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普遍为一夫一妻制,婚恋方式主要实行男娶女嫁,经自由恋爱或媒人介绍,举行婚礼,从夫居。过去也有抢婚、转房等习俗。 白族青年男女恋爱自由,劳动、赶集、节日、庙会和各种娱乐活动为他们提供了认识情侣的极好机会。白族青年男女大多能歌会唱,他们用歌声与异性相识,谈情说爱,而三弦则是他们歌唱时必备的乐器。白族的俗语说:“三弦一弹,歌要唱响”,可见三弦伴歌是白族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重要方式,在白族青年的婚恋中,三弦是姑娘和小伙子的“媒人”。 白族婚礼包括订婚、交彩礼、结婚三个过程。订婚前,先由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同意,就请算命先生算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若八字相合,男方向女方送薄礼,即为订婚。订婚后,男方还要向女方送较重的彩礼,然后才商定婚期,举行婚礼。 白族婚礼隆重而又热烈。婚期的第一天,村中的姑娘和小伙子要到新娘新郎家帮忙搭彩棚,迎喜神,布置洞房,同时还送礼物给新娘新郎,以示祝贺。“贺新娘”是这一天的重头戏:新娘家张贴上喜字,点亮红烛,新娘端坐在八仙桌旁,接受村里姑娘们送来的礼物,同时用喜糖、蜜饯、红糖水招待大家,姑娘们有说有笑,气氛很热烈。第二天新郎家送来部分礼品,女方家宴请来宾,十分热闹。第三天,即嫁娶这天,按传统风俗,新郎的迎亲队伍要骑高头大马去娶亲。迎亲队伍在女方家举行简短的仪式之后于是娶走新娘。 新娘的打扮漂亮而有特点:头戴花冠帽,身穿红绣衣,脚穿绣花鞋,胸前挂一面圆镜,还带一副墨镜,据说是为了遮羞。娶亲路上,鞭炮齐鸣,鼓乐喧天。到男方家门口,新娘须由新郎背着走进家门。新娘娶回后要举行拜堂仪式,即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父母和客人。接着婚宴酒席开始。在大理、洱源一带,在新郎、新娘入洞房时,在火盆里烧上几个干辣椒,把新郎、新娘呛得直打喷嚏、流眼泪,表示新郎、新娘“亲热”的意思。 在有的地方,在新郎、新娘入洞房时,许多小孩子争着掐新娘,以沾喜气,这就是白族的“掐新娘”习俗。傍晚,新郎家再次宴请全村老者和长辈,之后是闹洞房。第四天回门。这一天一大早,新娘就回到娘家,男方家派媒人、小姑子等一行人去女方家将新娘接回来。新娘再次离家时,要哭诉父母的养育之恩和兄弟姐妹之间的难舍之情。
日期 : 2020 › 06 › 300个相关结果 0次浏览
彝族集中分布于云南、四川、贵州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而云南省是全国彝族人口最多最为集中的地方,云南彝族分布十分广泛,除澜沧江以西地区以外,85%的县都有彝族人口,以哀牢山、红河流域和滇东北小凉山区较为集中。 彝族是古代生活在甘青高原的氐羌部落的某些支系南下,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与西南的土著部落仲牟由后裔的“六祖”部落不断地融合而形成的一个民族,其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的广大地区。 由于居住分散,受地区方言影响,彝族有许多自称和他称,自称有:尼苏泼(他称“罗罗”、“三道红”、“花腰”、“母基”等)、尼泼(他称“撒尼”、“阿哲”)、葛泼(他称“果罗”)、诺苏泼(他称“黑彝”、“黑罗罗”)、阿细泼(他称“阿细”)等等。“苏”、“泼”彝语意为人或族,“诺”、“聂”、“纳”彝语意为黑,组合为尚黑民族或尚黑民族群之意。