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族的民居民俗 佤族一般住房,分“干栏式”楼房和“座地方”两种。住房内分主间和客间,内设主火塘和客火塘。主火塘上面栽有铁制三脚架或大块石头支锅煮饭,在火塘上空约一米多的高处,悬挂着一个炕笆,是防火及炕谷物之用。在炕笆上空,常用劈板搭成一个简易的大阁楼,是堆放杂物的地方。在主火塘里边,又用劈板或竹笆,隔有一间小阁楼,它是堆放衣物或妇女更衣的地方,在小阁楼和主火塘中间放有一张高约20厘米的简易床,这是家庭户主或长者睡觉的地方,其余的火塘周围是其他家庭成员的睡处。近些时候,有些已经结婚,还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儿子和儿媳,又在外间靠门的一角,用竹笆隔出一个小房间作新房。跟小房间相对,门的另一角,是客火塘,平时多用来煮猪食。 房子外面紧接正门有个小楼梯,楼梯直通一个竹晒台,俗称“掌子”,是家庭成员平时做手工活计,休息或晾晒东西的地方。掌子的侧面,又有一把较大的楼梯,通向地面。除住房外,佤族还喜欢用原木劈成两半或用竹子围成栅栏,构成一家一户的宅院,这是人们从事纺织、舂米、修理农具的活动场所。有的人家还在宅院里再围出一小块园圃,种植蔬菜、烟草和蓝靛等。 佤族的饮食民俗 佤族喜食“烂饭”,好吃酸、辣、苦、凉食品。“以鸡为贵,以酒为礼”是佤族饮食文化的传统习俗。 佤族有嗜好烟草的传统习俗,不分男女都配上一支烟锅。部分佤族妇女还有嚼槟榔的习俗。 佤族在饮食方面还有以下一些禁忌:吃饭时,不能大叫大喊或高声唱调。若叫喊或唱调,认为饭魂会跑掉;在主火塘上煮饭、烤茶时,不能对着“家神”的方向烘烤饭或熬茶,若这样做了,认为这是给死人吃的,不吉利;小孩子不能吃鸡头、鸡脚、鸟头、鸟脚,认为吃了手脚不灵;每次吃饭,锅里要留一点,认为饭吃光了,今后要缺粮。 鸡肉烂饭 “烂饭”是佤族食谱中的“基调”。他们几天不吃烂饭,就好像生活中缺少了什么似的,一定要煮上一顿。“鸡肉烂饭”是佤族礼仪饮食中的上等佳肴,它的制作方法各地大同小异。一般是选一只一公斤左右的母鸡,鸡杀死后拔毛,再把鸡放在火塘上烧烤,剖腹取出内脏洗净。煮法有两种:一种是把鸡肉斩成小块,与大米加盐混煮;另一种是把整只鸡放入冷水里煮,待鸡煮熟后将鸡取出,倒入大米,用手把鸡肉撕碎,再放进烂饭里混煮。以上两种煮法,都必须在进餐前,先放入酸竹笋煮上片刻,再加上姜、蒜、辣子、茴香、野芜荽及薄荷叶等佐料,精心拌匀而成。味道酸辣可口,香味扑鼻,实为难得的美味佳品。按佤族习俗,每次吃“鸡肉烂饭”,鸡头都要敬给尊贵的客人或长者。
日期 : 2020 › 06 › 300个相关结果 0次浏览
佤族婚姻在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前提下,还保存着同姓不婚、姑舅表婚和转房制等特征。 恋爱。佤族青年男女的恋爱基本上是自由的,男女青年到十五六岁,便开始了谈情说爱。这种恋爱活动,俗称“申姑娘”。佤族男青年“串姑娘”的方式,多以群体形式进行,单独成对的活动较少。每天晚上,小伙子有的吹着笛子,有的弹着小三弦,到等候他们的姑娘家里(或到户外)把火烧旺,在一起唱情歌,男女相互梳头,嬉戏打闹,倾诉钟情。当小伙子看中了意中人后,就会单独给姑娘送梳子、头巾、手镯之类的礼物。若小伙子在几天或更长一段时间里,不见姑娘退还礼物的话,就可以认定她是自己的恋人。从此,小伙子会主动到姑娘家帮助干活,并向姑娘要一件贴身东西,如头巾、耳环、烟锅等作为爱情的信物。在“串姑娘”期间,男女群居,是佤族谈恋爱期间的普遍现象。他们睡在一起,却很少发生两性关系,这无疑是母系群婚的遗风。若婚前怀孕,将受到社会的谴责。一对恋人若感情较好,便由男方请人告诉自己的父母,向女方家求婚。若女方父母同意,就举行订婚仪式。 订婚。当男方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儿子要讨媳妇了,便立即请来“魔巴”,杀鸡看卦,预示凶吉。之后请亲戚朋友来家里吃烂饭并告知此事。