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男性服饰各地差别不大。传统服饰,一般为大对襟衣,大裤管长裤,或者大襟长袍,大裤管长裤。各地的区别,主要在衣裤的长短、宽窄略有不同。此外,还表现在头巾上,如贞丰、关岭、册亨、望谟、罗甸等地男子大多头上包自织的花格头帕,其他地区则一般包青帕或白帕。威宁一带男青年扎裹腿,穿绣花凉鞋。 布依族服饰的区域类型主要是根据各地妇女服饰的特点来划分的,服饰色彩一般喜用青、蓝、白几种颜色。总的说来,可分为两大类型.即裙装和裤装。居住在贵州西北部地区和第三土语区的布依族主要流行裙装,居住在贵州东南部和中部地区和第一、第二土语区的布依族中主要流行裤装。 流行面比较广的裤装就可分为花溪型、惠水型、贞丰一六马型、望谟型、册亨秧坝型、晴隆型等等。布依族的服饰色彩,一般喜用青、蓝、白几种颜色。 裙装流行于镇宁、关岭、六盘水、普定、威宁等县(市)和望谟部分地区。各地裙装的总特点是短衣长裙。根据局部特点的不同,裙装可分为若干亚类。如镇宁县一带的裙装主要可分为扁担山型和下募役型。两种类型服饰的共同特点是:妇女举行婚礼后,到夫家长住前,都要举行戴更考(旧称“假壳”,一种用笋壳和布做成的形如畚箕的帽子)仪式。婚前婚后、不同年龄段的穿着都不相同。 不同点是:扁担山型青年妇女(婚后未长住夫家者)头戴多层方巾。方巾宽约一尺,长约二尺,面上一层为青布,方巾两端绣有各种花纹图案。里面一层多为蓝布,中间五六层为白布。戴时,方巾连同假发辫一起盘扎头上,使面上一层覆顶并垂之于后颈,显出色彩鲜艳的绣花图案。下慕役型女装的头巾以五尺长、五寸宽的青布做成。戴时,将头巾折成宽一寸左右的发勒条,缠住头上左右两边的两个绣花片。绣花片长约三寸,宽约二寸,上绣精致的花纹图案。 缠好后,从前额到脑后插上一根长约一尺五寸,如小指般粗细的骨签或银签,也有的以牛骨为干,外包银片。骨签既是装饰品,也可作防身武器。到了举行更同(相当于扁担山一带的更考)仪式,这种头饰即改为戴银碗。 银碗的做法是用一块树皮扣住银碗,再用一块自织的锦片包住。戴时,先用发勒条缠住头上左右两块绣花片和包银碗的锦片,让锦片如长筒一样翘于脑后,远看也像扁担山型服饰的假壳,只不过扁担山型服饰的假壳是用笋壳而不是用锦片,也不包银碗。 下慕役型服饰中包银碗的锦片织得非常精致。锦片长约七八寸,宽约五六寸。花纹图案一般为四对鱼,两对虾,四对蟹,这些纹路中又织有数条水纹,非常秀美。可说是一种精美的工艺品。 银碗中吊有两条手工做成的“小鱼”,走起路来小鱼因晃动而发出悦耳的声音。到了失去生育能力后,改为一般老年妇女头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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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服饰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布依族宗教经典《摩经》中就有了关于古代布依族妇女穿裙的记述。 汉以前的汉文文献在提到布依族先民古越人服饰时,大都只提到“被发文身”、“断发文身”或“剪发文身”几种。记载主要讲头饰和身体的装饰。《战国策》说越人“被发文身,错臂左衽”。算是简单提到了服饰形制。 到了秦汉,汉文史籍记述布依族先民夜郎人时,说其民“皆魃髻”。《史记•郦生陆贾列传》中提到南越王赵佗的头饰是“魅髻”(即把头发绾成高圆柱状,以带子束于头顶)。《旧唐书•南蛮传》中提到,在唐代,布依族先民僚人的服饰是“横布两幅,穿中而略其首,名为通裙。