“罗罗”彝语意为“龙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按照广大彝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以古代青铜礼器鼎彝的“彝”作为统一的民族名称,不仅从字面上具有庄重、古老之意,而且也概括了绝大多数彝族自称的一种汉字音译。 云南彝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有6大方言,26种土语。北部方言的彝族多自称为“诺苏”,东部方言的彝族多自称为“纳苏”、“尼苏”等,南部方言的彝族自称“聂苏”、“纳苏”者居多,西部方言的彝族自称“腊鲁”、“米撒”,东南部方言的彝族自称“阿细”、“阿哲”、“阿乌”、“朴拉”、“撒尼”,中部方言的彝族自称“罗罗”、“里泼”。 彝族有自己的文字,是一种古老的表意音节文字,其中比较通用的有一千多个。彝文有象形、会意、指示、假借、引申、转位等多种造字方法,明清称之为“爨文”、“韪书”,近人称之为“倮文”、“夷书”或“毕摩文”。
古代的藏族人民,对于风、雷、水火、日、月、星辰等自然现象不可理解,对于各种灾害、瘟疫也莫名究竟,视怪禽凶兽为魔鬼,奇山恶水为精灵。在他们的观念中,神和鬼分得非常清楚。他们认为,鬼是黑色的,蓬头散发,锯齿獠牙,十分可怕,并且专门危害人们,给人以灾难。因此,藏族群众每年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驱鬼仪式。 如藏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为驱鬼节。此日,各寺院要举行大型的跳神活动,经过专门训练的僧人换上彩衣,戴上各种面具,装扮成护法神及妖魔鬼怪,并由大小唢呐、喇叭、鼓、钹等乐器伴奏,跳上一个整天。 跳神的内容为护法神降伏妖魔,最后将糌杷做成的“鬼”投入火中焚烧,以象征这一年的恶运都驱除干净。 此日,家家户户都要大扫除,把垃圾集中堆在十字路口。夜晚每家每户都要举行一次驱鬼仪式,由一人一手端一小罐麦粥,一手抓一把麦秆,再由另一人高举一个火把,两人大呼大叫地到各房间转一圈,最后把小罐和麦秆掷在门外。以示把影响一家人健康、幸福的妖魔鬼怪全部驱逐出去,从而保证在新的一年里得到安乐的生活。 藏历正月二十四日,在拉萨还要举行驱鬼活动。此日参加驱鬼仪式的古代蒙装骑士们从拉萨鲁固地方出发,绕经布达拉官,然后在小昭寺前分成两路,右翼经默村桥,左翼经美如扎仓,最后汇集于旧拉丈前。此时,盛妆女和侑酒女供上新食子(用粮食和酥油等做成的供品),并为佛像敬献哈达。 此后,把一种用糌粑做成的“朵马”抛出去。此日从拉萨的公主柳到那杰扎仓,从大昭寺到哲蚌寺的阿巴扎仓,沿途僧众诵经放咒,焚烧草堆,抛驱鬼食子,以求把魔鬼驱逐出拉萨境外,使佛法兴盛,天下太平。
佛教的鼻祖释迦牟尼,在西藏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关于他修行成佛的事迹广为流传,并加以信仰和崇拜。人们为纪念他,每逢藏历四月十五日都要举行“萨噶达瓦”节,“萨噶”意为“氐宿”,是二十八宿之一,“达瓦”意为月,合译为氐宿月。藏历四月氐宿出现,故名氐宿月。 相传佛祖释迦牟尼成道和涅架恰巧都在四月十五日,因此把四月作为佛月。各地的藏族都要在这个月中戒杀生、戒食肉,并磕头、念经,积德行善,还要向释迦牟尼佛像敬献供品。此后,逐渐演变为藏族人民的春游节日,每逢藏历四月十五日,拉萨的群众有的前往布达拉官背后的龙王潭划船,有的到罗布林卡里歌舞游乐,尽欢终日方返。 西藏正月的大祈愿法会也是纪念释迦牟尼的节日。据佛教史籍记载,在古印度,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经过苦学苦行,获阿罗汉果位。此后,外道教徒们竭力反对释迦牟尼成佛。