同时由自己的儿子端一碗烂饭交给姑娘,再由她请人转给自己的父母。如果姑娘的父母或舅父没意见,就选好吉日订婚。订婚的程序各地不同,贫富也有差异,通常为三次。第一次,男子请自己的舅舅或能说会道的亲友,带上水酒(俗称“求亲酒”)到姑娘家,说明来意;第二次,男方带上烟草、茶叶、芭蕉、甘蔗和更多的水酒到姑娘家送小礼,男女双方正式提出要结成终身伴侣的请求;第三次,送大礼。男方要按姑娘的舅父选好的日子,带上一只大公鸡、大块猪肉、十几斤大米、一坨盐巴及芭蕉、甘蔗、水酒等礼物,送到姑娘家。由男女恋人一起煮饭给双方父母和舅父、亲戚朋友吃,订婚仪式就算结束。按佤族传统习俗,订过婚的女子就不能再参加“串姑娘”的活动。若女子参加,被男子发现,就要受到未婚夫的惩罚,如罚猎、抄家等,该女子就会被抛弃。订婚后的男子,也不能随便“串姑娘”。如果发现有违约的事,其未婚妻可以提出解除婚约。也有少部分地区,结婚后的男子仍有串姑娘的习俗存在。 结婚和离婚。佤族一般是男娶女嫁,结婚年龄多是男20岁、女18岁左右。佤族的婚礼十分有趣,他们一直保留着古代先民“娱神”、“娱人”的遗风。常常用模仿虚拟的办法,使婚礼仪式进行得极富戏剧色彩,以反映他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婚礼前,照例是男方家要先杀鸡看卦,祭祀祖先,请祖先回来参加婚礼。婚礼的形式,各地不同,但普遍的有“抢亲”和“叩门迎亲”两种。
“魔巴”一词是拉祜语的译音,佤语称“教气艾”或“奔柴”,意即做鬼卜卦之人。“魔巴”是佤族宗教活动的主持者,大部分是老人。他们对佤族的历史、现状和本村寨、本家族的历史很熟悉,知道的“阿佤理”最多。他们知道怎样解释种类繁多的“阿佤理”,并按照自己民族的历史风俗主持各种大大小小和内容互不相同的宗教活动。同时,他们也用“驱鬼免病”的方法来为群众治病,通过看卦卜吉凶来决定人们的行为,还能解释习惯法。因此,凡战事、议和及解决重大问题时都须有“魔巴”参加才行。总之,“魔巴”是人与鬼神的媒介,他们把人们的崇拜通过咒语传达给鬼神,又把鬼神的意思通过看卦传达给人们。从世俗的角度看,他们还是民族文化的传授者。 “魔巴”不世袭,一般也没有完整固定的传授制度。任何人都能学做“魔巴”,“魔巴”的大小决定于他们掌握做鬼知识的多少。大小“魔巴”之间没有统辖关系,“魔巴”间彼此也没有什么分工,一个村寨中大小“魔巴”的数目也没有定额。 “魔巴”做鬼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报酬,只能得到一顿或数顿做鬼的饭和肉。做某些大鬼时,若剽牛,可能会分得一只牛腿或是由主祭者送给若干钱、盐或谷子,因此,“魔巴”并未脱离农业生产。 佤族的占卜 佤族生产生活中卜问凶吉祸福的形式。佤族的占卜活动十分频繁,事无大小,都要占卜看卦,以求得鬼神的冥示。 草卜 佤族的草卜,是用四根名叫“卜草”的叶子结在一起,成为有三个结的一根草绳。卜时,把草绳绕在弩箭上或一根木棍上,认定正对人一方的结代表主位,中间的结为“键”,对外方的结代表客方。根据结的方位,可以说出几十种卦象,每种卦象都有它的叫法和不同的含义。这种草卜解释比较复杂,多为狩猎或做生意之前卜问。 蛋卜 多用于叫魂、卜葬、选择房屋地基等。叫魂,一般要把蛋煮熟,然后手持鸡蛋,将有空气的一头朝上,再敲破蛋壳,看蛋白凹凸,占卜魂归与未归。另外还用鸡蛋卜葬或选择屋基,则用鸡蛋的小头处朝下,落在地上,若鸡蛋着地破了,则是吉卦,即为所求之地;不破,则另选地方。 鸡骨卦 俗称“看鸡卦”。看鸡卦是佤族占卜中,最流行而又最严肃的一种。看鸡卦时,一般用小公鸡(也有不分雌雄鸡的),有的还讲究毛色,通常以毛色斑斓发红的为最好。鸡卦有看头、舌、喙、股骨等多个部位。
