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自远古以来傣族先民就繁衍生息在中国西南部。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傣族服饰与服装特点。 傣族男子服饰 男子上装一般穿无领对襟或大襟小袖衫,下装一般穿长裤,毗邻缅甸一带,下装也穿“笼基”,形似妇女的筒裙,但稍短,不足三尺长,颜色较素,不起花纹,多为方格或一色。用白布或青布包头,有的戴呢礼帽。过去习惯上赤足,现在多穿革履或鞋。男子文身的习俗还比较普遍,傣族文身是一种古老的风俗。男子文身,是属于婚姻关系的成年仪式,认为文了身,才是个男子,否则,要被女人们讥笑,也就不容易求得女子的爱。文身部位多在胸、腹、四肢,而不及于面部。所刺花纹有动物状,多为虎、豹、象、狮、龙、蛇及怪兽,也有刺色鸟的,但不刺家畜如牛、马、鸡、猪。刺图案花纹,通常为曲线组成的图案,圆形、椭圆形,也有字花纹及三角形和方形图案。还有把傣文、缅文、暹罗文的字母或成句的佛经刺在身上的。 傣族妇女服饰 傣族妇女服饰较为复杂,很富有民族特色,但各地差异较大。 西双版纳傣族妇女服饰,内穿浅绯色紧身小背心,竖镶有彩色花边,外着大襟或对襟圆领窄袖短衫,袖管又长又细,细到仅够穿一只胳臂。有些地方腰身瘦窄,下摆宽大。身着色彩艳丽的花筒裙,结发于顶,常插以梳子、鲜花或覆以花头巾。饰物有耳环、手镯、腰带之类。耳环为金、银材质,手镯多为圆体银手镯,腰带也是用银打制的,有花纹。着紧身衣长只到腰部,筒裙样式也很有特点,裙长一般至脚背,束于胸腹交接处,色彩鲜亮,质地柔软单薄,恰到好处地显露了傣族妇女娇柔苗条的体态。 傣族的“花腰”特色 傣妇女上衣有两种,即贴身短褂和无纽扣外衣。短褂多用土布或蓝色、粉红色、草绿色绸子做成,长及腹胸交接处,短褂前下摆处钉着一排晶莹闪光的细银泡,外罩一件只可遮盖胸部的蓝色或粉红色无领无纽短衣。外衣襟边和摆边以红、黄、绿、白为饰,袖细长及腕,并以数道彩色布料饰于下截。下穿宽大的土布筒裙三条,分为内筒裙、二筒裙和外筒裙,下腿着青布绑腿。穿时,第一层穿内筒裙,将裙小头套至腰部,折向左面系上腰带,最后将外筒裙穿至比二筒裙稍高,以一条自织的艳丽多色的彩带绕腰数周,既可系裙,又可束腰,“花腰”即由此而得名。 此外,傣族女子还有漆齿的习俗。女子到15岁时,便结伴染齿,表明自己已跨入了青年的门槛。染齿的原料主要是掺有少许松脂的黑烟。一些傣族妇女,还用嚼槟榔的方法来加深牙齿的颜色。她们嚼的槟榔,有的是真正的槟榔果,更多的则是自己配制的一种土槟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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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族住宅建筑,基本统一,大都是近水而居,架竹为房,也就是说,住的都是以竹子为主要建筑材料的于栏式竹楼,也叫“高脚干栏建筑”,俗称“傣族竹楼”。 傣族竹楼的特点 竹楼一般高约八九公尺,占地面积约50 – 90平方米,分上下两层。下层拴牛马或放置农具,上层是主人的居室,包括卧室、会客厅室及煮饭的厨房。较为古老的竹楼全都以竹子和茅草做建筑材料,即柱子、横梁、围墙,全都用竹子,屋顶以茅草编成排覆盖。 傣族高脚干栏式的住宅建筑,是热带丛林地区的产物,适应于热带雨林、江河纵横、气候炎热的自然环境,有防潮、防震、防洪的综合功能,到了近代,大多数高脚干栏式建筑,都已改为木瓦结构。 