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布朗族服饰特点。 聚居在西双版纳州境内的布朗族,男子上穿对襟无领长袖衣,下穿大裆裤,长及脚踝上方,过去喜欢用蓝布或黑布包头,老年人则用白布包头。 妇女上穿一件对襟圆领贴身汗褂,圆领及胸襟处饰以彩布、花边,左右衣襟上各安一个外贴小口袋,胸襟上钉一排小纽扣。外加一件斜襟窄袖衣,紧腰宽摆,长及臀部,双襟在胸前交叉叠合,然后衣服上的两根布带在腋下打结。亦可敞开穿,露出汗褂前襟部分,显得潇洒大方,外衣下摆边沿饰以各色彩布滚条和花边。汗褂的布料多为颜色鲜艳的净色布,而外衣布料多为黑色、蓝色及粉红色、绿色等。下穿黑色、蓝色和多色印花筒裙,裙子下摆镶饰彩布滚边和花边。老年妇女则喜欢穿手工纺织的筒裙,这种裙子膝部以上织有红、白、黄、黑、绿等彩色条纹,膝部以下拼接绿色或黑色布,里面还必须穿一条白色衬裙,衬裙比外裙稍长,穿的时候露出衬裙下摆的彩绣图案,看起来古朴、美观。 女子均挽发于顶,缠头帕。布朗族妇女尤其喜爱银饰品,因为在布朗族看来,佩带银饰品,不仅是富有的象征,也是为了吉利、避邪、兼有“护身符”的作用。 布朗族青年男女的漆齿习俗,主要用于布朗族成年礼。届时,凡15岁左右的男女少年汇聚到一家竹楼里,用一种布朗语称“考阿盖”的树枝烧成黑烟,互相给异性“漆齿”。经过这样互染牙齿的活动,便视为成年人了。此后,便可公开参加村社社交活动,并获得恋爱、结婚的权利。漆齿还有一种方法,即嚼烟法,天长日久,牙齿即被染成黑色。 布朗族的文身也很有特色,此俗仅系男子所为。民间有谚语说:“蛙腿尚有花纹,男人之腿怎可没有花纹”。布朗族男子,一般在十四五岁时行文身俗。文身图案极多,有刺龙、虎、麒麟、凤凰等吉祥动物的,有刺鱼鳞状的,有刺蕨叶状的,有仅刺傣文字母的。不论刺哪一种,都暗寓某种“咒语”于图案内,或用其避邪,或用其防身,或用其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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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境内的布朗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的布朗山、巴达、西定、勐满和打洛,景洪市的小勐养、大勐笼,勐腊县的勐捧镇、芒果树乡,其他散居在思茅、临沧和保山等地区。下面是你应该了解的一些布朗族的资料。 布朗族民居 布朗族多分散在偏僻的边远地区,居住在海拔1 500米以上的山岳地带、崇山峻岭之间,各地房屋建筑形式略有不同。 布朗族的居住形式因地制宜,主要分地居式和竹楼两种。 勐海地区布朗族的住房为干栏式建筑,俗称竹楼,有上下二层,楼上住人,楼底关牛马猪鸡,安置舂碓,还可以堆放干柴及其他杂物,不砌围墙,四周有栅栏,设进出口。竹楼屋顶为歇山式,分为四面,脊短坡陡,下有披屋面,呈重檐式,屋顶用草排或瓦片覆盖。下檐伸至离地面1米半处,搭在栅栏上。楼室门口一方安置木梯一架,一侧设有阳台。 布朗族建房有“贺新房”的独特仪式。“一家盖新房,全寨来帮忙”,这是布朗族的一条古规。布朗族建盖新房是集体协作,一般择傣历四五月间盖新房。建房过程中要进行一系列的祭祀、占卜活动。盖一幢竹楼,靠近火塘边有两棵木柱代表家神柱,靠里侧的一棵为男性柱,布朗语称“绍艾”。靠外侧的一棵为女性柱,称“绍南”。竖柱之日是建盖竹楼的高潮,全村的成年男子都来帮忙。新房落成后,主人家要举行贺新房仪式。搬人新房的当天晚上非常热闹,全村亲友都来贺新房,并携带一些米、盐或一两块钱送给主人,主人要煮猪头肉招待前来祝贺的客人,并请来男女歌手各一名来唱贺新房调。