬向饥民施粥三个月。1888年8月13日,浑河决口,左宝贵率军抢险、收容难民、助修房屋,后在1893年春募款在浑河渡口修建了第一座大桥,取名“德胜桥”。由于左宝贵爱民如子,做了很多善事,老百姓常亲切地称他为“左大人”。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左宝贵率兵人平壤抵抗日军,坚守于平壤玄武门。他登城督战,身先士卒,亲自开枪射击日寇,威震敌胆。9月15日,在激烈的战斗中,左宝贵身中敌弹,壮烈牺牲。9月23日,清光绪帝下旨:“……建立专祠,谥忠壮,赐太子少保衔。赏骑都尉兼骑尉职。” 左宝贵殉国后,奉天人民悲痛万分,在外攘门(小西门)外建起“左公祠”,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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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族有传统的婚礼与婚姻风俗。古有“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以及“抢婚”、“童婚”等习俗。婚姻由父母包办,强调门当户对,严禁近、远亲和同宗同姓及与异族结婚,婚俗比较繁琐。这些风俗,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变化,封建迷信色彩逐渐被摒弃,新的内容增加,提倡男女自由恋爱,简办婚事。一般婚姻要经过订亲、纳吉、纳币、亲迎等过程。 订亲 一般通过媒妁介绍,男女双方认为年龄、文化、经济条件合适,又符合宫合(属性)即可订亲。订亲时,男方由父母或其他亲属陪同前去女方家,并由女方家设订婚宴。男女双方互赠纪念礼物,照订婚相。 纳吉 又叫择日,即由男方通知女方结婚日期。旧时择日要找懂占卜的人选择吉日,建国后由男女双方商定,多选双方的方便日期。 纳币 就是送彩礼,男方送女方的彩礼厚薄视自己的经济条件而定。彩礼中一般配有新娘的民族服装、新娘父母兄妹的衣物等。女方带嫁妆时也要回赠同样范围的礼物。 亲迎 即是结婚仪式。首先在新娘家举行醮礼。结婚当天,新郎由上一辈人陪同到新娘家,新娘家摆结婚宴,还要用各种方式考问新郎。摆席完毕,新郎被引进宴席,和新娘同席而坐,男左女右。继而先男后女,互相斟酒作揖,并互赠纪念品。迎娶新娘后,要举行交拜礼、宴席礼、合房礼等。喜宴规模比女方盛大,亲戚朋友欢聚一堂同贺新婚,席后歌舞娱乐一番。 婚后第三天,新娘由新郎陪同回娘家,同女方家属、朋友再举行一次小宴,以示结婚顺利,答谢父母养育之恩。 婚俗中还有“回婚礼”,是为结婚六十周年而举行的庆祝活动。
旧时,满族的家庭组织与结构传承着穆昆与哈拉制。“穆昆”是家或家族的意思,“哈拉”是姓或氏族的意思。“穆昆”是最基层的家庭结构,是以血缘关系为联结的纽带,族长为“穆昆达”。穆昆组织源于氏族社会,是满族社会最基层的血缘组织。在满族聚居区中,往往是聚族而居,穆昆组织有着很强的凝聚力,同一穆昆的人,因有血缘维系,有着一种特殊的亲情,往往是一人有事,群体相助。祭祀共同的祖先,在续谱、祭祀与外家族发生利益冲突时,穆昆的凝聚力显得特别突出。 随着历史的发展,人口的繁衍,家庭的结构自然便出现了代际和亲缘关系,满族早期的家族结构是实行年长请子别居和各居的习俗。