拉木鼓 木鼓是佤族的通神之器,也是崇拜之物。西盟佤族每个村寨都有一至数个木鼓房,每个木鼓房内放有两个木鼓,一个为雄性,一个为雌性。雄性木鼓声音清脆响亮,而雌性木鼓的声音则低沉浑厚。木鼓用上10 – 20年之后便更换,做新木鼓时需要先从寨外森林拉回一段已砍好的大树干回寨内做备料,故称“拉木鼓”。沧源单甲等地佤族则称“砍木鼓”。 “拉木鼓”大多在12月中旬或秋收后进行,前后持续15天。“拉木鼓”期间,全寨各家要送些大米、谷子、水酒、盐巴等给剽牛主祭的人家以表庆贺和支持。第一天傍晚,每家出1-2名男子,各持刀、枪、弩、砍刀等上山伐树。将树砍倒之后,选一段2米左右的树身锯断作木鼓毛坯料。第二天,众人在山上吃饭后即将木料拉回寨子。拉木料回寨途中,由老人在前面开路,“魔巴”骑在树身上喊号子指挥,众人则边拉边唱,热闹非凡。第三天,上午休息,全寨忌生产。下午打扫木鼓房,在木鼓房旁平整出一块平地,以备凿木鼓用。第四天,将木料拉到木鼓房处,剽牛祭祀。最后,由几位木匠和铁匠用五六天时间,把木鼓挖空做好,再由“魔巴”杀鸡看卦祭祀一次,“拉木鼓”的活动才告结束。 砍牛尾巴 “砍牛尾巴”是西盟、沧源部分地区的佤族较大的、全寨性的宗教活动,多在春播之前举行。“砍牛尾巴”的祭祀活动全过程约十多天,其间最主要的是砍牛尾巴抢割活牛肉的那天,这项宗教活动的名称也由此而来。 在“砍牛尾巴”之前,主祭者都要先剽杀大量的牛、猪和鸡做鬼看卦,选择吉日。同时留好一头认为是“心好”的黄牛(据牛毛的颜色和花纹、头旋而定),作为“砍牛尾巴”之用。举行祭祀活动的当天,在人头桩处,由“大魔巴”领其他“魔巴”念咒,同时杀鸡看卦。回到寨子后,“魔巴”又念咒作法。此时,四周已站满了手持钢刀,准备抢割牛肉的青壮年和看热闹的老人、妇女和小孩。“魔巴”作法完毕便同主祭者牵着黄牛,围着主祭者的房子绕三圈,随即抓住牛尾巴并一刀砍断,将牛尾巴扔过主人的屋脊,于是抢肉者便一拥而上,叫喊着挥刀抢肉。霎时,一条活牛便被割得只剩下牛头和骨架子。抢到肉者,满面笑容,得到群众赞扬;未抢到肉者,垂头丧气,遭到众人嗤笑。当晚,“大魔巴”在主祭者的屋里念咒祭鬼,诵唱《司岗里》的传说,诵唱完毕,“砍牛尾巴”的活动即告结束。 猎头祭祀 “猎头祭祀”活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仅在西盟部分地区和澜沧雪林、沧源单甲等地盛行,大部分佤族地区都早已革除这一习俗。猎人头每年分两次进行,一在春播前,一在秋收之前,平时有机会也进行。存在猎头习俗的西盟佤族认为,只有用人头祭祀神灵,谷子才会长得好,村子才会安定繁荣,有些学者由此便把这项祭祀活动称为“猎头祭谷”。沧源佤族则认为,木鼓是“通天神器”,只有用最高贵的人头祭祀,才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猎头祭祀”的习俗已经被取消了。
佤族是跨国境而居的民族,国内主要分布于云南省的沧源佤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及双江、耿马、澜沧、孟连等县,沧源和西盟两县是佤族主要聚居县;国外主要分布于缅甸,人口比国内多一些。佤族居住的地区,山岭重叠,平地极少,故又称阿佤山。 中国的民族学研究者多数认为,佤族是现今云南南部的土著居民或最早居民,是古“濮”人的一支。在史书的记载中,汉朝所称的“闽濮”、“裸濮”,唐朝所称的“望蛮”、“望苴子”,明清所称的“哈杜”、“哈喇”、“哈瓦”、“卡佤”等,指的都是佤族。 关于民族来源,根据佤族的创世神话,人类起源于“司岗”,而对“司岗”的解释各地稍有差异,西盟佤族认为“司岗”是石洞,“司岗里”,意即人从石洞里出来。据说这个洞位于阿佤山中部缅甸境内的布拉德寨(又译巴格岱)附近的山上,距西盟县马散寨约25公里。至今,西盟县和缅甸佤族地区等地的佤族还把它视为“圣地”,每隔5年还带上丰厚的祭品举行祭祀活动。西盟部分佤族自称“勒佤”,意即奉神之旨意守护圣洞之人。沧源等地佤族认为“司岗”是葫芦,“司岗里”,意即从葫芦里出来。学术界对“司岗里”的解释也不同,一说是佤族先民对远古穴居生活的回忆;一说是佤族古代先民对女性生殖器的崇拜。各地佤族虽对“司岗里”的解释有所不同,但都把阿佤山区视为佤族的发祥地,这说明他们在阿佤山区居住的历史已很久远。新石器时代佤族地区的重要文化遗存中的沧源岩画(崖画),就是最好的证明。 佤语属南亚语系盂高棉语族佤德语支,由于历史上受傣语和汉语的影响较深,有相当程度的借词现象。1962年,人民政府根据本民族人民的意愿称为“佤族”。