有的还要举行拴线仪式,预祝新房的主人大吉大利。 布朗族婚恋嫁娶 布朗族实行一夫一妻的家族外婚制,青年男女社交和恋爱都非常自由。 恋爱。布朗族恋爱方式多种多样、别具一格。小伙子们向姑娘求爱的方式之一是送鲜花。当一个小伙子爱上某个姑娘后,便将自己采摘的鲜花送给她。如果姑娘对送鲜花的小伙子钟情,她便当即把鲜花插在头上。双方定情后,姑娘就在发髻上插一朵白花,表示自己已有所属。而善于唱歌的小伙子,则常以歌声为媒,向姑娘求爱。夜访,即串姑娘,布朗语称“邀贯奇”,是布朗族青年男子寻觅对象的主要方式。 订婚。当男女青年有情有义,准备结合时,男青年的父母要备好一包茶叶、一包旱烟、一包干辣椒,请媒人送给女方父母。女方父母在多次说媒后才收下礼物。而小伙子则留下来,给女方父母捏背按摩,表示孝敬,然后就可与姑娘同床共宿了。 婚礼。布朗族一般选择傣历四月或六月举行婚礼。男方家要杀猪备酒,晚上宴请亲戚邻居。来参加婚礼的人要给新人送去一碗米、一砣盐或锅、碗、礼钱等,表示祝贺。众老人依次给新郎新娘拴线祝福。散席时,新娘端着一盆热水和一块面巾,给客人逐个洗手揩净。最后歌手唱歌庆贺,至深夜方散,婚礼即告结束。
藏族人民的饮食习惯与内地有很大不同。他们吃饭要做到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作响,不大声嘻闹,拣食时手不可越盘。互不熟悉的男女,忌讳在一个碗内揉糌粑和吃糌粑。此外,饮食用的碗和茶具禁忌扣着放置,因为只有死人用过的碗和杯才能扣着放置。 藏族人民把敬青稞酒作为接待尊贵客人的一种诚挚礼节。替客人敬献酒时,壶、碗必须先倒满。客人不准端起酒杯即喝,必须先用无名指在酒杯中点三下弹向空中,以示祭天、祭地和祭祖先。而后,轻轻呷一口,主人给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至第四次倒满时,就得一饮而尽。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不然主人会不高兴,认为客人不懂礼貌,或认为客人瞧不起自己。 喝茶也是藏族人民待客的一种日常礼节,客人进屋坐定后,主妇或子女必来倒酥油茶,客人不必自行端喝,待主人双手捧到你面前时,客人才能双手接过去喝。喝茶时,不要大口吸饮,不要喝出响声来。每天吃饭时,往往由长者领先,然后大家共进。 藏族人民一般忌吃驴肉、马肉、狗肉和鸡肉等,凡盛过驴、马、狗肉的锅和碗,不再使用。认为吃这些动物的肉太脏,有罪孽,死后不能升天。在旧社会甚至连鱼也不能公开吃,遇到买鱼做鱼时,则称鱼为“球萝卜”,即“水萝卜”之意。 对于做饭的锅灶,也有禁忌,除了做饭时不能铲锅外,还忌讳用脚蹬踩灶台或坐在灶台上,要经常擦洗灶台和炊具,使之经常保持清洁。每当临近藏历新年时,要进行一次“土弃”。“土”意为烟,“弃”是擦拭之意。意思就是清扫烟尘,打扫、刷抹厨房以及灶台和房间等。平日点灶烧火时,不准夹烧猪粪、狗粪、旧鞋以及破布乱毡等不洁之物。否则灶神发怒,要惩罚做饭的人。
纳西族的舞蹈按不同的表演形式和表演场合,可分为四类:歌舞、乐舞、表演性舞蹈、宗教舞蹈。 纳西族民间歌舞十分丰富,有代表性的是《热美蹉》、《喂蒙达》、《阿哩丽》等。《热美蹉》主要用于丧礼期间的表演,是一种风俗性祭祀、驱鬼的护尸舞。具有原始歌舞的特点,无伴奏,歌舞一体,是罕见的保存完好的原始歌舞活化石。《喂蒙达》是一种以歌为主,以舞为辅的自娱性歌舞,特点是音调古朴深沉,舞步缓慢文静。《阿哩丽》曲调旋律流畅,节奏明快,舞步活泼。 乐舞是用乐器伴奏而无歌唱的舞蹈,以“打跳”最常见。“打跳”俗称“打腊哩”,常用的伴奏乐器有直笛、横笛和葫芦笙。“打跳”在摩梭人中最盛行。 表演性舞蹈以《麒麟蹉》、《勒巴蹉》为代表。《麒麟蹉》即《麒麟舞》,流行于纳西语的西部方言区。舞蹈分多个段落,多是模仿各种动物动作。该舞只在春节表演。《勒巴蹉》具有一些藏族舞蹈的元素,表演时,男子要穿藏式服装。“勒巴蹉”内容丰富,舞姿男刚女柔,节奏时急时缓,队形变化多端。 纳西族的宗教舞蹈较多,主要是丽江一带的“东巴舞”和宁蒗摩梭人的“达巴舞”。“东巴舞”包括300多种套数,如《大神舞》、《动物舞》等;《达巴舞》又以《含摆舞》、《甲胄舞》为代表,一般只在丧礼或超度亡灵时跳。