就是在一个家庭中,儿子长大了,要分居另过,但小儿子随父母。儿子虽然分居另过,但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种习俗的形成和早期满族的渔猎经济相关,因生活资料来源的不稳定,这样的家庭结构有利于生产。 当满族进入农耕时期,由于生活的稳定、生产力的发展、家庭经济的提高,曾一度义以人丁兴旺的儿世同堂为荣。这和汉族文化的影响有关。此时的家庭不仅有血缘关系,同时也有经济关系了。分家别居时,也要分家产,小儿子随父母同居,父母故去后,家产由小儿子继承。 长子在家族中有特殊的地位,家谱要由长房长支保管,家中祭祀、续谱等事宜,要由长子操办。满族非常重视家族的接续,兄弟中没有子嗣的,要在近支中选子侄为继嗣,以此接续香火,但长子不能过继。 和汉族不同的是,在满族的家中,女人的地位比较高,家庭中诸如生产、经济、人际关系等,都由女人主持,在某种程度上还保留着母系氏族的遗风。在满族的家庭中有重小姑的习俗,特别是未出嫁的姑娘,在家中兄嫂都要高看一眼。出嫁后,姑奶奶在娘家也受最高礼遇。 哈拉是满族的姓氏,是由同一姓氏的穆昆组成的。穆昆可分若干支,同一哈拉的不一定是同一穆昆,但同一哈拉的穆昆都是同一姓氏。据《清朝通志》载:满族的姓氏有647个,在这些姓氏中,有同宗异姓,也有同姓异宗。 以血缘为群体维系的哈拉和穆昆,都要定期召开全体大会。民主、公正地推举年长或有出色生产经验、受到众人拥戴的人做氏族长“哈拉达”或家族长“穆昆达”。哈拉达、穆昆达分别负责掌管氏族、家族内部的婚姻、祭祀、续谱,联合进行渔猎生产,召集公众大会及竞技活动,裁决族内的纠纷、争讼等事宜。清末民国时期,哈拉达和穆昆达受到统治者的控制,一般由官方委派任命,这就在家族的结构上染上了官方的色彩。
朝鲜族的饮食风俗有着浓郁的古风,其制作方法更是多种多样。 谷食习俗。朝鲜族精于种稻,所以日常主食是稻米,居住在山地的也吃小米和玉米。最能显示民族风格的是特制的糕饼、糖果和冷面。糕的种类很多,有用米和米面做的打糕、片糕、切糕、散状糕、发糕等。用米做的打糕是把煮熟的糯米或小黄米放在木槽子或石槽子里,用打糕槌槌打成黏团状而成,吃时切成条或块,吃时蘸糖,是朝鲜族逢年过节、红白喜事招待宾客的主食。用米面做的发糕、蒸糕,又松又软,吃起来香甜可口。松饼更有特色,是把米面蒸熟后打成大黏团儿,再擀成小薄片,或把和好的米面擀成小薄片,然后用小豆、豌豆、芝麻、苏子、栗子、糖等做馅,包成半月形,放进锅里,蒸熟即成。 朝鲜族的冷面更是别具一格,做法是以适当的比例把荞麦粉、面粉等掺和制成面条,用精牛肉或鸡肉、鸡蛋熬汤,汤熬成要待冷却后再放油。面条煮熟后用水泡凉,挑到碗中后,放入香油、胡椒、辣椒等调料,再放入牛肉片、鸡蛋丝、切开的半个鸡蛋、苹果片或梨片,吃起来真是风味独特。冷面风味主要在汤,也有的在熬汤时放入甘草等中草药,吃起来既有一种特殊的药香,又有丰富的营养。朝鲜族有正月初四中午吃冷面的习俗,认为这一天吃了长长的冷面条,能长命百岁,故又称“长寿面”,因冷面清香可口,后来渐渐地由岁时食品变成为日常的食品了。 朝鲜族特别能精制糖果,其种类很多,如糖饴、饴糕、茶食果、煎糕等都很有特色。糖饴是用粮食做的,根据种类可分为黏饴、小米饴、高梁米饴、玉米饴等。饴制好后,在饴表面上再粘松子、芝麻、核桃仁、炒黄豆等,吃起来又甜又香。饴糕,制法是用糖稀或蜜拌米面制成,这种糕香甜耐饿,携带方便,因此出外狩猎或长途跋涉者多携带此糕。