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在漫长的游牧时期,曾经历过抢婚阶段。近世又常以马牛羊为聘礼,清代一般以马2匹、牛2头、羊30只为最普遍(定居后改为钱款衣物)。婚礼带有浓厚的草原游牧民族特色。如许婚宴(订婚礼)在女家举行,称做女方的“不兀勒札儿”(蒙语,专指羊的颈喉)宴。宴上请姑爷吃“不兀勒札儿”,以寓“好马一鞭,好汉一言”,今生今世不得反悔。后来不在许婚宴上设此仪式,而与结婚宴同时举行。新娘的嫂子和弟弟常故意将此物煮得硬硬的,使新郎掰不断骨节,因而罚酒、取笑。 蒙古族婚礼重迎亲。婚前一日,新郎带上弓箭和佩刀,穿上新娘亲手做的袍靴,由一群男宾相陪伴,前去迎亲,至女家,先拜过岳父母,向佛献哈达,递鼻烟壶,说谦卑吉语。岳父赠以荷包等物。此日做彻夜欢,席上对歌,有“求名歌”、“迎亲歌”、“劝嫁歌”、“宴歌”、“送亲歌”等,歌唱的双方有男方请来的歌手和宾客,女方则多是姑娘的嫂子和女友。歌子多是民间流传已久的套曲,也有即兴编唱的,歌词优美、滑稽,充满智慧和喜剧气氛。有些地方男方娶亲时专请职业歌手去唱喜歌。东部边远草原也有因无祝词歌手不能对歌的,但“求名歌”要唱,求名礼必须进行。一般做法是宴后新娘背脸端坐,姨姑姊围坐四周,婿向女背半跪问名,女故意不答;婿想方设法问之,终不答,最后则由陪坐姐妹告之。 晚间举行“沙恩吐宴”,这是女方设的第二道宴,也是新娘出嫁的离别宴。席间,新娘、新娘嫂子和姑娘们坐一桌。姑娘们和新郎争夺“沙恩”(俗称“嘎拉哈”),因“沙恩”象征儿女联姻,“连着骨肉连着心”,执事人有意偏袒,总是让它为姑娘所有。于是歌手便唱起《赞沙恩》、《亲家歌》、《姑娘的歌》、《额莫的歌》等宴歌,向对方索取“沙恩”,最后唱到《报时歌》。因为启程时间已到,女方姊妹才无可奈何地把“沙恩”交给新郎。之后新郎与父母、姊妹们哭诉惜别之情。 清晨,送亲时辰一到,新娘被叔父或兄长用毡子抬上喜车。出发前,新郎骑马绕喜车跑三圈,以示留恋、告别,然后起程。送亲人跟着随行。蒙古族送亲人员较多(俗有“蒙古人送亲的——大帮”的歇后语),娶亲途中双方策马疾行,互相追逐,或以女方抢新郎帽子为戏,阻车前行,保存古代抢婚遗俗和草原婚俗特色。娶亲至男家,新郎解下弓箭和佩刀,供于佛前,或放在马窗西侧(以西为大),以为镇邪之物,三日之后,新娘收起,作为吉祥物,终身收藏。 蒙古族娶亲重视吉时,过去娶亲因道远未到家而时辰已到,有在路上交拜成礼者。 喜车按时辰到家时,男家出来四个媳妇向送亲队伍问安敬酒。新娘的嫂子接过洒杯后,向四方洒酒敬神,再向车轮洒茶水洗尘。然后拜天地。进屋请全福人“分头妈”(亦称干妈)为新妇梳头。分头妈执绵羊右腿骨用作簪柄,分发作两绺,与新郎梳下的发丝合在一起梳成媳妇头。颇有古“结发”之遗意,寓有“白头偕老,幸福绵长”的吉兆。新娘梳洗完毕,行拜火礼。院中置一方桌,桌旁生一盆火,桌上放有弓箭、羊骨。新婚夫妇并跪拜之。同时请喇嘛诵经祝福。古时的拜火礼为手持羊尾油,用火点着,投入火中,对火三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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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满族婚礼与汉族相比,已难分满汉。但回溯历史,满族特殊婚礼有几点是值得一记的。 