纳西族禁忌较多,下面我们列举说明一下。 纳西族是个极重信用且讲义气的民族,一般不计较客人因无知而产生的过失,但很看重平等与信用。所以在与他们交往时有什么要求最好能直接说明,不可欺瞒哄骗。 当主人敬烟酒、盛饭时,客人宜用双手相接,并表谢意。 吃饭时忌敲碗筷,忌翻菜,忌接连不断地夹菜。鸡头应让年长者享用,鸡爪不能给小孩吃(纳西族认为吃鸡爪的小孩将来写字手会发抖)。 主人盛饭时,客人要主动提出自己需要的饭量,不要在碗底留剩饭。共同进餐时,若已经吃完饭,最好陪旁人一会。若想提前离席,要招呼别人“慢请”。 到纳西人家里,不可当着主人或客人的面打骂小孩;不要主动进入老人和女人卧室。在泸沽湖地区,不得随意进入姑娘的“花楼”;不要询问“阿夏”朋友的情况;不得在家中唱情歌、吹口哨(认为会招引鬼魂)。 客人在座不准扫地;不得在客人离去时马上关门,应送客人至大门外。 在纳西族地区,不应因为一句随口而出的邀请便贸然进入婚宴;亦不能因为主人的“谢绝”而错过吊丧的机会。因为对纳西族来说,灾难和悲哀时刻得到的帮助将是友情最可靠的基础,甚至可以消除平时的积怨。反之,如果只在喜庆时道喜、不在悲痛时慰问的人,将被看作是虚假的或一般的朋友。 纳西族主要分布在滇、川、藏交界的横断山脉地区,绝大部分聚居在云南省,其中70%的纳西族聚居在滇西北丽江市、玉龙县,其余散居于宁蒗彝族自治县、永胜县和迪庆藏族自治州的香格里拉县、维西、德钦县等。四川省有纳西族八千多人,主要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盐边县,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有少量纳西族分布。西藏自治区有纳西族一千多人,主要聚居在芒康县
纳西族的传统节日有许多与汉族相同。如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而民族节日中,最具特色的要数棒棒会。下面我们了解一下纳西族较有特色的几个民族节日。 春节 春节,除夕宰鸡,以饭和肉喂狗,用猪头拜灶君,然后祭祖先。初一吃素,不出门,全家带着粑粑、菜、酒等物到祖先坟上拜年。初二洗头洗脚。初三祭天,这是整个村寨的共同活动,有的地方祭天时只许男子参加。祭天的目的是祈求人畜兴旺,五谷丰登。从初一到十五均不劳动,在家玩乐,青年们则随各地习惯举行唱歌或射箭等文娱活动。 丽江棒棒会 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是丽江纳西族的“棒棒会”。棒棒会的举行标志着春节活动的结束和春耕生产的开始。该会由“弥老会”演变而来,原是在寺院举行的庙会,清初改土归流后,赶会地点移到丽江古城内,并逐步发展成为准备春耕的竹木农具交易会和纳西族的传统节日。 三朵节 “三朵”为玉龙雪山之神灵,是传说中能征善战、济困扶危的英雄,故被纳西族千百年来崇奉为保护神。“三朵节”节期为每年农历二月初八日,原为纳西族祭祀自己民族保护神“三朵”的庙会。节日期间,除祭祀外,人们还要进行聚餐、对歌等游乐活动。1986年政府正式将农历二月八日“三朵节”定为纳西族的民族节日,届时全县放假一天,并由县政府具体安排各种节日活动。如举办各种展览、群众游园赏花、召开有关学术讨论会等。