傣族的佛塔建筑 傣族地区,佛塔林立,金光闪闪,与青山翠竹相映生辉,呈现出一种独特的地方民族景色。傣族的塔庄勐 傣语译音,“勐”指地方或坝子,“庄”是“尖顶”或“最高点”,“塔庄勐”,意即景洪坝子最高八个点之——包含有最神圣、最重要或社会地位最高之意。坐落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县原宣慰街召片领宫殿背后的曼勒山上。建塔年代不详。传说是释迦牟尼死后,佛的弟子“帕雅阿索”派“阿腊憨打”于佛历二百四十四年(公元前300年)主持修建的。又相传,塔下有一地宫,宫内有一宝盒,盒内装着释迦牟尼佛的头盖骨灰,因而更为神圣,名传四方,在东南亚佛教徒中也颇有影响。此塔高约10余米,砖石结构,塔基正方形,高0.5米,塔身分上下两部分,下部呈须弥座式环状体加折叠,上部由10瓣覆钟置于下半部须弥座的顶端,塔刹呈“串”字形,一节比一节小,以宝瓶饰塔顶。此塔建筑设计独特,塔形雄伟美观,被民众列为景洪地区“九塔十二城”中的“九塔之首”,不仅是佛教徒的朝佛圣地,同时也是西双版纳地区的一大景观。 傣族的塔糯 傣语称谓译音。傣语的“糯”即汉语的“笋”,“塔糯”意即“笋塔”。这是根据塔的外部形状而得的名。坐落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飞龙寨后山上。塔糯建于傣历五百六十六年(公元1204年)塔为砖石结构,外涂白色涂料,底层贴金。中心母塔高13米,周围子塔高9米,组成节节高的竹笋形状,故得名“笋塔”(傣语即“塔糯”)。 建塔的起因,相传是释迦牟尼巡游世界时,曾经过此山,站在山顶上嘹望勐龙坝子,因而留下佛的脚印。为此,傣族善男信女集资建造了此塔,以供后人朝拜,现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傣族的金狮塔 坐落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县姐勒寨。砖石结构,外涂石灰涂料、贴金。以建筑规模而言,跟西双版纳笋塔一样,也属于群塔建筑,但二者风格各异。金狮塔的中心主塔更为高大,分两段,下段呈折叠“亚”字形,上段呈圆形,依比例逐渐缩小,直至顶端。子塔的数量较多,并分两个层次。小塔、中塔有序地紧紧环绕着大塔,即主塔,诸塔相映生辉,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群体。无论从造型设计或施工技术等方面看,都称得上是傣族佛塔建筑之珍品。据有关文物部门的专家推测,此塔可能建于傣历六百九十八年(公元1336年)前后。 树包塔、塔包树 这是傣族最独特的佛塔建筑。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勐卧大佛寺前的“树包塔、塔包树”最为壮观、最具有代表性。从佛塔建筑的规模与组合而言,此属双塔建筑,一左一右,两塔之间,相距约六七十米,平行屹立在佛寺大殿之前,十分壮观。双塔均为砖石结构,实心。左塔之顶植一菩提树,树根向外生长,树干向下低垂,树根和枝叶将大部塔身团团围住,因而称之为“树包塔”;右塔之顶同样植一菩提树,但树的根须全部插入塔心,一丝也不外露,高大的树干从塔尖而起,直插蓝天,故称之为“塔包树”。