彝族的历法很独特。彝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在数千年人类文明发展长河中,创造了璀璨夺日的民族文化,彝族历史上发明、使用过多种历法。 彝族十月太阳历是彝族先民创造的一部伟大、精湛的天文历法。他们把一年等分为五季十个月,每季度两个月,用土、铜、水、木、火五种要素分别配以公母来表示,如一月土公月、二月土母月、三月铜公月等。每个月三十六天,用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鼠、牛十二生肖来轮回记日。一年合计360天,余下的5-6天为过年日。它精确地计算出地球绕太阳运行一周的时间为365. 25天,一年的季节准确到一天不差。到目前为止,任何一种古历法都无法与之相比。它不仅是彝族文化中最具科学性、最有人文价值的一大瑰宝,也是中华民族远古文明的智慧结晶。 楚雄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园”,就是以这个古历法为主要标志,集民族文化研究、民族风情展演、民族艺术交流、群众娱乐休闲、商业经营交流为一体,集中展示彝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一个彝族文化大观园和动态博物馆。
彝族的宗教信仰是一个以祖先崇拜为核心,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多神信仰为一体的复杂的宗教体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彝族的宗教信仰仍然处在原始宗教的发展阶段,万物有灵、鬼神崇拜、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形式的宗教信仰还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受其他民族的影响,还吸收了道、佛、儒等诸家的一些元素,近代以来还有少数彝族信仰基督教和天主教。 彝族的自然崇拜 彝族先民信奉原始宗教,相信万物有灵,认为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草木、巨石悬崖、飞禽走兽,乃至宅门畜厩等等皆有其神灵。人若求之,必有效应;人若犯之,必遭祸害。在神秘的大自然面前,人显得多么渺小而无力,神的作用表现得很突出。这些“神”就是彝族原始宗教的雏形,成为支配日常生活、凝聚氏族部落的力量,这也就是万物有灵的“神灵”的来源。 在众多的神灵中,天神被认为是最大的。多数的彝族支系认为天神是万事万物的主宰,人类的生死福祸都掌握在他手中,因此特别重视祭祀天神。川、滇大小凉山彝族男子的“天菩萨”是天神的代表,能够主宰一个人的吉凶祸福,严禁他人触摸,否则会触犯天神。武定、禄劝等地的彝族在山林中建屋供奉天神。但有的彝族支系流传有人与天神大战、天神放出各种灾物试图毁灭人类,最后都以人类的胜利而告终等一类的传说。 彝族的图腾崇拜 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期,人们出于对动植物的一种特殊的亲近感,把某种动物或植物作为崇拜的对象,认为本氏族与其有血缘关系或其能够保护本氏族。因此,他们以其作为自己信奉的图腾,作为本氏族的标志,甚至将其作为本民族的祖先而加以敬仰、膜拜。云南各支系彝族的图腾众多,较为普遍的有龙、虎、竹、松树、葫芦、马缨花等六十多种。 虎被中国人视为百兽之王,是力量和威严的象征,被彝族先民敬奉为原始图腾,成为吉祥与幸福的象征。过去,彝族的祭司、头人以披虎皮象征虎族。由于虎被奉为祖先,因而在一些彝族人家中的神龛上供奉虎形祖灵,大门上挂着虎形辟邪,墙壁上挂着虎图腾壁挂,在村寨路口设有形状像虎的石虎神。 