火龙年(公元前511年)正月一日至十五日,释迦牟尼在祗园精舍城法会上用无比神奇的幻术和多种神变击败了卓切、那赖吉普、杰瓦坚、尼吉普、诺坚和扎拉瓦坚等外道六师及其追随者,大获全胜。 此后,佛教徒们为纪念这次胜利,遂创立了大祈愿法会。拉萨的大祈愿法会一般是从每年藏历正月初三开始至二十五日结束,法会期间,僧人们每天聚会数次,进行诵经、辩经和各种供奉仪轨。一般清晨为早殿会,喇嘛翁则领经后,数万名僧人齐声诵经发愿,早殿会的布施品是茶和粥。 早殿会结束后,法会移至讲经场进行辩经等活动,辩经是西藏佛教寺院学经制度中学习经典和为学僧升迁而进行的一种考核方式。大祈愿法会期间的辩经是从三大寺的僧人中选拔拉燃巴格西(学位名称),以充实寺院的上层僧职。辩经的时间分早、中、晚三次,与法会的三次集体诵经活动交替进行。上午辩经结束后,即在讲经场开午饭,午饭除酥油茶、粥和糌粑外,还发放布施品。下午除辩经外,还要举行祈愿会,念诵“祈愿经”和“沐浴经”等。此外,大祈愿法会期间还要进行各种宗教活动和民间文体活动。 藏历正月十五举行的“觉哦却巴”节(意为十五供,又称元宵供),是为纪念释迦牟尼诞辰而建。根据佛经上描述释迦牟尼在正月十五日降生时,各方生灵手捧各种供果向他朝觐之说,于每年的正月十五日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摆花添灯。此后,即相沿成习,形成藏族地区的供灯节。是夜,拉萨大昭寺前摆设桌架,供奉酥油灯及各种供品。 此外,各寺院的僧人及民间艺术家用本地盛产的酥油和色彩,制作出精美多姿的酥油花盘及各种姿态的供奉天女,还有的利用酥油花灯像连环画一样地再现出各种神话、民间故事等,精彩的图景,多姿的花灯,吸引着成千上万的信徒和游客。这天晚上,八廓街上人山人海,人们在花灯之下,狂欢起舞,彻夜不眠。 此外,还有六月四日纪念释迦牟尼率五比丘在鹿野苑初转四谛法轮的朝山节和九月二十二日纪念释迦牟尼去仙境看望其母亲后所进行的神降节等等。
现在恋爱结婚绝大多数男女双方自己作主,父母不包办,但结婚程序仍依旧时进行。藏族结婚一般分三个程序,即求婚、订婚和结婚典礼。 求婚。男女双方只要属相相合,就带哈达和青稞酒去对方家正式求婚。现在不看属相,只要男女双方同意结婚,即可带哈达和青稞酒向对方求婚。从求婚至正式结婚要送三次哈达和酒。 订婚。订婚的主要内容是拟定婚约文书。一般用诗体撰文,由文才较好的人承担此事,写男女双方白头到老,互敬互爱,孝敬长辈,抚养子女长大出息等等,文体要优美动听,琅琅上口。有的婚约文书也写有关将来家产继承的内容。此时向对方再次献上哈达和送上一坛青稞酒。一般都是男方向女方的每一成员献哈达一条。随后第三次向对方的父母敬献哈达和青稞酒,此乃父母养儿育女的“母乳费”。订婚之日,女方以茶酒款待男方客人。双方代表进入客厅依次入座后,女方家端上“切玛”,敬酒献茶。男方家也送礼物给女方,以此作为此日女方家所用之费。男方还要送一块“帮典”(围裙)给女方母亲,意思是姑娘自幼不知磨损多少块母亲的“帮典”,以此来赔偿损失。因为男方求婚,订婚一日之所有费用本应由男方付出,但现今女方操持,男方偿还其费用。饮用茶酒完毕,开始朗诵婚约文词。先将一式两份的婚约文书置于高脚盘中,端至男女双方家的证人前,一家证人高声朗诵,另一家证人仔细查阅。读毕,证人将两家的家印当众盖在书上,然后由男女双方代表分别交给对方父母。双方父母献哈达给证人,以表谢意。未婚男女不能参加订婚仪式,应由其父母和媒人举行订婚仪式。仪式结束后,玩乐一天,男方父母离开时,女家将哈达和回礼送给对方。 结婚。结婚仪式前一天,男方家派人给新娘送去婚礼时穿的华丽衣服和贵重首饰。 迎亲之日,男方家择一有地位之人,让其带上一队人马,牵上一匹备给新娘骑的装饰考究的马,此马颜色须与新娘之属相相合,必须是怀孕的母马。还要带一支挂有铜镜、璁玉、珍珠、珊瑚等的彩箭。与此同时女方家里要举行远送新娘之仪式,此时男方迎亲队与女方家要对歌,如果迎亲者回答不上就不让把姑娘接走。