居住于杂居地区的城市回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汉族的影响,也过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但回族的传统节日是同宗教活动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三大节日:“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圣忌)节”。 开斋节 “开斋节”是回族穆斯林对阿拉伯语“尔德•菲图尔”的习惯称呼,故又称“尔德节”,在伊斯兰教历十月一日举行。斋戒是伊斯兰教规定的每个穆斯林必须履行的五功之一,每年伊斯兰历九月是穆斯林的斋戒之月。斋戒一月,望见新月,次日即为开斋节,如不见新月,则再封斋一日,第二天为开斋节,即伊斯兰教历十月一日。节日这一天,穆斯林们清晨起来沐浴净身后,换上洁净的衣服,开始在家中炸油香。上午,到清真寺参加会礼,按教规交纳“费特勒”(即宗教税),由清真寺统一收支使用。交完“费特勒”,男性聚集礼拜,并听阿訇讲解《古兰经》。 接着,男人们一齐到坟山,缅怀先祖亡人,请阿訇为已故亲人上坟,纪念亡人。上坟后,走亲访友,相互祝贺,邀请亲戚乡邻到家,进行款待。回族穆斯林对“开斋节”特别重视,庆祝场面十分隆重。 古尔邦节 “古尔邦节”是阿拉伯语音译,又称“尔德•艾祖哈”,含有牺牲、献身之意。在伊斯兰教历的十二月十日举行,即“开斋节”后的70天。“古尔邦节”又称“宰牲节”,起源于先知伊卜拉欣献子的故事。伊卜拉欣年老无子,祈求安拉赐给他一个儿子,后得子取名为伊思玛仪。伊思玛仪长大后,易卜拉欣受到安拉启示,命他宰杀自己的儿子伊思玛仪献祭,以考验他对安拉的忠诚。于是,伊卜拉欣将爱子伊思玛仪带到麦加城郊米纳山谷,准备宰杀爱子以表达诚意。此时,安拉派天使送来一只绵羯羊代替伊思玛仪牺牲。从此古尔邦节宰牲便成了穆斯林的传统庆典。过这个节日是为了守圣行,表示对安拉的绝对忠诚。 节日这一天,回族穆斯林沐浴洁身后,换上洁净衣服,到清真寺去参加会礼并举行宰牲仪式。按教规,有条件的穆斯林,一人要献宰一只羊,或7人合献宰一头牛(或驼)。宰牲的人家须举意以某人的名义宰牲,多为家中“归真”的长辈和上了年纪的老人。宰牲的牛、羊肉除了自己食用外,大部分分送阿訇、亲友和贫孤之人。之后,穆斯林们在清真寺办筵席聚餐,欢庆节日。 圣纪节 “圣纪节”又称“圣忌节”。相传伊斯兰教穆罕默德圣人的生辰和忌日都在伊斯兰历三月十二日,所以统称“圣纪”,兼有纪念诞生与逝世的双重意义。回族穆斯林举行圣纪的日子并不统一,一般在三月十二日,也可以在三月内任何一天。“哈里发”(即在清真寺念经的学生)“穿衣”(毕业成为阿訇,取得主持清真寺的资格)一般在“圣纪节”举行。节日这一天,回族穆斯林沐浴净身后,炸油香,然后到清真寺听阿訇讲经、赞圣、礼拜。会礼结束后,穆斯林在清真寺内聚餐。 除以上三大节日外,大理、保山、昆明等地的回族还过“亡人节”(纪念清朝咸丰、同治年间被大规模杀害的回族);一些地区的回族妇女还过“法图麦节”(在穆罕默德之女法图麦的忌口举行的纪念活动)。 回族节日表现出明显的宗教性,在节日里不仅能加强交流与团结,更具有传授知识的作用。如在节日的会礼中听阿訇讲经,让听者加深了对宗教教义、教史、教律的了解,在节日中受到一定的教益。