首先满族先民是狩猎民族,自古崇拜灵禽,反映在男女爱情及婚礼上也常以鸟羽作为定情的信物和婚礼上的饰物。史籍所谓“男以毛羽插女头,女和则持归,然后改礼聘之。”后演变为以雉鸡翎织成漂亮的披肩作为新娘婚服,象征吉祥。据吉林、农安等地耆老所谈,有这种礼服的人家清末已经极少,婚后只能节日一用,今已不见。 满族婚姻主要是一夫一妻制,严禁同姓通婚。但旧俗通婚不甚讲求行辈,甚至以嫁长辈名门为荣。姑舅亲,只允许姑做婆,不许舅做翁。否则谓之骨血倒流,亦在禁例。 清代以来,满族结婚特别重视门户,同时禁止早婚。官府及满族家谱都规定不许在12岁以前订婚。一般在十五六岁订婚,十七八岁以后方可结婚,极少指腹婚和童婚现象。择婿重门户而不重彩礼和贫富。《啸亭杂录》载:“凡所婚娶,必视其氏族之高下,初不许一时之贫富……”这一习俗亦可以理解为择婿重家风门第,重德不重财,所以有“相门户”之俗,这是女方了解男方家世的主要程序。男子行聘也要看女方家世和女子品德,访查好了方遣媒说亲,一般需登门三次,双方都有了充分了解之后,才得女家准信。媒人每次登门必携带一瓶酒为礼物,故俗谚有云:“成不成,三瓶酒。”后来受汉族影响,亦有“合婚”程序。 吉林省满族订婚,除受属相生克、宿命、迷信观念影响,还有年岁上的禁忌。有“女大一,不是妻;女大两,黄金淌;女大三,抱金砖”之说,故一般认为女子大两三岁或小两三岁无妨,独忌“女大一岁”。此说以后影响到汉族合婚禁忌,当然是毫无科学根据的妄谈。 双方家长认为门第相应,并征得男女本人同意后,答应议婚,媒人即带领求婚者到女家行叩头礼,让女方父母相看一番,俗称“验姑爷”。论者以为“此殆金代婚礼男下女之遗意也”。如女家满意,即进一步行订婚礼,由男方的母亲及姑姨等女眷去女家相看媳妇。此时姑娘行“装烟礼”(装烟敬长者)。如相看中意则赠送如意、钗钏、戒指等,以为定礼,是谓“小定”。或亲自给姑娘插簪钗、戴耳环,因亦称“插戴礼”。 正式订婚的初仪称“换盅”。届时男方的父辈在媒人带领下携酒肉到女家,女方以此酒肉设宴招待。炕上放一小桌,两亲家对坐,双方把肥大的旗袍衣襟铺在桌上,接着上菜,菜盘要压住衣襟,两亲家往酒杯倒酒,端起来,互相换盅,一饮而尽,谓之“认亲家”。如果新姑爷去了,女家要给“压腰钱”,并赠送“腰褡”。腰褡有绣花的、金丝的、串珠的,都是姑娘亲手做的。腰褡不大,长方形,两头有口袋,中间一个横口,留着装钱,挎在腰间,腰褡讲美观,和鼻烟壶一样被看重。这种正式订婚,俗称“放定”。小礼过后是大礼。大礼必送猪、酒、布匹、首饰。此猪称“他哈猪”,经济条件好的男家要送双猪,双酒(两缸酒,一缸50斤)。女方用此猪酒宴请。吉林以东满族姑娘行聘,亦有跳家神祈福者,来宾则以金钱或首饰给姑娘“添箱”。此后姑娘择吉开剪,准备嫁衣。开剪三日,姑娘挽袖盘髻,试行出嫁仪式。
朝鲜族婚礼有自己的民族特色及发展过程。在17世纪以前大体是“男归女家”,从妻居,有母系服役婚特点。史载:其婿须与岳家佣作三年,不予工资(仕宦除外),岳家专设“婿屋”给女婿和女儿居住。到一定时期后,再选定“吉日”带妻回男家,此时才举行婚礼。17世纪以后逐渐实行“女归男家”。故其婚礼至今有自己民族的独特风情。婚礼仪式分两次进行,有新郎婚礼和新娘婚礼之分,而婚仪又基本按中国古时“六礼”程序进行。择婚论家世门阀、经济条件及对方家风、本人品行,一般不甚考虑男女之姿容与年龄,故昔时常有老夫少妻现象。同姓不婚,有亲属关系者不婚,服丧期间不能嫁娶。 通过媒妁之言,双方家长及本人同意,选送点礼品给女方,即“纳彩”意。