如今纳西族“三朵节”,已成了丽江最隆重的大型民俗文化盛会。 七月会 丽江“七月会”,于农历七月中旬举行,是纳西人的又一重要节日。会期十天左右,因以骡马、牛等大牲畜交易为主,又称“七月骡马会”。“七月会”,历史悠久,远近闻名。传说纳西族创世祖先崇忍利恩,经历洪水劫后余生,与天神的公主衬红褒白邂逅相爱,冲破重重阻挠,终于成婚,在从天上返回人间创世时,把天宫的马匹交易会也传回故乡,于是丽江便有了骡马盛会。 火把节 纳西族的火把节定于旧历六月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天,是纳西族人民仅次于春节的一次隆重节日。火把节的第一天,人们选择又好又长的松木,劈成细条,中间加上易燃的松明,捆扎成火把。傍晚,各家门前的火把就点燃了,第二天的火把普遍要比第一天的高出一节。第三天是火把节的高潮,火把扎得又高又大,装饰得很漂亮。所有角落都照遍,以求照亮庄稼,消灭害虫,预祝丰收。人们高举火把,尽情歌舞,通宵达旦。
纳西族主要分布在滇、川、藏交界的横断山脉地区,绝大部分聚居在云南省。下面我们了解一下纳西族的生活习惯主要有哪些。 纳西族的饮食民俗 丽江地处横断山脉,“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物产丰饶,世代生息繁衍在这里的纳西族人民博采众长,创造了独具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饮食文化。宁蒗的摩梭人(纳西人的一支)以稗子、玉米、燕麦、荞麦为主食,烹饪方法简单,稗子去壳煮成饭,玉米、荞麦等制成炒面、粑粑。肉类以猪肉为主,常做成“猪膘肉(又称琵琶肉)”。摩梭人爱喝酥油茶,饮“苏里玛”酒。摩梭人多在火塘边吃饭,由主妇分食。饭前要放一点食物在锅庄上,由长辈念经祭祖,然后再开餐。 纳西族的婚恋嫁娶习俗 纳西族的不同支系有不同的婚恋习俗。丽江等地的纳西族青年男女婚前社交和恋爱自由,谈恋爱一般不受父母干涉。男女20岁左右,择吉日举行婚礼。 永宁泸沽湖畔的一部分摩梭人直到今天在婚姻家庭方面仍保留着母系制遗俗。与这种母系家庭相适应的婚姻制度,人们习称为“阿注”婚。“阿注”意为“朋友”、“伴侣”。这种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凡属不同母系血缘的青年男女都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意愿挑选心上人,只要彼此乐意,便互赠手镯、腰带一类的礼物,开始过偶居生活。 纳西族的建房仪式 竖立木骨架是纳西族建房的动工仪式,亲戚、邻里都来帮忙。竖完构架,要在鞭炮声中把画有太极八卦图的中梁升起,安装完毕,大木匠唱调祝愿主人大吉大利,大发大旺,大出人才,主人则用菜肴祭祀中梁,并在柱子上张贴朋友送来的祝福对联。竖房仪式是“民以居为安”的心理寄托活动。 纳西族的祭五谷礼 为了粮食有较好的收成,纳西族每年春秋两季要举行祭祀五谷六畜神仪式。祭祀日期请“东巴”(巫师)择定。一般由全村或在同一牧场放牧的人家公祭,也有以户为单位进行的。众人共同献一头猪、一只鸡等作祭品。祭前,大家将全部牲畜赶上山。祭台用石埠和土垒造而成,撒松毛(松针)或铺东巴披毯于其上,再摆放五谷(大麦、青稞、玉米、荞、稻等)和酒、肉等,立3块神石,栽松、柏、栗3种神树枝于其旁。宰杀猪、鸡,将其血淋在神石上面,五脏各切一块挂在神树枝上。“东巴”念《五谷六畜神经》,做道场,献祭祖先和五谷六畜神,祈求六畜兴旺、人寿年丰。 纳西族的日常习俗 纳西族很重视人际关系,重感情交往,患难与共,讲求礼尚往来。尊老爱幼是纳西族的美德,老人在家中具有很高的地位,备受尊重。凡遇天灾人祸,婚丧嫁娶,亲友村邻都会主动接济帮助,不计报酬。好客是纳西族的传统美德,若村中或家里来了客人,男女老少都会来打招呼,热情让座。在家里,年轻人要先照顾老人饮食起居,要给老人端洗脸水、洗脚水,此种美德世代相传,至今仍然。