男子左衽,露发徒跣”。不仅描绘了妇女裙子的形制及制作特点,而且描绘了男人的上衣的形制。 《新唐书•南蛮传》提到僚人妇女服饰时,除通裙外,还提到头饰:“美发,髻垂于后。竹筒三寸,斜贯于耳。贵者饰以珠铛。” 明代后,有关布依族服饰的记载渐多且较详细。明代,各地布依族服饰差异不大,其共同点是,妇女都穿短衣长裙。《贵州图经新志》说当时的布依族妇女“以青布一方包头,着细褶青裙,多至二十余幅。腹下系五彩挑绣方幅,如缓绶,仍以青布袭之”。郭子章《黔记•仲家》描绘青布包头的情形是,“蒙髻若帽絮之状”。 从清初开始,各地布依族服饰开始出现一些差异。如南笼(今安龙)一带,妇女“椎髻长簪,银环贯耳。项挂银圈,以多为荣。衣短裙长,色惟青、蓝、红、绿花饰为缘饰。裙以青布十余幅为细褶,镶边,委地数寸,腰以宽长带数围结于后,带垂若翅”。 在罗斛(今罗甸)、册亨一带,除短衣长裙而外,头饰已有所区别。这里,“妇人短衣长裙,首蒙青花手巾”。在独山州(今独山县)一带,妇女则“以青布蒙髻,长裙细褶;……年少妇女,项挂银圈,腰系白铜烟盒,彩线丝条,环身眩目”。 清乾隆年间后,布依族服饰开始出现分化。根据汉文史料记载,一些地区布依族从那时起逐渐易裙为裤,一些地区则继续保持传统的服饰样式。迄今为止,由于居住地区不同以及民族文化交流影响的差异,各地布依族服饰形成了不同类型。
历史上被称为“花苗”的苗族支系分布于贵阳、安顺、威宁、织金、六支等地。各地上装不尽一致。 贵阳地区的花苗上装由衣服、背牌、衣带三部分构成。衣服用麻布染黑缝制而成,领片、后襟上部和袖口用彩绣挑花;衣无纽扣,用衣带束腰。背牌为一方形布块,穿时将布块披在背上,将系带交叉于胸前。衣带和背牌均绣有花纹。 威宁一带花苗上装用细麻布缝制而成,有衬套、披肩、吊旗、腰带几个部件。衣为古老的贯首服,无袖。衬套作衬垫披肩之用。披肩分左右两块,用蚕丝和青红羊毛线挑织满各种几何图案。吊旗有吊白、军旗、吊须三部分。吊白象征旗杆套子,军旗象征远古作战的战旗,吊须象征五颜六色的彩须。穿着时,彩须垂至脚跟,吊旗放置于背,披肩覆盖两膀,形若彩蝶翩飞。 织金、六枝交界地区的花苗,女上衣为对襟衣,无领,紧身。衣前摆仅及腰际,而后摆则长达脚后跟。前胸、后背及两袖皆饰满精美的蜡染图案,后腰以大面积挑花作装饰。男子上装为对襟蜡染青衣。
苗族服饰的丰富多样既表现在款式繁多的上装,也表现在风格各异的下装和千姿百态的头饰。 黔东南苗族因衣尚黑,历史上曾被称之为“黑苗”。其上衣款式主要有右衽大襟和胸前交叉两大类。 雷山、凯里、台江三县市交界地区上衣为大袖开领胸前交叉的花衣。衣服由数十块不同花纹、不同样式的刺绣图案精缀而成,沿托肩处横镶长方形图案,衣边镶宽约寸许花边,缀满各式银片、银泡和银铃。 凯里市的舟溪、青曼,麻江县的铜鼓、白午及丹寨县南皋一带,女上装为内穿翻领对襟中长衫,外穿大领对襟外套,袖口镶挑花刺绣花纹,银链吊绣花围腰,手套挑花长护腕。 雷山、凯里、台江、丹寨、榕江五县交界的高坡黑苗,上身穿齐腰紧身青布左衽或对襟衣。三穗县寨头和巴冶一带,妇女上装为浅蓝色右衽大襟中长衣。 黄平、施秉以及凯里市炉山等地女性上装为大领,衽边、肩部、袖口和后背均绣有精致花纹。 榕江县八开、高文一带女上装为无纽袈裟式中长衣,内束胸兜,用围腰束衣,衣服沿边镶挑花边。 贞丰、安龙、兴仁、关领等地的苗族系清代从黄平迁来,其上装仍为大翻领右衽衣,衽边、肩部、衣袖及背部都绣有花纹,图案以蓝色(黄平则为红色)为主,素雅大方。