油米倮的制作是把半熟的米面或白面压成各种形状的薄饼,晒干后再油炸,炸后涂上一层蜂蜜或糖稀,然后再粘上米花或芝麻。这种油米果一般是在岁时节日或婚丧嫁娶摆席之用。煎糕的做法是把精选的果类或莲根、生姜、桔梗、人参等放进蜂蜜或白糖里,慢火煎熬而成,煎糕用于冷食。 食肉习俗。朝鲜族喜欢吃牛肉、猪肉、鸡肉、海鱼,尤其喜欢吃狗肉,认为狗肉营养丰富,喜欢熬狗肉汤。特别是三伏天,喝狗肉汤成俗,认为对身体是最大滋补。对狗肉的吃法主要是煮,把煮熟的狗肉撕碎盛盘,然后蘸蒜泥、盐末,吃起来肉香满口。狗蹄、狗心肝、狗皮,更是佳肴。 朝鲜族的肉类菜肴种类很多,其中最能显示民族风味的有悦口子汤、辣香汤、牛肉烤、生牛肉脍、花菜、水正果等。悦口子汤的做法是用“神仙炉”(即火锅)随煮随吃的复烩汤,汤里放入鱼肉、苏菜、石耳、蘑菇、胡桃仁、银杏(白果)、黄栗仁、鸡蛋丝、辣椒丝,这些可以随人口味,自由选放,香味适口,所以叫“悦口汤”。辣香汤原做法很简便,就是在酱汤里放入辣椒、苏菜等即成,后来发展到先用牛肉、鸡肉、海鱼等放在清水中熬成汤,汤制好后,再放入豆腐、粉条、豆芽菜、萝卜、鲜蘑,鸡蛋丝、辣椒丝等,这种汤香辣可口,能发汗醒酒,足朝鲜族喜欢吃的美味。
鄂温克人对火异常崇拜,他们认为火给了人间温暖和光明,火给了人们熟食,但火也能烧毁一切,给人造成巨大的损害,因此,对火极为崇敬。认为火的力量是不可思议的,是极为神秘的,是由神来主掌的。火神在鄂温克的传说中是一位老太太,在鄂温克族供奉的所有神中,唯独火神是由妇女来供奉的。每年腊月二十三日傍晚,家家户户都要举行祭祀火神的仪式。为了表示对火神的敬重,从这一天起,三天之内,不准清扫室内卫生。在日常生活中,不准用带光的铁器捅火,不许用水泼火,严禁向火中扔脏东西,禁忌女人从火上跨越,不准小孩玩火,更不许用火去吓唬狗。 鄂温克人极为崇拜熊,认为熊和自己的祖先有血缘关系,认为“人熊同源”,把熊当成自己的祖先加以崇拜。由于这种图腾崇拜心理,所以严禁直呼熊名,而称公熊为“合克”,意为外祖父、祖父;称母熊为“额握”,意为外祖母、祖母。打死了熊,严禁说熊死了,而只能说“熊睡觉了”,打死熊的枪也不准叫枪,只能称为“吹火器”,鄂温克语叫做“呼香吉”,其意是说这东西是不会打死任何东西的,以此来请求熊不要对猎人报复。 当猎人从密林中把猎获的熊往家驮时,见了家人要学乌鸦“嘎嘎”的叫声,家里人也要学以同样的叫声,不许说打到了熊。当熊肉煮熟、全家人吃熊肉时,也不准说吃,而要学乌鸦“嘎嘎”地叫几声,然后才能吃。其意是告知熊,不是我们在吃你的肉,而是乌鸦在吃你的肉,这是惧怕熊报复的恐惧心理的表现。在吃熊肉时,严禁吃熊的脑、眼睛、心、肝、肺和食道,鄂温克人认为熊的灵魂就寄存在这里。严禁男人吃熊的前肢,认为倘若吃了熊的前肢,将来在狩猎时,会被熊夺去猎枪。 鄂温克人在剥熊皮前,要先让老人验看这只熊是公是母。因熊的生殖器和人的相似,在剥皮时,要遮盖下身,不准年轻人观看。如果是公熊,要把睾丸割下挂在树上,认为这样做,以后熊就不敢见人。剥熊皮的刀子,此时不准称刀子,要叫“刻勒根吉”,其意是什么也割不动的钝刀。 鄂温克人礼俗中的禁忌也很严。男子成了大伯和公公以后,在弟媳和儿媳面前不能袒胸露腹,不许谈吐粗俗,更忌谈论男女风情之事。公公、大伯子不许坐到儿媳、弟媳的炕上,更不准卧在她们的铺位上。儿媳、弟媳如有缺点,公公、大伯子不能直接批评,要由婆婆、嫂嫂子出面说服教育;倘若婆婆、嫂嫂没在家,公公、大伯子需要指正的话,也要把儿子、儿媳或弟弟、弟媳一同叫来,和和气气地当面指正。 春节期间拜年的习俗也有禁忌。如果家中有长辈已故尚未满三年的,儿孙不能去亲友家拜年,要在家守空灵。空灵一般置于南炕或西炕,铺褥放枕,设置供桌,上摆祭品,儿孙守候在旁。亲友来拜年,先跪拜祖神,然后跪拜空灵,守候在旁的儿孙也要和亲友一同跪拜。