回族穆斯林严格遵守《古兰经》规定,禁食猪肉和有犬齿且猎食其他动物的猛兽,认为猪是不洁净的“秽物”。禁酒,禁食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一切动物。肉食为反刍的吃草的兽类、吃粮食的禽类,如牛、羊、驼、鹿、兔、鸡等以及水中的鱼虾为主。伊斯兰教认为世界上一切万物皆属安拉,生死皆由安拉掌握。除鱼虾外,都要经阿訇下刀(宰)才能吃。宰牲时,牲畜宰口须面西,宰者须念“太思米”(即“奉安拉之名,安拉至大”这句赞词),未念“太思米”而宰的动物不合教法,不可食。 云南回民除禁忌的食物以外,其他饮食大体与汉族相似。以大米为主食,玉米、面粉为辅。回族传统的菜肴是凉鸡、冷片,煮时加少许盐、草果即可,强调原汁原味。各地回族又受当地饮食特色的影响而形成不同的口味,如滇南回族菜肴口味偏甜,炒菜喜欢加糖,而滇东北回族则喜欢麻辣味的菜肴。回族的饮食在加工和烹调上有自己的方法和特色。 云南回族的特色食品 1、牛干巴 云南回族通常在农历腊月宰牛腌制牛干巴,按照10斤肉3两盐的标准,将盐、花椒等香料放在牛肉上揉匀,放入瓦缸密封腌制15到20天,取出晾干即可食用,牛干巴因味香、咸淡适中、保存时间长,颇受回族和其他民族欢迎。 2、油香 油香是回族传统的食品。制作方法是用温红糖水和面粉,揉匀、擀成圆形后放入油锅里炸至外表焦黄。炸油香非常讲究,一般由年长、有经验的人来掌锅,并且要洗大小净,下锅时要念“太思米”,并在油锅旁放一碗冷水,以防没洗大净的人进入,吃时要用手撕着吃。一般在节日、丧葬、追悼死者时都要炸油香,炸好的油香要送清真寺清阿訇和前来礼拜的人品尝,其余馈赠亲友、邻居和自己食用。
回族穆斯林严格遵守《古兰经》规定,禁食猪肉和有犬齿且猎食其他动物的猛兽,认为猪是不洁净的“秽物”。禁酒,禁食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一切动物。肉食为反刍的吃草的兽类、吃粮食的禽类,如牛、羊、驼、鹿、兔、鸡等以及水中的鱼虾为主。伊斯兰教认为世界上一切万物皆属安拉,生死皆由安拉掌握。除鱼虾外,都要经阿訇下刀(宰)才能吃。宰牲时,牲畜宰口须面西,宰者须念“太思米”(即“奉安拉之名,安拉至大”这句赞词),未念“太思米”而宰的动物不合教法,不可食。 回族穆斯林除禁忌的食物外,一切生活准则都依《古兰经》而令行禁止。《古兰经》禁止崇拜偶像,即严禁除安拉以外的一切精神崇拜、物质崇拜、具体抽象的事物、人物、特权崇拜,故回族对任何人或物不鞠躬,不叩头(拜);家中忌挂有人物形象或飞禽走兽的字画,家中挂有人像,在念经、礼拜时要用纸或布盖上。 严禁一切危害个人、社会、生命、财产,摧毁人类尊严,败坏道德,扰乱治安的非情、非理、非法的行为,如巫卜、算命、淫乱、偷盗、说谎、自杀、赌博、诬陷、奸淫、背谈、嫉妒、吝啬、高利贷剥削等。 修厕所,忌蹲位东西向;进入清真寺忌抽烟;在语言上,对食用的畜禽忌说“肥”,而说“壮”;忌说“杀”,而说“宰”;相互间不用禁忌物来比喻。 酒席上除祖孙辈可同席外,叔侄辈不能平起平坐。 回族素有注重清洁卫生的良好习惯,有许多清洁的措施。净身时,必须用洁净的水以淋浴式冲洗,回族称之为“不用回头水”。平时生活中,保持定时剪指甲、理发、修胡须等良好的清洁卫生习俗。
傣族的婚恋习俗,丰富多彩。凡到傣族地区旅游的游人,住在翠竹荫翳的竹楼上,每当风清月白之夜,常可以听到从竹林深处隐约传出的竹笛声,这往往是青年人在谈恋爱。 傣族生性活泼开朗,男女之间的接近便很自然,恋爱饶有风趣。男女青年在婚前有相当充分的社交自由和恋爱自由,傣族把男女社交恋爱叫“列少”,当地汉族称为“串姑娘”、“串卜少”。其进行的场合和方法多种多样,每逢傣历新年、赶街、纺线、舂米、嫁娶,以及各种节日活动、宗教集会等场合,都是傣族男女青年进行社交恋爱的好机会。男女一旦由此相识,便可经常往来。每当夜幕降临,外寨的男青年吹着柔和、委婉而富有情趣的乐器,来到姑娘的村寨,徘徊于姑娘楼下。姑娘通过不同的乐声,能辨别出意中人,便循声前往,挽臂踏歌,畅述衷情。 在德宏的瑞丽、遮放等地,尚有一种恋爱方式是在碾房里。