苗族服饰经历了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具体发展演变情况虽然不详,但从一些汉文献的记载可知,古代苗族先民曾流行过桶裙贯首服。《后汉书•南蛮传》和《唐书•南蛮传》记述这种服饰的特点是:“横布两幅,穿中而贯其首,名为通裙(即桶裙)。” 这种服饰特点在今天的长顺县代化和平塘县通州一带仍得以完整保存。除东部方言苗族大部分地区在清雍正后被强迫易裙为裤外,现今绝大部分地区苗族均为裙装。 今天的苗族服饰男女有别,但据汉文献记载和民间传说,直至20世纪50年代,很多地区苗族服饰不分男女。黔西北一些地区被称为“花苗”和黔东南部分被称为“黑苗”的苗族至今在节庆祭奠场合的服饰仍不分男女。 据清罗绕典《黔南职方纪略》(卷九)载,清朝时期居住在福泉、瓮安一带的罗泊河次方言苗族,其服饰的特点为:“男以青布缠首,白布裹腿。妇人挽发盘头,上插木梳。”到了节日活动期间,“每岁十月收获后,置牡牛于平壤,每寨三五头,延善歌祝者,着大毡衣,腰褶如围,足著皮靴,顶大毡帽导于前。童男女百数十辈,青衣彩带,相随于后。” 到了现代,男子头包青色或白色布的,上着布扣短衣,下穿简裤,包裹脚,穿草鞋或布鞋或钉子皮鞋。妇女包蜡染花帕,着花衣花裙。妇女头帕是一正方形蜡染布,边长一尺二寸,蓝底青花,一只角缝一条长五尺宽一寸的白带。 中青年妇女与老年妇女的衣、裙款式没多大区别,但颜色、花饰及镶花部位却各有所不同。年轻妇女盛装,上衣着对襟交领青布夹衣,两襟通领外接一条一寸多宽的布边,胸前拴两条不同色的围腰和一根丝织纱帕腰带;下着蜡染细褶布(麻)裙,长过膝。儿童大多为头戴绣花帽,腰系正方形围腰,上方缝花布,并钉有一米多长的飘带(飘带宽约一尺五寸),身着长至膝的青蓝色有领右衽大襟衫,下着大管裤,布制裤带。
贵州苗族在全省境内均有分布。苗族支系和亚支系较多,从语言划分,就有东部(也称“湘西方言”)、中部(也称“黔东方言”)、西部(也称“川黔滇方言”)三大方言,每个方言就是一个大的支系。在一个方言中,又往往有若干次方言,这些次方言就构成了亚支系。每个支系或亚支系的服饰均有自己的特点。 除了从语言进行划分外,苗族支系的划分往往与服饰有关。例如,历史上就根据服饰类型把苗族分为红苗、白苗、黑苗、大花苗、小花苗、长裙苗、短裙苗、歪梳苗、鸦雀苗、长角苗等等。因此,总体上,苗族服饰(主要是妇女服饰)显得丰富多彩,样式繁多,且以色彩艳丽而著称。 由于支系众多,苗族服饰款式之丰富列贵州各民族之冠。据调查,贵州苗族服饰(主要是女性服饰)就有一百多种不同的款式。这些款式中,贵州各地苗族服饰习俗,大致可以分为黔东南支系类型、川黔滇支系(即黔西北支系)类型、黔中南支系类型和黔东北支系(即湘西支系)类型等四种。 各种类型主要表现为这样一些特点:黔东南支系苗族服饰多以绣制花、鸟、虫、鱼为主,色调浓重,层次鲜明;湘西支系(亦称“黔东北支系”)则以绣花草为主,淡雅素净,色彩平和;黔西北支系(又称“川黔滇支系”)则喜将服饰的色彩挑成鲜艳的几何彩虹图案,各几何图形间相互对称、和谐;黔中南支系的苗族则以青、蓝色为主,红、白搭配,花草图纹镶边,各种几何图案相互对称、协调。 而这些不同区域内不同支系的苗族服饰类型,还可区分为若干种不同的款式,如黔东南支系苗族服饰类型就可大致分为台江式、舟溪式、黄平式、丹寨式、交犁高硐式、坝固式、都江式、雷公山式、锦屏式等等,而在黔中南支系苗族的服饰类型则可分为高坡式、摆金式、鸭寨式、摆榜式、仰望式、敦操式、仙桥式、清镇中八式、马场式、坪上式、乐宽式、中排民主式、四大寨式等。