男家主婚人率其予至女家,正式求婚向女方家长行一叩首礼,谓之“拜识”。次日问清姑娘的姓名、年庚,用以卜婚,即问名礼。女方如同意,双方交换庚帖。男家把“四柱”交女方。所谓“四柱”是一张写有男子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的白纸,女方接“四柱”之后,便与自家女儿的“四柱”和“富合”相对照。所谓“官合”,是把待婚男女的“四柱”同五行相对照,占卜吉凶的方术。四柱如与宫合相谐,即可订婚,否则以为不吉,如看四柱时,若男子生于庚戍是属狗的,女子生于甲寅,是属虎的,便认为男子会受女人气。在朝鲜族习俗中,以为“官合”不谐,不能成婚,此俗与汉族的“看八字”合婚是一个道理。 如婚姻相合亲事已定,新郎家向女方通知吉期,是谓“纳吉”。之后是“纳币”,新郎家送青缎、红缎等衣料及装饰品给女家。再后是“请期”,新郎家把择好的婚期以书面形式送至女家,如女家同意,即按时迎娶。最后是“迎亲”成礼。表现出朝鲜族独特风情的是,婚礼仪式分两次进行,有新郎婚礼和新娘婚礼之分。新郎骑马迎亲时,先在新娘家举行婚礼,叫新郎婚礼;三日或一日后,新娘乘喜车与新郎同归夫家,叫新娘婚礼。新郎婚礼按奠雁礼、交拜礼、房合礼、席宴礼等顺序进行。 迎亲之日新郎绝早起身到祠堂参拜,并向父亲陈述自己即将结婚的事实,父亲则叮嘱儿子:“迎回妻子,延续香火,继承祖业。”儿子则表示诚恳接受训谕,谨遵父命。之后新郎出发亲迎,婚礼先在女家举行。迎亲的队伍首先有一手牵木制彩雁模型(用红布包着)的人,称做雁夫,走在新郎前面。新郎身骑白马或乘轿排在中间,后边跟随亲戚及荷夫,或车或马或步行。送亲人中除伴郎外,必须有新郎的爷爷或伯、叔等长辈,他们被称为“上宾”、“贵客”。新娘到新郎家的时候,同样也必须由长辈陪送,以示郑重。
吉林省回族是中国回族的一部分,从全国各地迁徙到吉林境内的回族,迄今已有310年的历史。九台县北五屯(今胡家回族乡蜂蜜营等五屯)的回民最早于康熙十八年(1679年)陆续迁入,分布全省各地,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虽与汉满等族在民俗文化上互相影响,但始终保持着他们独特的民族信仰——信奉伊斯兰教,信徒有十多万人之多,有清真寺77所,伊斯兰教教职人员135人左右。宗教活动频繁,教义得到广泛传播。 伊斯兰教是阿拉伯文音译,意为“顺从”。在中国旧称回教、回回教、清真教、天方教等,是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麦加人穆罕默德所创立的一神教,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其教义主要是信仰安拉为惟一的神,穆罕默德是使者,信天使,信奉《古兰经》,以之为安拉“启示”的经典;信奉世间一切事情都是安拉的“前定”,并信仰“死后复活”、“末日审判”等。伊斯兰教的基本功课是念、礼、斋、课、朝。念是用阿拉伯词念清真言。念功又称信仰表白。要念出声,不能默念。礼即礼拜。包括每日5次拜功和星期五“主麻日”的聚礼及节日的会礼。斋即斋戒,在斋月期间穆斯林每日实行严格的斋戒,黎明前“吃封斋饭”,日落后吃开斋饭。戒除一切饮食,禁止房事,只许一心想安拉和后世。课即天课,是伊斯兰教的一种施舍,被视为一种“善功”,后演变为一种义务性的宗教课税。朝即朝觐。凡身体健康的穆斯林一生应去麦加朝圣一次。回历十二月被规定为朝觐日。