傣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自远古以来傣族先民就繁衍生息在中国西南部。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傣族服饰与服装特点。 傣族男子服饰 男子上装一般穿无领对襟或大襟小袖衫,下装一般穿长裤,毗邻缅甸一带,下装也穿“笼基”,形似妇女的筒裙,但稍短,不足三尺长,颜色较素,不起花纹,多为方格或一色。用白布或青布包头,有的戴呢礼帽。过去习惯上赤足,现在多穿革履或鞋。男子文身的习俗还比较普遍,傣族文身是一种古老的风俗。男子文身,是属于婚姻关系的成年仪式,认为文了身,才是个男子,否则,要被女人们讥笑,也就不容易求得女子的爱。文身部位多在胸、腹、四肢,而不及于面部。所刺花纹有动物状,多为虎、豹、象、狮、龙、蛇及怪兽,也有刺色鸟的,但不刺家畜如牛、马、鸡、猪。刺图案花纹,通常为曲线组成的图案,圆形、椭圆形,也有字花纹及三角形和方形图案。还有把傣文、缅文、暹罗文的字母或成句的佛经刺在身上的。 傣族妇女服饰 傣族妇女服饰较为复杂,很富有民族特色,但各地差异较大。 西双版纳傣族妇女服饰,内穿浅绯色紧身小背心,竖镶有彩色花边,外着大襟或对襟圆领窄袖短衫,袖管又长又细,细到仅够穿一只胳臂。有些地方腰身瘦窄,下摆宽大。身着色彩艳丽的花筒裙,结发于顶,常插以梳子、鲜花或覆以花头巾。饰物有耳环、手镯、腰带之类。耳环为金、银材质,手镯多为圆体银手镯,腰带也是用银打制的,有花纹。着紧身衣长只到腰部,筒裙样式也很有特点,裙长一般至脚背,束于胸腹交接处,色彩鲜亮,质地柔软单薄,恰到好处地显露了傣族妇女娇柔苗条的体态。 傣族的“花腰”特色 傣妇女上衣有两种,即贴身短褂和无纽扣外衣。短褂多用土布或蓝色、粉红色、草绿色绸子做成,长及腹胸交接处,短褂前下摆处钉着一排晶莹闪光的细银泡,外罩一件只可遮盖胸部的蓝色或粉红色无领无纽短衣。外衣襟边和摆边以红、黄、绿、白为饰,袖细长及腕,并以数道彩色布料饰于下截。下穿宽大的土布筒裙三条,分为内筒裙、二筒裙和外筒裙,下腿着青布绑腿。穿时,第一层穿内筒裙,将裙小头套至腰部,折向左面系上腰带,最后将外筒裙穿至比二筒裙稍高,以一条自织的艳丽多色的彩带绕腰数周,既可系裙,又可束腰,“花腰”即由此而得名。 此外,傣族女子还有漆齿的习俗。女子到15岁时,便结伴染齿,表明自己已跨入了青年的门槛。染齿的原料主要是掺有少许松脂的黑烟。一些傣族妇女,还用嚼槟榔的方法来加深牙齿的颜色。她们嚼的槟榔,有的是真正的槟榔果,更多的则是自己配制的一种土槟榔。
傣族是云南特有的民族,世代生活在热带、亚热带气候的肥沃富饶的坝子,主要聚居在西双版纳、德宏两州和耿马、孟连、新平、元江的河谷坝区,小部分居住在景谷、景东、金平、双江等30多个县区。傣族有水傣、旱傣和花腰傣之分。 傣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自远古以来傣族先民就繁衍生息在中国西南部。公元1世纪,汉文史籍就已有关于傣族先民的记载,称其为“滇越”、“掸或擅”、“僚或鸠僚”;唐宋时期,称其为“金齿”、“黑齿”、“花蛮”等;元明时期,称其为“白夷”、“百夷”、“伯夷”等。