据彝族的民间史诗《梅葛》记载,天神在创世之初,用虎的骨、头、尾、鼻、耳、眼、牙、内脏、皮毛等创造了世间万物。又有的地方传说在洪荒时期虎为救一对夫妇逃离洪水使人类得以繁衍而累死,因此以其作为图腾加以崇拜。在当今的彝族人民生活中,还大量存在着崇虎的习俗,彝族的建筑、服饰、民间工艺品中虎的图案随处可见,虎图腾崇拜的遗迹也比较多。 彝族的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是指人类对自己的血亲先辈的敬仰,崇拜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祖先。整个彝族宗教信仰的核心是祖先崇拜。 彝族笃信灵魂不死和人死为鬼的说教,认为人间的一切灾祸,如灾荒、疾病、冤家械斗等都是因凶鬼作祟引起的。因此,凡有不顺之事,就要请“毕摩”、“苏尼”驱鬼,即使是平时也要请“毕摩”作法术预防凶鬼作祟。彝族信仰中鬼的名目繁多,汉文典籍中称其为“鬼教”。主持祖先祭祀仪式的祭司称为鬼主,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鬼主既是部落宗教首领,又是政治首领,元、明以后渐渐从统治集团中分化出来成为专司祭祀仪式的“毕摩”。 祭祀祖灵是彝族祖先崇拜的主要内容。据说,祖灵在阴间也会受苦和可能变坏,为使他们免受痛苦和欺压,升迁成为保护和赐福子孙后代的神灵,就必须进行各种各样的祭祀。安灵和送灵是彝族民间广泛流传的而且颇为重要的两大祭祖仪式。
白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民族,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有分布,白族人口超过10万的省有云南省、贵州省、湖南省,其中以云南的白族人口最多,约占全国白族总人口的84%,而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又是白族的主要聚集区,其人口约占全国白族总人口的65%。 白族自称“白子”、“白人”、“白伙”,他称有“白人”、“民家”、“勒墨”、“勒布”、“那马”等。1956年11月,根据本民族的意愿,确定以“白族”作为本民族统一的族称。 白族的族源是多元的,是土著与外来民族经过长期融合而成的民族共同体。一般认为,白族与先秦至汉晋时期分布于滇川边境的“焚人”、洱海地区的昆明人和汉晋时期的“叟人”、“爨人”、“上方夷”、“下方夷”,以及唐代洱海地区的“乌蛮”、“白蛮”等古代族群均有族源关系。 南诏中后期,白族开始形成,公元10到13世纪,在大理国的统治下,洱海地区的各族群彼此融合,共同发展而形成统一的相对稳定的民族共同体“白人”或“白子”,其文字称为“白文”,史书称“白书”,其统治者则称“白王”。 白族聚集的洱海地区很早就被纳人中原封建王朝的统治范围。公元前109年,西汉在此设置叶榆、云南、邪龙、比苏四县,属益州郡管辖。东汉王朝在今保山设西部都尉,管辖叶榆、云南、邪龙、比苏、不韦、嵩唐六县,即今大理、保山一带。 蜀汉时期,大理属云南郡管辖,郡治在云南县(今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公元7世纪末,位于大理南部的乌蛮蒙舍诏在唐朝的扶持下,打败其他5诏,统一洱海地区,建立南诏政权。自南诏开始,云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西移至大理长达五百年之久,公元937年段思平建立地方性政权大理国。大理国基本上继承了南诏的疆界。 大理国时期,白族与中原在经济、文化上有着更广泛的交流,白族大量吸收了汉族先进的文化。元朝在此设大理总管,由白族段氏担任总管职务。明代在大理设州县,进一步加强了对大理的统治。 清代大理属蒙化直隶厅管辖。民国时期,大理先后属迤西道、腾越道。1950年设大理专区,1956年改设大理白族自治州。目前,自治州辖1市、11县,即大理市、漾濞县、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南涧县、巍山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 白族讲白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用汉字书写,但以白音拼读,即所谓“汉字白读”。