此“五功”除宗教职业人员和虔诚的宗教徒尚能履行外,一般人都不再认真执行,特别是“天课”早已废除,朝觐,一般人难以做到。吉林省回教的教派均属逊尼派,即正统派。 根据回族在我国“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回族在吉林省大多集中在吉林、长春、九台、扶余、伊通等市县,其地都根据人口集居的特点建有不同规格的清真寺。明清学者介绍伊斯兰教教义,曾用“清净无染”、“真乃独一”、“至清至真”、“真主原有独尊,请之清真”等词语,故该教所崇奉的真主寺庙日“清真寺”。吉林省的清真寺共77所,主要有长春市长通路清真寺、吉林市的三个清真寺和扶余清真寺。 长通路清真寺在长春市南关区长通路清真寺胡同,是我省较大的清真寺之一。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乡老韩学成捐私产一间半平房,三间草房做清真寺,1864年扩建了大殿,后经光绪、宣统、民国屡次扩建,才逐步形成现在的格局。 该寺占地面积1.5万多平方米。礼拜殿653平方米,由三个勾连塔式屋顶和六角亭望月楼组成。望月楼高30余米,大殿挑角挂柱雕刻精细,绘画典雅,庄严雄伟,属中国宫殿式建筑。清真寺院内的九龙古榆树,树龄百年以上,枝叶繁茂。大殿东南侧竖一“无字碑”。此碑是日伪时期伊斯兰教协会总裁川村狂常(日本人)拟为自己树碑立传而未能如愿所留下的一座碑。清真寺管委会为了让世代穆斯林牢记日本军国主义者侵华历史,将这座碑完整地保留下来。该寺“文化大革命”期间曾遭到破坏,又被学校占用。1979年开始恢复开放,政府拨款10万余元进行维修,1986年恢复做礼拜。吉林市还有西清真寺和东清真寺也都恢复了原貌,可供这一地区的教徒活动。
中国俄罗斯族是古代俄罗斯移民的后裔,经过上百年的同化,其外貌、长相、风俗和习惯等,已与俄罗斯联邦的俄罗斯族完全不同。而渐渐形成了自己的民族特色。中国的俄罗斯族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主要集中聚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黑龙江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呼伦贝尔市等地共约1.4万人,占俄罗斯族总人口的89.40%。 中国的俄罗斯族祖先最早在18世纪初从沙皇俄国迁来的,18世纪后期,由于不堪忍受沙皇俄国的残酷统治,大批俄罗斯人迁来中国,尤其是十月革命后,又有一些人为躲避战争,进入中国。那时他们被称为“归化族”,他们聚居的村落被称为“归化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为俄罗斯族,被确认为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同其他各族人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我国俄罗斯族的生活习俗、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等,基本上与俄罗斯的俄罗斯人相同。由于俄罗斯族迁来我国的时间不长,他们当中有不少人在前苏联国家还有自己的亲友。 俄罗斯族人的住房被称做“木刻楞”,房屋又高又大,单一木材构筑的房屋,分为卧室、客厅、厨房和储藏室。