晚饭后男青年们便隐蔽在碾房的四周,和着流水与碾杆转动的声音,唱出抑扬委婉的情歌,用来挑动碾房里姑娘们的情意。男女经过一番有问有答的对唱之后。最终男子挽着姑娘走出碾房,消失在夜色中。 还有一种有特色的恋爱方式“丢包”。“丢包”是傣族过春节的一种娱乐活动,一般同一村寨的男女青年不丢包。节日来临时,姑娘们就精心制作花包,花包用漂亮的布缝制成型,大多为心型,内装有棉籽或豆壳,有些还绣有花纹。丢包一般是春节后3天开始,到了这一天,姑娘们打扮得漂漂亮亮,拿着自己精心制作的花包,由“贺少”(女青年领头)带着来到丢包场,男青年则由“贺冒”(男青年领头)带着也来到丢包场。男女青年分别排列两边,相距十多米相向而立互丢。丢包开始,你抛我接,不久,花包像有了情意,在一对青年男女之间飞舞,这对青年便悄悄离开丢包场,小伙子便每天晚上无论路途多遥远都要去“串姑娘”。 内地傣族有一种饶有风趣的恋爱方式,叫“赶花街”。“赶花街”,是傣族青年男女利用集市贸易的机会相互认识、谈情说爱、选择对象的盛会,因赶街的姑娘个个穿戴得如花似朵而得名。“赶花街”的时间,因地而异,有的是农历正月十三,有的是春节后第一个虎日,有的在五月初六。“赶花街”这一天,天尚未亮,姑娘们就起床,以村为队,由一位为人厚道的老大妈领着穿越街市而过的姑娘,寻找自己的心上人。当姑娘们走完街道,停留于树荫下憩息时,有意的小伙子便会向心爱的姑娘走去,送给姑娘一些礼物,诸如笠帽、毛巾、精致的小细花篾箩等,作为相爱的信物。姑娘也会以亲手绣制的手绢和亲手织染缝制的衣服或布料回赠。这一天,每个姑娘都带有一“秧箩”丰盛午餐——足够两人吃的糯米饭和鸡鹅肉、腌鸭蛋、牛肉干巴及油炸黄鳝等菜,两人便一同到僻静处共进午餐,并倾吐情言。
傣族是云南特有的民族,世代生活在热带、亚热带气候的肥沃富饶的坝子,主要聚居在西双版纳、德宏两州和耿马、孟连、新平、元江的河谷坝区,小部分居住在景谷、景东、金平、双江等30多个县区。傣族有水傣、旱傣和花腰傣之分。 傣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自远古以来傣族先民就繁衍生息在中国西南部。公元1世纪,汉文史籍就已有关于傣族先民的记载,称其为“滇越”、“掸或擅”、“僚或鸠僚”;唐宋时期,称其为“金齿”、“黑齿”、“花蛮”等;元明时期,称其为“白夷”、“百夷”、“伯夷”等。傣族人过去自称为“傣那”、“傣雅”、“傣绷”等,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傣族人民的意愿,正名为傣族。 “傣”有两个含义:一是“谷仓”,古时候傣族自称“滚傣”,意为“谷仓人”,见面则以“毫丁傣”(意为谷满仓)相问候祝福;另一种解释是,“傣”即傣语中的“犁”的谐音,傣族自称“滚傣”,意即“犁田的人”。两种解释都说明傣族的族称与水稻有密切关系,是一个水稻民族。 傣族有民族的语言和文字。傣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居住在西双版纳地区的傣族属傣泐支系,讲傣泐方言;居住在德宏地区的傣族属傣那支系,讲傣那方言;居住在景谷、双江、耿马等地区的傣族,是傣泐与傣那两个支系的结合部,故通用两种方言。傣文属拼音文字,主要有西傣文和德傣文两种。西傣文又称傣泐文,主要通用于西双版纳地区;德傣文又称傣那文,主要通用于德宏地区。 傣族自古以来形成了尊老爱幼、和睦相处、不偷不骗、多行善事不作恶的良好社会公德和风尚。走路要让老人走在前,大事要听老人意见;饭桌上,老人坐首位,好菜要先敬给老人。热情待客是傣族的传统,到傣家做客,会受到主人“泼水”和“拴线”的礼遇,以祝客人吉祥如意。 进入傣家竹楼,要将鞋子脱于门外;在屋内走路要轻;不能坐在火塘上方,不能跨过火塘;不能进入主人的内室;不能坐在门槛;忌在家里吹口哨、剪指甲;晒衣服,上衣要晒在高处,裤子和裙子要晒在低处;进佛寺要脱鞋。