我国回族人民由于受伊斯兰艺术的影响,早在唐、宋时期,阿拉伯、波斯来中国经商、传教的穆斯林,他们不仅带来了阿拉伯、波斯等地的琉璃、牙雕等精美的工艺品,而且还带来了伊斯兰艺术。 如泉州圣友寺,据寺内现存阿拉伯碑文载,始建于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其建筑风格与18世纪初大马士革伍迈业清真寺相仿。杭州凤凰寺,传说后窑殿全系砖建,为三个大圆拱形组成,是我国最早的“无粱殿”。 泉州伊斯兰教石刻,有二百余方,大部分属于元代的遗物。这些碑分为墓葬碑刻和清真寺碑刻两类。这二百余方碑刻,每一方都是一件工艺品。碑上既有阿拉伯文,又有波斯文和突厥文。阿拉伯书法艺术在这些石碑上得到了充分的展现。有库法体、大楷、小楷、草书、花体、方体等等。 除此以外,石碑围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装饰雕刻:有螺旋纹、缠枝、如意双环等图案,有的石碑上雕刻有莲花瓣、莲花蕊等几十种花卉图案,还有的以枝叶烘托圆月的精美图案。可以说,回族的伊斯兰教石刻艺术,为中华民族的艺术宝库增添了灿烂的明珠。 元代回族的“大食瓶”,令人赞赏,制作精细巧薄,美观高雅,堪称回族艺术中的精品。另外,元代回族人加工的金银首饰灵巧好看,品种多样,也颇受人们欢迎。 明代回族的制铜和制瓷工艺,民族特色更浓。如宣德炉制出的铜器,从提供的原料紫石、风磨铜以及装饰纹样看,在当时还不多见。在制瓷上,回族最大的贡献是发现了“回青”这种原料,并在瓷器中将“回回花纹”与中国传统的松、竹、梅、龙、凤巧妙地结合起来。 清代以来,回族工艺美术应用的范围较广,种类也较多。在民间已有回族人制作的陶瓷花瓶、盘碟、玻璃画、箱框画、香炉、盖碗、地毯、刺绣、纺织以及回族房屋建筑的砖雕、木雕等等,使伊斯兰艺术与回族风格融为一体。
饮食业是回民习惯和熟悉的一项传统行业,是回族经济的主要内容。回族谚语日:“回回两大行,小买小卖宰牛羊”;“回回两把刀,一把卖牛肉,一把卖切糕”;“回族三大行,羊肉、馒头、贩粜粮”等等。这说明回族从事饮食业的人数之多,也说明回族饮食业与鸡鸭、牛羊屠宰业等相联系。 回族为什么从事屠宰、饮食业的人数这么多呢?回族从明朝以后,由于民族压迫,除少数地区外,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回民几乎都是人多地少,且多沙荒地、盐碱地,这样靠单一的农业很难维持生活,这就迫使回族人民在从农的情况下,不得不从牧、从商。 围绕农牧业,养牛养羊养鸡鸭兔等,进行屠宰和饮食等,逐步养成了回民多从事饮食业的习惯。如北京的牛行多设于牛街,明代牛街以宰牛为业的达万人左右。据清代《冈志》〉记载:“牛街”西街每日午后宰牛、羊数百,倚仗牛羊为主,“凡十余行,无虑数干家,莫不饱食暖衣,仰街牛羊”。 新中国成立后,回民在全国各地从事饮食业的更多,而且发展也很快。如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回民,他们有一部分人在本地从事饮食业,有一部分分散到西北和全国的一些大城市去开饭馆。广西雁山良丰街的回民几乎全部从事饮食业。 还有些地方已形成饲养、屠宰、加工、销售一条龙生产线,如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他们从屠宰、剥皮、剔骨、分割、入库等都实现了半机械化,年加工羊肉675万斤,屠宰牛羊8万只,一批穷困回回村已变成了富裕村。 回民从事饮食业的,一般都居住在城镇街区和交通要道旁边,经营的饮食业门类越来越多,主要有零售牛羊肉鸡鸭店铺、饭店、茶馆、炒货、干货、鲜货、小吃等。仅饭馆经营的品种就五花八门,丰富多彩:有面食类、甜食类、肉食类、凉粉类、流食类等等。从味道上讲,有甜、香、咸、辣、酸;从硬度上讲,有软、硬、酥、黏、脆;从烹调技术上讲,有蒸、炸、煮、烙、烤、煎、炒、烩、熬、漩、冲、熏;从颜色上看,有白、黄、红、绿。 回民的经营方法也很灵活,有的饭馆以信誉招揽顾客,大多数人慕名而去,有的在繁华热闹区坐卖,有的大声叫卖,有的拿上食品走街串巷,送货上门。 回族饮食业的特点是,以牛羊肉、小吃、糕点等名扬全国;以干净、卫生(不吃死物)、热情、好客招揽顾客;以品种多、花样新、制作细、味道香博得人们的高度赞扬;以薄利多销占据市场。