傣族人过去自称为“傣那”、“傣雅”、“傣绷”等,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傣族人民的意愿,正名为傣族。 “傣”有两个含义:一是“谷仓”,古时候傣族自称“滚傣”,意为“谷仓人”,见面则以“毫丁傣”(意为谷满仓)相问候祝福;另一种解释是,“傣”即傣语中的“犁”的谐音,傣族自称“滚傣”,意即“犁田的人”。两种解释都说明傣族的族称与水稻有密切关系,是一个水稻民族。 傣族有民族的语言和文字。傣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居住在西双版纳地区的傣族属傣泐支系,讲傣泐方言;居住在德宏地区的傣族属傣那支系,讲傣那方言;居住在景谷、双江、耿马等地区的傣族,是傣泐与傣那两个支系的结合部,故通用两种方言。傣文属拼音文字,主要有西傣文和德傣文两种。西傣文又称傣泐文,主要通用于西双版纳地区;德傣文又称傣那文,主要通用于德宏地区。 傣族自古以来形成了尊老爱幼、和睦相处、不偷不骗、多行善事不作恶的良好社会公德和风尚。走路要让老人走在前,大事要听老人意见;饭桌上,老人坐首位,好菜要先敬给老人。热情待客是傣族的传统,到傣家做客,会受到主人“泼水”和“拴线”的礼遇,以祝客人吉祥如意。 进入傣家竹楼,要将鞋子脱于门外;在屋内走路要轻;不能坐在火塘上方,不能跨过火塘;不能进入主人的内室;不能坐在门槛;忌在家里吹口哨、剪指甲;晒衣服,上衣要晒在高处,裤子和裙子要晒在低处;进佛寺要脱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怒族的婚姻制度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少数富裕人家有一夫多妻的现象。过去,怒族社会曾经存在着亚血缘内婚的残余,大部分在同一氏族,甚至是同一家族内进行婚配,即除了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外,叔伯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婚配。在怒族人看来,这种族内婚可以促进家族之间的友好关系。 族婚姻主要由父母包办,但婚前可以自由恋爱。当子女与父母意见不合时,不屈服的恋人总是选择“逃婚”或“偷婚”。 怒族青年男女约会情景比较特别,他们约会时,都不说话,而是通过弹琵琶和吹口弦表达感情。 怒族青年男女结婚,一般选择在属龙或属蛇的日子,因为龙和蛇在怒族的观念中是吉祥如意的象征。婚礼前几天,全村寨的各家各户都派出得力的男子或女子,到男方家帮助料理结婚的有关事务。女方家也忙着做嫁衣、买首饰、请陪娘、邀请宾客。 迎亲是怒族婚礼中最为热闹的场面。迎亲队伍中一定要有一名歌手前往,只有待他将女方挡路的歌手唱败,方能将薪娘接去。当陪送新娘的队伍进入男方村寨时,早已在旁迎候的男方家的人忙向来宾连连敬酒。来到新郎家门口时,新郎的舅舅和舅母要向送亲的人们敬一杯竹筒酒,敬完新娘和送亲的人们,新郎、新娘才能迈进男方家的门。进门后,新郎要牵住新娘的手,把新娘迎进新房中。待新娘进入房中,鸣枪三响以示庆贺,亲友们则跳起怒族的“足踏舞”,以有节奏的舞步跟着进入房中,并在房中的火塘边跳。接着,由一德高望重的老人向新郎新娘祝婚,祝福新人婚后幸福吉祥、子孙满堂等。