纳西族的服饰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丽江、维西县服饰;二是香格里拉县白地和丽江奉科服饰;三是宁蒗摩梭人服饰。下面我们了解一下纳西族服饰特点。 丽江、维西县的纳西族服饰 丽江和维西县的大部分纳西族男子服饰受内地汉族影响大,尤其是城镇和坝区的纳西族男装基本与邻近汉族男装相同。这一带的妇女服饰以羊皮披肩最有特点,如“七星羊披”。“七星羊披”是纳西族千百年传承下来的古老服饰,是丽江纳西族妇女服饰的重要标志。披肩用绵羊皮做成,形状上方下圆,上部缝黑边,下面再钉上一横排七块圆形五彩丝线绣成的“七星”,每颗星中心各垂两根白色的羊皮飘带,代表北斗七星,故又称“披星戴月”。象征纳西族妇女早出晚归,披星戴月,辛勤勤劳之意。这种披肩既可起到装饰作用,又可暖身护体,以防风雨及劳作时对肩背的损伤。 香格里拉纳西族的服饰 香格里拉县白地和丽江县奉科一带的男装受藏族服饰影响较大。一般是头戴金边毡皮帽,身穿掺丝图案上衣和裤子,脚穿藏式靴子或裹绑腿。妇女服饰仍保留古代纳西族“短衣长裙”遗风,上穿短衣,外加坎肩,下着百褶长裙,腰束毛织彩带,脚穿云头黑靴,背披白毛山羊皮,编发盘辫,保有古风。 宁蒗摩梭人服饰 宁蒗县永宁一带摩梭妇女,头戴布料大包头,身穿大襟小褂,系长可及地百褶裙,腰系彩带,佩带首饰,美观大方。
纳西族主要分布在滇、川、藏交界的横断山脉地区,绝大部分聚居在云南省,其中70%的纳西族聚居在滇西北丽江市、玉龙县,其余散居于宁蒗彝族自治县、永胜县和迪庆藏族自治州的香格里拉县、维西、德钦县等。四川省有纳西族八千多人,主要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盐边县,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有少量纳西族分布。西藏自治区有纳西族一千多人,主要聚居在芒康县。 纳西族史称“摩沙”、“么些”、“末些”、“摩娑”、“磨些”、“么西”等,摩梭人是纳西族的一个支系。纳西族自称因方言不同而有所区别,宁蒗泸沽湖地区的自称“纳日”、“纳汝”或“纳恒”,丽江等地多自称“纳西”。按纳西语分析,“纳”有“大”或“尊贵”的意思,“西”、“日”、“汝”、“恒”等意为“人”或“族”。另外,香格里拉三坝有自称“阮可人”、维西有自称“玛里玛沙”的纳西族。1954年,根据本民族意愿,经国务院批准,以“纳西族”作为本民族的统一族称。 纳西族由秦汉时期旄牛夷和川西、滇西北土著民族长期融合发展而形成的。先秦时期,纳西族先民白狼夷就居住在滇、川、藏交界地区。公元3世纪,纳西族先民摩沙夷(旄牛夷的一亲属支系)在川西形成狼岑、桨木部落,势力较强大。公元7世纪以后,纳西族先民被称为磨些蛮,分布范围较广。隋末唐初,磨些蛮在今宾川县建立区域性地方政权越析诏,势力十分强大。到8世纪中期,大理地区的蒙舍诏灭越析诏,统一大理,称为南诏,大量磨些蛮被迫向北迁移。10世纪至13世纪中叶,磨些蛮属大理国善巨郡管辖。公元1253年,忽必烈率蒙古军征服大理国,纳西族地区归属元中央王朝版图,设为丽江路,令纳西族首领进行管辖。明代在纳西族地区设丽江府,由纳西族木氏世袭担任知府职。清代中叶改土归流后,仍为丽江府。1961年4月成立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现今又改为古城区和玉龙县。 纳西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纳西语以金沙江为界分为东、西两个方言,纳西语的标准语是西部方言,以丽江县城大研镇的语音为标准音。在纳西族悠久的历史进程中,曾经产生了东巴文、哥巴文两种文字。