回族自古至今,喜好经商,具有经商的意识,积累了许多经商的本领和经验,形成了许多世代传承的经商习俗。 从历史上看,其先民早在唐宋时期就由阿拉伯、波斯等地来到中国经商。元代以后,回族虽然拥有了土地,但他们并没有单一在土地上做文章,而是坚持农商兼顾,且城镇回民一般都以商为主,靠商生活。时至今日,回民在全国各地的流通领域,仍很活跃。如甘肃临夏、宁夏同心和吴忠以及陕西、新疆、山东、河南、河北、青海、云南等回民集中的地方,回族群众成为当地经商的带头人。 特别是在我国一些边远落后的地区,人们对经商还有这样那样看法的时候,回民仍以经商为荣,遇到好的机遇绝不放过,包括回族清真寺上的阿訇也经商。如宁夏同心县,回族人口占80%,过去一直是贫困县。1988年在该县建立了流通试验区,允许农民从事长途贩运,开展商业贸易活动,在短短四年时间内,全县有三万余人经商,贫困面由53%下降到7%,75%的农户盖起了新房,农民拥有摩托车一千七百余辆,小汽车数百辆,人民生活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临夏回族自治州是丝绸之路和唐番古道的必经之地,这里的回族从事商品经营的达八万多人,固定经营者三万余人,尚有四万余人往返于州内外,以及东部和西部各大城市。
贵州彝族大都居住在山区,故主食以包谷、洋芋为主,同时辅之以荞麦、大米及各种豆类、薯类等。 在彝族的饮食中,荞和燕麦是最早的主食之一。 荞食荞分甜荞和苦荞两种,其种植年代很早。荞的食用方法是将荞子磨成面,做成荞饭或蒸成荞粑食用,也可做成凉粉等。荞子含有多种氨基酸,营养丰富,明代时,贵州彝族曾用其为原料做成荞酥,作为上贡朝廷的贡品。 燕麦是彝族早期种植的作物。燕麦面和荞粑是彝族自古相传祀奉祖灵的祭品。燕麦的食用大都是将其炒熟后磨制成面,制成炒面。燕麦面营养丰富,味道香美,是彝族群众走亲访友时相互馈赠的佳品。 包谷饭包谷传入彝区的时间大约在清代,因其是旱地高产作物,在彝区得到大量种植。其食用的方法,一种是将包谷磨成砂粒,掺大米煮成二合饭;一种是将包谷粒磨成糊状做成包谷粑食用;也有的彝族地区,用包谷煮酒、熬糖或制作粉线。 洋芋大部分彝族地区都用洋芋作为副食,威宁、赫章和六盘水部分彝区因地处高寒山区,洋芋既作主食也作副食。作主食时,以烧煮为常见,也有的同包谷饭同蒸后食用。做副食时,主要做菜用,或切片晒干制成洋芋片,威宁、赫章彝族地区的洋芋片是当地的特产。 副食品主要有各种蔬菜和豆类。黔西北一带的彝族,喜吃酸菜红豆汤。酸菜红豆汤开胃助消化,吃时加上木姜花作调料,风味独特。肉类以猪、牛、羊为主,特别喜欢吃砣砣肉和大块肉。大块肉,俗称“盖碗菜”,吃时将肉切成巴掌大小、三分厚的肉片,炒成回锅肉。常用此待客,体现彝族人豪爽的性格。 榨兜威宁、赫章一带的彝族,还喜欢吃榨兜。“榨兜”是彝语,意即冻肉,其做法是将猪脚、猪耳、猪尾煮熟后去掉浮油,冷冻而成。吃时分别切成条、块,加入适量的盐、辣椒、花椒、葱蒜等调料拌匀,其味清爽鲜美。 腊肉、血豆腐和火腿过年时,彝族群众都普遍熏制腊肉、血豆腐。赫章、威宁一带彝族有加工火腿的习惯。加工火腿常选用彝区优良猪种可乐猪,可乐猪体小肉厚,属瘦肉型高原猪。春秋季将预备作过年用的猪放于野外,夜间喂食,使之后腿肌肉发达,秋后才逐渐育肥。过年前夕杀猪,取其两只琵琶形后腿,趁热加盐和各种作料挤压,榨干水分后悬挂起来,最后用黄松叶烧熏,使之变色脱水,风干后即成火腿。威宁火腿味道鲜美,为其地方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