房屋呈四方形,房顶倾斜,有的上面还覆有漆着绿色油漆的铁皮,正门前有门庭和围廊,门内有过道,过道两旁是卧室和客厅。室内的墙角有土坯垒砌的火墙。室内陈设比较讲究,卧室摆放着木床或铁床,铁床栏杆雕有花草图象,给人以古雅之感。 到俄罗斯族人家中作客或办事,进屋要敲门,得到允许才能入内,进屋要脱帽,坐在主人让给的位子上,不能坐床,坐床认为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来客不得随便吸烟,吸烟须经主人同意。俄罗斯人最隆重的传统礼节是用面包和盐迎接客人,象征着友谊和善意。来客须用刀子切下一块面包沾少许盐吃下后方可进屋。这种礼节从前只用于迎接贵宾和新娘,现在也用于一般社交场合。 俄罗斯族也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经常举行各种家庭宴会、晚会,跳交谊舞、俄罗斯 舞、天鹅湖舞、乌克兰舞、俄罗斯的集体舞,以及踢踏舞、头巾舞、马车舞等,舞姿优美,参加的人多,具有强烈的民族特色。踢踏舞是俄罗斯族的一种民间舞蹈, 复活节时跳的舞蹈之一。跳此舞时,男女老少穿上皮鞋一起参加。用手风琴伴奏,众人围成一圈,用脚尖、脚跟、或脚掌的某一部位击地,发出踢踏响声。妇女们边 跳边挥手绢,男人们边跳边吹口哨,拉琴者亦加入跳舞行列边拉边跳。节奏清晰多变,脚下动作灵活而响声大,场面活跃热烈。
鄂温克族米阔鲁节是鄂温克族的丰收节日。流行于内蒙古陈巴尔虎旗。每年农历五月廿二,是鄂温克牧民最欢乐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他们统计当年产幼畜数量,庆贺丰收的日子——米阔鲁节。当天,人们拾马烙印、除坏齿、剪耳记、剪鬃尾;给羊割羊势等。 这一天,人们清早起床,青壮年们从浩特(牧村)的一头开始,逐户给马烙印、除坏牙、剪耳记、剪鬃尾和给羊去势等。老人们在这一天把母羊羔送给儿女、外甥、侄子,祝福他们今后羊群兴旺。青壮年们不论到谁家,主人都要为前来帮助劳动的人们设酒席致谢,酒宴按先茶后酒的习惯进行。 鄂温克族节日主要有祭敖包、阴历年和“米阔勒”节和瑟宾节等。祭敖包时要宰牛、羊作祭品,祈求人畜平安。每次敖包会上还要举行赛马、摔跤等活动。“米阔勒”节是生产节日,每年夏历五月二十二日举行,这一天要给马烙印、剪鬃、去势、除坏牙,给羊剪耳记号等,并举行宴会。 瑟宾节是每年的6月18日,“瑟宾”是鄂温克族语,意为“欢乐祥和”。瑟宾节是鄂温克族的传统节日,这天人们会身着盛装参加聚会,由酋长来主持节日,节日上会有抢银碗,米日干车,赛马等各种体育竞技。还有人们特别注重的祭拜火神,祭拜祖先的仪式,之后会围着篝火载歌载舞。 米阔鲁节是呼伦贝尔草原莫尔格勒河流域鄂温克牧民的丰收节。每年的5月中下旬,忙完接羔保畜的鄂温克人喜气洋洋地聚集到一起,庆祝一年一度的丰收节日。 米阔鲁节要进行一系列生产活动,主要是给马烙印、除坏牙、剪耳记、剪鬃毛及给羔羊割势等。首先从“尼莫尔”(即放牧小集团)的一头开始,先从马群里套出二岁子马,放倒,人们有的用剪子剪鬃、割尾梢,有人用刀子割耳为记号。 这时马的主人把自家的畜印烧红,在马的左跨上烙印。割下的鬃毛由畜主收起,剪下的耳块由畜主点数保存。在羊圈里,母羊都放出去吃草了,只剩下满圈的小羊羔,牧人们把公羊羔割势(阉割寨丸),把母羊羔耳朵剪下自家的样式。 在敬酒时,主人捧一木盘放两个酒杯,依次敬让,向帮助去势的人敬献哈达,并宣布当年仔畜成活和牲畜增加的情况。来者也要祝愿主人所养的牲畜兴旺,被烙印去势的牲畜数字与岁俱增。酒席间,大家还要尽情歌唱。这种繁忙而又欢乐的活动,从一家转到另一家,牧民们整日都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