之后,男方家的人热情地向送亲的人们连连敬酒,气氛相当热烈。 怒族的婚礼是歌舞的盛会,青年人弹奏起琵琶调,吹起口弦曲,跳起“琵琶舞”和“锅庄舞”,尽情欢歌。老年人边向新婚夫妇祝福,边唱《婚礼歌》,一派喜悦之情溢满庭院。三天后,新郎新娘要回娘家,经过回门再回夫家,才算正式步入他们的家庭新生活。 在怒族小家庭中,家族氏系按父系计算,男子才能当家长,男尊女卑尤其明显。如妇女不能参加氏族或村寨事务,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中的祭祀及各种典礼,妇女从男子面前走过时,要弯腰而行。
壮族源于古代南方的百越族群,史籍中称为“僚”、“俚”、“乌浒”,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壮族的风俗习惯有哪些特点。 壮族的饮食特征 糯米及其制品在壮族的饮食生活中有扮演着重要角色。壮族是农业民族,种植水稻、玉米、豆类、薯类、瓜类、果类,饲养猪、牛、羊畜类和鸡、鸭、鹅等禽类,在生产和生活的长期实践中,认识了各种町食用的野生植物和动物,风味美食甚多。 壮族的婚姻习俗 一夫一妻制是壮族婚姻的基本形式,各支系都实行家族外婚,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以通婚,但姑表不能结亲。侬人支系中,多实行单线姑舅表婚,即姑母的儿子与舅父的女儿通婚,严禁舅父的儿子与姑母的女儿通婚。有的地方壮族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即婚后第二三天,新娘便回娘家居住,只在农忙或节日期间来夫家住几天,也称为“不坐家”。丈夫则每隔十天半月便要带上礼物前往女方家探望妻子,住上一两天,帮岳母家干些活。不落夫家的时间长短不一,视双方的感情进展而定,数月至数年不等,一般是女方怀孕后才正式来丈夫家生活,才“坐家”。 壮族的丧葬习俗 历史上壮族曾实行木棺火葬,清代以后,普遍实行木棺土葬。近现代壮族各支系的丧葬仪式基本相同,盛行木棺土葬,对非正常死亡者实行火葬。从婴儿到老人死亡,埋葬方法各不相同,结婚以前死亡者,穿戴和安葬较为简单,对于老年人的正常死亡,要履行多项仪式:接气(表示接受死者的事业与希望)、净身更衣、停灵待亲、报丧、入殓守灵、糊扎棺罩立孝杆(让死者沿着孝杆爬到天上去享福)、赎魂、开路与超度、举行葬礼。 壮族的自然崇拜 壮族先民崇拜的对象基本上包括了自然界的主要神祗。铜鼓不仅是乐器,而且是神器,它可以沟通鬼神和人们的思想,自古以来壮族先民击铜鼓伴歌舞以祈年禳灾,因此壮族把太阳纹、雷纹、云纹、蛙纹等自然崇拜的对象刻画在铜鼓上进行膜拜。此外在民间还有城隍、三官、火神、龙王、石神、土地神、山神、龙树等祭祀神灵。如壮族认为“土地公”是一方之主,是主管一切吉庆、灾难的神,以前每村都有土地庙,每家每户要用红纸写上“福德土地之位”贴在墙上祭拜,左右再贴“土中生白玉,地内出黄金”的楹联,逢年过节都要供祭。 壮族的灵魂观与祖先崇拜 灵魂观念在现代壮族中还很浓厚,各支系在过年时都要举行招魂仪式,不仅给人招魂,而且给猪、牛、马、鸡及五谷招魂。壮族认为鬼魂和灵魂是有区别的,灵魂与肉体是结合在一起的,只有在人做梦或生病时才会脱离。鬼魂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是人死亡后由灵魂变的,有善鬼和恶鬼之分。