清真寺又称“礼拜寺”,阿拉伯语称作“麦斯吉德”。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举行礼拜和宗教活动的场所,并且负有传播宗教知识、培养宗教职业者的使命。 清真寺基本上建在回族聚居的村落和街道,体现了回族“围寺而居”的特点。清真寺的建筑风格有中国古典官院型、阿拉伯圆顶型(屋顶为圆拱型)或两种风格混合型。由礼拜大殿、讲经堂、宣礼楼、学房和沐浴室几大部分组成。 礼拜大殿为其主体建筑,是供礼拜的地方,多坐西朝东,体现出礼拜时礼拜者必须面向“圣地”麦加的规定。殿内陈设简朴,墙壁以阿拉伯文装饰,地面铺有地毯,不设置偶像,只在西壁后窟殿内设立朝向麦加、装饰庄重的圣龛。 宣礼楼(或堂)是清真寺用于召唤穆斯林礼拜的高塔,有四方体、螺旋体、多棱体、圆柱体、双顶等样式。清真寺的外观常用石绿、豆绿、蓝绿、白等颜色。 伊斯兰教的主要经典是穆罕默德以安拉名义发布的以及他认可的信徒(即圣门弟子)的言行汇集。按照经典的规定,每一个教徒一生中要修“五功”。 1)《古兰经》,是安拉启示给圣人穆罕默德的经典。它承前启后、包罗万象,引领正道,阐明真理,是指导人类处世做人的权威经典。 2)《圣训》,是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在宣布安拉的启示外,随时随地就伊斯兰教的教义、教制、教例和有关现实社会生活所发表的意见和主张,也包括他的伦理道德风范。 除此以外,逊尼派的六大圣训集和什叶派的四大圣训等,都被认为是经典,极受尊重。千百年来,圣训对穆斯林的思想、感情、言行和生活方式等,产生着很大的影响。
纳西族史称“摩沙”、“么些”、“末些”、“摩娑”、“磨些”、“么西”等。下面我们了解一下纳西族的风俗习惯。 纳西族的饮食习惯 纳西族的主食以小麦、玉米和大米为主,山区杂以燕麦、荞麦和马铃薯,加工制作成窝头、馒头、粑粑、米饭等。肉类以猪、牛、羊、鸡肉为主,蔬菜品种丰富,各种豆制品、腌渍品种类繁多。有名的风味食品有丽江粑粑、鸡豆凉粉、吹猪肝等。丽江粑粑以麦面为主,辅以其他十余种原料煎制而成,特点是外酥内脆且松软,色泽金黄。鸡豆凉粉是丽江传统名小吃,原料主要有鸡豌豆、韭菜、绿豆芽及各种调味品精制而成,味鲜美、韧性好,可凉拌,也可煎炒。吹猪肝是纳西族请客时必备的一道传统名菜。制作方法是:将猪肝吹气膨胀后晒干,食用时用水煮熟,等冷却后切成薄片拌上各种配料,即可装盘食用。 纳西族盖房的升火仪式 纳西族盖房过程中有一些特别的习俗。如宁蒗县泸沽湖畔摩梭人的新房落成时要举行升火仪式,建房升火仪式是建房过程中最隆重的礼仪。人们视火为房子的心脏,为新房升火,象征房子主人今后的生活会像火一样红。香格里拉三坝纳西族的中柱只有一根,上山砍中柱一定要选粗壮笔直的好料,砍时树头应倒向东方,并把树尖上的树叶摘来烧天香,边烧边念“愿全家兴旺,愿人畜平安”等祈祷词。 纳西族的婚恋嫁娶习俗 纳西族的不同支系有不同的婚恋习俗。丽江等地的纳西族青年男女婚前社交和恋爱自由,谈恋爱一般不受父母干涉。男女20岁左右,择吉日举行婚礼。 永宁泸沽湖畔的一部分摩梭人直到今天在婚姻家庭方面仍保留着母系制遗俗。与这种母系家庭相适应的婚姻制度,人们习称为“阿注”婚。“阿注”意为“朋友”、“伴侣”。