彝族民间舞蹈多姿多彩,有动作柔韧灵活的《烟盒舞》,浑厚古朴的自娱性舞蹈《打歌》,动作优美、情绪欢畅的《罗作舞》,热情奔放的《阿细跳月》,纤细轻柔的《四弦舞》,技巧纯熟、舞步矫健的《花鼓舞》等。 《打歌》又称为踏歌、打跳、跳歌、跳脚、叠脚、跳锅庄等,是云南许多少数民族中广为流传的一种自娱性舞蹈。主要特点是载歌载舞,重在脚下工夫。一般是牵手搭肩,环圈或直排群舞,形式朴实,跳法简便,深受各族群众喜爱。彝族的《打歌》历史悠久,主要流行于滇西、小凉山、滇东北和滇西南彝族地区,各地形成了多种风格。 《四弦舞》流传于峨山、新平、双柏等地。是一种载歌载舞的艺术形式,男的弹月琴,女的拍掌而舞,舞步动作变化多样,节奏明显,具有柔和抒情的独特风格。 《烟盒舞》主要流传于滇南一带的彝族群众中。以传统的装烟盒(以竹片圆形为边,梧桐树薄片为底盖做成)为道具,左右手各持一面盒,以手指弹响作节拍。 《阿细跳月》流传于石林、弥勒一带的阿细人和撒尼人之中。男女青年集中在空旷的地方,男子弹起大三弦,吹起清脆的竹笛,女子踏着轻快的节奏拍掌对舞,节奏欢快、粗犷豪放、情绪热烈。
彝族民风纯朴,很具特色,下面我们就举几个例子,看看彝族的民风民俗有何特点。 彝族的尊老习俗 在长幼、男女、主客之间,彝族有严格的礼俗。途遇长辈,晚辈须待立一侧,让长者先行;长辈入室须让其上座,其余人再依次而坐;吃饭时,长辈坐上方(习称“上席”),下辈依次坐两旁和下方,并侍候长辈,为其盛饭、夹菜、泡汤。 彝族的拜干亲风俗 石林、玉溪、富民等地彝族,有一种“拜干亲”(也称“撞名”)的习俗。家长择一吉日,带孩子等待在某条小路上,用树枝搭一座小桥,拜第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为干爹或干妈,当场举行拜亲仪式,设酒菜招待。干爹、干妈给孩子再取一个名字和送礼物,干亲抱着孩子来回走过小桥3次,表示孩子从此摆脱病魔的缠扰。 彝族的丧葬习俗 云南各地彝族的丧葬习俗在历史上有野葬、树葬、陶器葬、岩葬、火葬、木棺土葬等多种形式。其中最为流行的是火葬,至今大小凉山地区还存在,约在明代中叶后受汉族影响才逐渐改行木棺士葬,其方法与汉族大致相同,但仍然保存了本民族的一些葬俗。 楚雄市哨区彝族老人去世后,子孙要披麻戴孝,请会唱挽歌的“躲依”(祭司)代替孝子接待来吊唁的客人。 澄江等地的彝族,出葬时,由“毕摩”和两个涂着怪脸装的“魔鬼”领着几个扮演其他鬼怪的人在棺前击鼓引路,至半途停乐而返。当地称这套送灵仪式为“送阴灯”或“跳阴舞”。 此外,彝族还普遍在葬礼结束后进行供灵牌、送灵牌等的祭祀活动。 彝族的禁忌 彝族大都把火视为家庭的象征,认为与家人的命运祸福有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屋内火塘里的火终年不熄,称为“万年火”。除用于取暖、照明、炖煮或烘烤食物外,亦是家庭的中心,是会客、议事、室内宗教活动的场所。火塘的锅庄石或三脚架是圣灵的象征,不能跨越,不能用脚去踩,严禁往火塘里吐唾沫、烧烤不洁之物,并禁忌在火塘边裸露身体。 不能摸成年人和老人的头;兄弟可与嫂嫂开玩笑,但兄长不能与弟媳开玩笑;禁穿草鞋上火炕床;上楼要脱掉鞋子;禁裸体、半裸体成年人入家门;不能用脚踩门槛,或坐在门槛上;不能用筷子敲桌子和碗;禁在家中吹口哨、唱山歌、说粗话;妇女的衣裤不能晾晒在过路的地方和蜂窝旁边;禁止面对着太阳大小便。 彝族妇女生育时,多在自家门头插以松枝、小布旗或挂上笠帽、小瓶等物,以示谢绝外人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