生前是坏人,死后变恶鬼,或生前是好人,但由于恶鬼作祟而非正常死亡者也被视为凶鬼,对它们除采取祭祀讨好外,常采取以一些物件、仪式进行驱逐。只有生前是好人,年满花甲而正常死亡者才被视为善鬼,人们通常采取亲近和依赖的态度,祈求它们保佑平安、顺利。 人们对本部落亡故的头人或祖先、“布摩”等怀有崇敬的心情,由此产生了祖先崇拜,在丧事的办理,坟地的选择,农历七月对祖先的祭祀等都反映了壮族祖先崇拜的情况。 “布摩”是壮族原始宗教的祭司,由古代的男巫演变而来,是沟通人与神的桥梁,其职能主要是祭祀、祈祷、禳灾。
苗族的婚俗习惯很具特色。苗族恋爱婚姻,多为自由选择,旧时也有“游方”的习俗,即农历正月初一后,未婚男青年吹芦笙、吹口哨或拉二胡走村串寨寻找意中人。“走寨”是苗族青年特有的社交活动,也称“走妹”。通常在晚饭后,男青年成群结伴吹着木叶或指哨,去到女青年集中的地方,一家一家的坐着闲聊,起初是一群人,最后剩下一对对的有情人单独相处。青年男女通过“走寨”产生感情后,即可以互赠礼品定情,若得到父母同意,便可以定亲。以后每逢年节,男方要给女方送些食品,女方也要给男方父母做些手工制品回赠。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就可以成婚。 苗族的婚姻,也可通过媒人说亲,父母包办。同姓之间不通婚,多数为姑表婚。近年来苗族青年男女主要是在赶集、踩花山等节日和公共活动中寻找意中人,他们通过对山歌或主动搭讪相互了解。如果是彼此情投意合,到第二天清早,男带女或女带男到家里去做客吃饭,父母会以酒肉热情招待。以后每逢集日,双方相约前往,直至成亲。 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愿意结婚。姑娘便随小伙子到家中,男方父母用公鸡、母鸡各一只在姑娘头上绕一圈,第二天男方媒人带上烟酒去女方家通报信息,双方同意后,进行提亲。男方家于阴历上半月逢一、三、五的一天,请媒人、陪郎同男青年一起带着礼物到女方家,姑娘会约女友来看对象。如男女愿意,父母一般不会反对。再过一两天,男方媒人会带上七八对鸡去女方家,商谈礼金、烟、酒、肉等数量。 此后一个月左右,男方父亲带着儿子或陪郎,带着商定好的礼金和礼品,到女家“贺亲”,畅叙亲家情谊。婚前,男方要赠予女子项圈或其他银饰物,女方也会回赠男方银饰物。之后,由男方择定婚期,请媒人告知女方家,女方父母若有异议,则以其确定日期为准。 娶亲要历时两天。第一天,男方家组成接亲队,由媒人、陪郎等陪新郎到岳父母家,礼品多为烟、酒、食品和一对鸡,鸡切块或剁碎与辣椒面拌炒做汤,分给客人喝,鸡头由舅父吃,边吃边看鸡舌软骨顺扭情况及头骨细纹,预示夫妻今后的关系,其间芦笙歌舞通宵达旦。第二天早上,新娘拿出自织的花衣,由本家姐妹或嫂给新郎、陪郎穿上。新娘离家前要大哭一场,新郎要向新娘家人依次磕头,媒人、新郎、陪郎到屋内接出新娘、伴娘。到新郎家时,领新娘、伴娘进新房休息。晚餐时,新娘、新郎分别陪送接亲的男女客人吃饭,不需向客人敬酒。晚上,贺喜的亲友们男女老幼喝酒唱歌,通宵达旦。新郎、新娘不入洞房。 花苗需在婚礼结束当晚回门,而其他支系有的3天、7天、半月、一月时间不等。回门时,新婚夫妇要带上炒面、宰了的鸡(成对)、熟鸡蛋,分别送给娘家亲戚,娘家亲戚要送给安家牲(雌畜),俗称“姑娘牛”或“姑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