这种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凡属不同母系血缘的青年男女都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意愿挑选心上人,只要彼此乐意,便互赠手镯、腰带一类的礼物,开始过偶居生活。 纳西族的丧葬习俗 纳西族自古通行火葬,经过清代初年改土归流之后,丽江城镇、坝区逐渐改为棺木土葬。但丽江山区及香格里拉三坝、维西山区、宁蒗永宁等地,仍实行火葬之俗。 纳西族的头客礼 纳西族对生育较为重视,其中“头客”礼仪较为独特。当主人家的婴儿出世的时候,第一个偶然进入该家庭的人即称为“头客”。这时,无论这个人是男女老少,远近亲疏,都要当贵客接待。主人家首先要舀一瓢洁净的冷水(幸福水)请幸运的“头客”喝,以此祝福母子平安、健康幸福,然后主人再煮米酒鸡蛋款待“头客”。
云南纳西族民居建筑类型有“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两拐房”、“四合头”、“前后院”、“两进院”、“一进两院”、“多进多套院”等。 “坊”是一栋三开间二层的房屋,“三坊一照壁”是由三坊房屋和与正房面对的一面围墙即照壁围成的院落。 “四合五天井”由四坊房屋组成,正中为庭院,四坊相互交接处的角落各有一个小院,总计一个四合院内共有大小五个院子,故称作“四合五天井”。 “两拐头”是一种封闭的四合院,先盖两坊,此两坊成曲尺形布置,其他两面为照壁和围墙。 “四合头”与“四合五天井”相似,不同的是,首先,“四合头”相邻两坊房屋面等高,相交处形成斜沟;其次,这种房子楼面的厦子四坊相连,即成“跑马转角楼”;再次,这种房子为“冲天蛮楼”构架。 “前后院”是由“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组合成前后两相连的院落,特点是用花厅联系两个庭院,前院作花园,后院作正室,两个院落位于同一条轴线上。 “两进院”是指左右平行排列的两个院落。 “一进两院”是指进大门后,有一过渡空间,然后分别有两个庭院的入口,各院的格局又有变化。 “多进套院”是“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两拐房”、“四合头”的综合,有纵向排列的,有横向排列的,或同时向纵、横两个方向发展的。 丽江古城民居 大研镇即丽江古城,位于丽江坝中部。其民居建筑多为两层木结构楼房,穿斗式结构,土坯墙,瓦屋顶。布局形式最为典型的是“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等类型。布局灵活,注重装饰,精雕细刻,门窗上多雕有花鸟图案。外廊小照壁用大理石装饰,庭院用鹅卵石或五花石铺就,并种植花木,摆设盆景,是功能与艺术结合的产物,有鲜明的民族风格。此外,无数条小河从城中流过,形成了“家家流水,户户垂柳”的高原水城风貌,被誉为“高原姑苏”、“东方威尼斯”。古城建筑共有三大特点:沿河建筑,“城依水存,水随城在”;依山建筑;临街建筑。 木氏土司衙署 丽江土司衙署建于明初,位于丽江古城内,占地百亩,靠山临河,具有王者风范,其建筑艺术集滇西北各民族建筑文化之精华。据史料记载,其建筑格局与北京紫禁城颇相似。可惜后来被毁,1996年重建,1999年2月落成,规模宏大,富丽堂皇。 永宁土司衙署 永宁土司衙署是摩梭土司阿氏的官邸,位于宁蒗县永宁乡达坡村,距离泸沽湖20多公里。现存建筑为四合院落,均为单檐悬山顶建筑,土木构架,青瓦覆顶,楼层有栏杆,正面有砖拱式门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