当男方迎亲队回答好女方的歌,进入女方家门后,先把彩箭插在姑娘背上,以示新娘是男方家的人了。还要把璁玉置于新娘头顶,藏族在习惯上将璁玉视为灵魂玉,此处表示男方的灵魂已托付给女方了。送新娘时一般带走一位陪伴人。新娘骑在孕马上,如果路上遇见背水、负薪者,认为吉祥之兆,新娘立即下马给他们献哈达。若见抬病人者或背负空筐者,或倒垃圾者,认为此乃凶兆,要请僧人念经消灾。当新娘走出家门时,女方家有一人一手拿彩箭,一手拿羊腿,站在楼顶高呼:“不要把我家的福气带走呀!”反复多次,直到姑娘走远。
藏族的丧葬方式较特殊,他们在丧葬方面忌讳把死者放在床上或用其他物品垫尸体。一般先把死者放在屋内一角,下用土坯做垫。因为他们受宗教的影响,认为人死以后,灵魂和尸体不是一起走脱的。为了使灵魂不滞留在屋内,得用土坯垫尸,一旦尸体运走后,土坯便扔到十字路口,灵魂也就随之跑了。一般在亲人去世后的三四天内,家人不洗脸,不梳头,不穿新衣服,妇女要取下装饰品,以示对死者的悼念。49天之内,每过7天要为死者念经行善一次。 在这期间,家人不能笑,不能高声说话,更不能唱歌跳舞,为的是让死者灵魂安安静静上天堂。在别人办理丧事期间,邻居亦禁忌办喜事和举行歌舞娱乐。 西藏的葬仪主要有塔葬、火葬、天葬、水葬、土葬五种。 塔藏是藏族的最高葬仪。享受这个葬仪的仅限于达赖、班禅或其他大活佛。他们死后,用高级香料和药品保存尸体,并装入金银珠宝装饰成的宝塔内,供人礼拜。 火葬是仅次于塔葬的高级葬仪,仅限于活佛和一些领主。 最为普遍的葬仪是天葬。人死之后,要请喇嘛念经,并通知天葬场的人前来领尸。尸体出门之后,背尸人和送葬者均不得回头观望,操天葬者及送葬人在天葬以后的两天里,也不能到死者家中。所有这些禁忌,都是怕死者的灵魂被带回家中,使家庭遭厄难。 水葬是一种较卑贱的葬仪,多用于夭折的小孩、乞丐及鳏、寡、孤、独等经济地位十分低下的人。 土葬是最卑贱的一种葬仪,一般是对得了麻疯、天花等传染病的尸体,以及强盗、杀人放火犯、被刀砍死者的尸体,习惯上认为不许对他们进行天葬或水葬,只能挖坑深埋地下,以示让其灭根绝种。 上述这些不同的葬法,是以每个人的经济、社会地位的高低和亡者的死因决定的,禁止随便更改,违者要遭到社会舆论的遣责。
藏族人对亲戚的称谓,藏族和汉族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藏族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并无严格区分,祖父与外祖父统称“波拉”;祖母与外祖母统称“莫拉”。对于父氏系统的称呼区分不甚严格,显得十分亲热,凡是父亲的兄弟,都称“阿库”,姐妹称“阿妮”。对母氏系统的称呼,比较严格,例如对老丈人称“曲波”,对丈母娘称“曲母”,对妻子的兄弟称“归布”,对妻子的姐妹则称“归母”。 藏族以忠厚善良为美德,他们与人交往,讲礼义、守信用,先人后己,从不计较得失。同藏族交朋友,要言必信、行必果,精诚相见。否则,便会对你嗤之以鼻。藏族十分重视馈赠,凡有喜庆,互相必然送礼致贺。一般客人送一件礼品,主人要以成倍的礼品回赠给客人,否则即被看作小器和失礼。藏族心地善良,怜悯弱者,对老、弱、病、残者尽力帮助,提供方便;对邻居的困难全力帮忙:对上门求助者,必施舍食品。此外,禁忌杀生造罪,禁忌偷盗大于针线的财物,不取不义之物。因此,一般白天全家出去劳动,日落才归,常常房中空无一人,也不上锁,但很少发生物品丢失的现象。