纳西族的不同支系有不同的婚恋习俗。丽江等地的纳西族青年男女婚前社交和恋爱自由,谈恋爱一般不受父母干涉。过去,男女青年通过各种节日活动和红白喜事场合相识交往,定期约会于山间田野,对歌、跳舞、弹口弦,倾吐衷肠,互赠情物。这种传统的社交自由,与从中原传入纳西族地区的汉族婚姻观—一封建包办婚姻形成尖锐冲突,加上社会中的阶级压迫剥削和农民的贫困加深,致使相爱的青年往往不能成婚。为了忠贞于纯洁的爱情,双方就相约至玉龙雪山或村寨附近风景优美的地方殉情自杀,殉情的方式有跳水、滚山崖、自焚、自缢、服毒等。纳西族青年男女认为,人世间不能成婚,只有死后到“玉龙第三国”永远相守,才能有美满幸福的生活。以至于“殉情”成为丽江纳西族婚姻中一种特殊的习俗,纳西族称为“游无”,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还时有发生。 丽江纳西族一般20岁左右结婚,早婚现象较少。旧时,婚姻讲究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盛行姑舅表优先婚配习俗。结婚一般要经过定亲、请酒、举办婚礼等程序。 男女20岁左右,择吉日举行婚礼。纳西族婚礼非常隆重,宴请宾客三四天。过去,结婚仪式有不见天之俗,故结婚前一天,要在天井搭天篷,下铺松毛(松针),扎迎亲牌坊,现在只用红绸布置一新。第二天,新郎由媒人、亲友、鼓手及本村的男青年陪着,抬着聘礼到女方家娶亲。到达女方家门口,女家闭门,隔门唱盘问歌,待男方答唱正确方开门迎人。或者接亲的队伍高奏喜乐,演奏3次后,女方的大门打开,迎亲者方得入门,随后被热情款待。至中午时分,新娘离家,临别时边反抗边哭泣,表示舍不得离开娘家。当新娘被接到男方家门口时,男方家的门则被关闭着。这时,送亲的队伍要在门口高唱纳西调子,请男方开门。大门打开,新娘新郎双双从红纸糊着的马鞍上跨过去,再进入大门。新娘进夫家大门时,由祭师“东巴”在新娘脑门上抹一点酥油或向新娘头上洒清水,表示去邪、吉祥。然后,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共拜天地、祖先、公婆,再拜家族中的长辈,最后是夫妻对拜。傍晚,宴请宾朋,向来宾敬酒。晚上,男女青年去闹洞房,或一起跳纳西舞,“东巴”祭师则不停地唱《结婚调》。第三天早上,举行认亲仪式,即让新娘一一拜见男方家的所有成员。第四天为回门,新郎新娘要带着礼物回女方家回拜女方的长辈。 摩梭人的“阿注”婚 永宁泸沽湖畔的一部分摩梭人直到今天在婚姻家庭方面仍保留着母系制遗俗。与这种母系家庭相适应的婚姻制度,人们习称为“阿注”婚。“阿注”意为“朋友”、“伴侣”。这种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凡属不同母系血缘的青年男女都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意愿挑选心上人,只要彼此乐意,便互赠手镯、腰带一类的礼物,开始过偶居生活。由于他们分别在两个家庭里生产、生活,所以男子要在夜幕降临后才去女家访宿,次日清晨又匆匆返回母家。同居所生的子女,姓母亲姓氏,并归母亲家庭抚养,男子对子女们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由于这种婚姻家庭没有经济等方面的必然联系,所以男女双方的离异十分自由,只要女方拒绝来访或男子停止访宿,“阿注”婚便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