满族人为什么不吃狗肉呢?这和满族狩猎文化有关,渔猎生活中狗是好助手,同时也受义犬救主传说的影响。传说清始祖努尔哈赤幼年时在明朝辽东总兵李成粱家当洗脚童,李成梁看见努尔哈赤脚上有红斑点,认为他是危害朝廷的奇人,便准备要除掉他。努尔哈赤闻讯逃跑,李成梁带兵追赶,眼看就要追上了,努尔哈赤纵马跳崖,马死人落在树杈上,这时一群乌鸦飞来落在他身上。明兵认为努尔哈赤已死,便放火烧山欲将其焚化。这时跟随努尔哈赤多年的狗在河沟里浸湿全身,将水抖落在努尔哈赤身上,使他死里逃生。 因义犬救主、义鸦救主,所以满族便留下了不吃狗肉、严禁打乌鸦的禁忌习俗。到满族家里做客,如果手持结有狗皮鞭梢的鞭子,不准带进屋,要把鞭子立放在门侧,然后才准进屋。 满族有火祭的习俗,由于对火的崇敬,便形成了有关火的禁忌。富育光在《满族火祭习俗与神话》中说,满族及其先民每年除夕要在院中架柴点火,火光映空,预示来岁平安,族人们还要往火里投盐、食品、酒类,叩拜火堆。 据已故的乌拉街满族民俗专家赵文全老人生前回忆,吉林省永吉县乌拉街满族人家过去除夕都有接“突恩都里”(火神)的习俗,用神火烧邪气、洁宅净院,讨一年吉利。各户主人还要将院中炭火取回,埋在火盆里,主妇要天天添火,使之常年不灭,叫“长明火”。家人禁忌往火盆吐痰、吐唾沫。这些习俗,仍是古代先民重视保存火种观念的遗存。这种由于对火的崇拜而形成的禁忌,时至今日仍有传承。 居住在黑龙江省宁安市依兰岗满族村的瓜勒佳氏,每年除夕有“烧岁堆子”的习俗,就是在庭院,把拢成一堆的碎柴火糠麸,用火燃烧,祈望新的一年获得好收成。这是对火的崇拜。在“烧岁堆子”时严禁往“岁堆子”中扔脏物,意为保护火的纯净。
锡伯人吃饭时,禁忌把筷子插在饭碗上,认为这样是太不吉利。锡伯人忌食病死的禽畜。如是自然死亡的禽畜,要辨血色,血色发乌的忌食,血色发红的可食。春节期间,有忌生的习俗,就是在除夕前蒸出各种面食,从正月初一到初五都要吃熟食,不吃生食,认为这样一年里才能吉祥如意。 锡伯人从正月初一到初五,屋内的灰土和污水严禁往外边倒。从正月初一到十五,妇女不许做针线活,二月初二禁止在地上劈柴。丧家出殡忌申日。 锡伯族严禁吃狗肉,忌戴狗皮帽子。吃饭时不得坐在门槛上或站立行走,忌用筷子敲打饭桌、饭碗,锡伯人认为只有讨饭的乞丐才敲打碗筷。公公和儿媳不得同桌吃饭。 夜晚睡觉,严禁在炕上横卧,不能把脱下的裤子、鞋袜等放在高处。严禁从衣帽、被褥上跨越,如事出无意,必须要手持该物,在灯火或火盆上摇晃几次,意为还净。 男女青年想要成亲,如年龄都在偶数,不得举行婚礼,起码有一方是奇数,才能举行婚礼。 狩猎中禁猎狐狸,视狐狸为“仙”。
鄂伦春人认为河水中有河神,钓鱼时严禁往河水中撒尿或吐唾沫,认为这样会触怒河神,钓不到鱼。在狩猎时,不准把木棍横放在经常走动的路上,认为这样受阻,打猎不顺利,木棍要顺着放。猎获到的鹿、犴、野猪、熊等大动物,其心、肝等内脏,除参与狩猎的人共享外,余下的要留给自己家人享用,不能送给外人,更不能卖给外人,认为那样会失去下次打猎的运气。 由于对熊的图腾崇拜,猎到熊后,要就地割下熊头放在树权上风葬,不能带回家中,不吃熊头。猎人猎到熊、虎等野兽,要用术棍将其嘴撬开,用木棍支起,令其张嘴,认为这样就不能被其伤害。用狍哨引来的狍子,打到后,不能割断脖子,认为否则下次就难以诱到。 猎到鹿、犴、野猪、熊等大动物,开腔后其心肝内脏要和舌头连在一起,不许割断,待下锅煮至半熟后,方可割断,认为否则不能再猎到野兽。在密林中,看到正在孵卵或哺乳的雌性禽兽,不准猎取,认为打了这样的野兽,会受到山神的惩罚。不准打正在交配中的野兽,认为否则会受到野兽的诅咒,后世会不得安宁。如果猎取熊、虎、豹等凶猛野兽,不准说“打”,而要说“旷迭仁”,猎取了也不能说死了,而要说“睡觉了”,或“休息了”。 在密林中狩猎,不能诅咒野兽,如说“把腿打断”、“一定要把它头割下来”等,认为这样会受报应。打猎时不准喧哗,认为这样会惊了野兽的魂。猎人上山打猎或去捕鱼,吃饭时都要先敬山神“白纳恰”。其仪式是割下三块肉抛向空中,用手蘸酒,向空中弹二次,以示对山神的敬重,认为这样山神能保佑狩猎丰收。猎人出猎时,不能事前说要猎取多少,认为猎取多少那是山神“白纳恰”给安排的,否则会触怒山神,要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