在我国云南地区,每年的阴历7月14、15、16正式送鬼的节日,而对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的双柏县窝家彝族乡的彝族老百姓来说,这几天的鬼节又被称之为“摸奶节”。每到摸奶节的这几天里,双柏地区,以及邻近的新平以及思茅的景东地区的彝族人,尤其是青年的男男女女都会蜂拥而至到小镇上敢“鬼节”。那么这个鬼节为何又会被称之为摸奶节呢? 据传说,当地附近的哀牢山在我国历史隋朝期间,常年处于征战状态,有很多少年男子连女人都没有碰过的情况下就在那里战死沙场了。这些鬼魂们却有着一个强烈的意念,那就是想要物色一名漂亮的女子,然后拉到阴间去做自己的老婆,也想要常常女人的滋味,因为生前一直没有尝到过。 而这种意念是祭祀完全无法消除的,由于在当时死的太过于冤屈,法师是拿这些亡魂是没有办法的。不过还在的是,这些亡魂都非常的单纯,而且也非常的挑剔。就是凡是被其他人碰过身体的女子他们都是不会要的,如果被多名男子碰过的就更是不会去想了。如果姑娘们不想在这三年内被亡魂拉到阴间去当鬼婆,她们就会在鬼节的这几天里,到鬼街上任由男人们摸,因为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在摸奶节的这三天里,青年女子们所穿的衣服都是会遮住一边的乳房,不会去遮住另外一边的乳房。只要是参加了这三天摸奶节的男人都是可以随便摸自己露出那一边的乳房的,至于遮住的另外一边的乳房是为了给自己将来的老公所保留的。在鬼街上,青年男女会互相追逐嬉戏打闹,各种弹琴,各种跳舞,会把整个小镇闹得个天翻地覆,不亦可乎。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这些青年小伙子们都可以肆无忌惮的去摸姑娘的乳房,而姑娘们也会在表面上表现得有着躲躲闪闪的意思,但是绝对不会有着责怪之意。在这几天里,青年小伙子们一摸到姑娘的奶为吉祥,姑娘以被摸奶为吉利。 摸奶节的举办在当地是非常受到重视的,当地政府会在节日到来之前就会与当地的百姓沟通好,提前搭好各种舞台,准备好节日期间所需要的物品。在摸奶节的当他,当地所有的男女老少都会集中起来,然后载歌载舞享受快乐的一天。到了晚上9点钟以后,那些年老的,年幼的,结过婚的男女就会陆续回到家中开始休息了。而剩下的就是那些未婚的青年男女了。他们会继续一边喝酒一边跳舞,到了深夜的时候,男人们就会开始去摸女子们的乳房了。
羌族服饰上的各种绣片花纹图案,都属于羌族传统民间工艺美术的范畴,有着悠久的历史。从生产方式上说,羌族刺绣是以家族的个体方式进行生产,并传承沿袭的。它是羌族人自己创造的艺术,凝聚着他们的智慧和匠心。羌绣作品既有程式化规范,同时又充满自由想象,是一种带有自发性、业余性和自娱性的美术创造。在漫长的历史中,羌族刺绣自然形成其独特的审美造型、色彩规范和功能形态,又是民间的、同时自具审美价值的民族民间美术的规律。 这些充满生物灵性的自然存在,经灵巧的挑绣工艺,被创造成为色彩缤纷的花纹图案,多象征吉祥如意、憧憬未来的美好愿望。如“团花似锦”、“鱼水和谐”、“凤穿牡丹”等等。挑绣也叫十字绣,是严格按布料的经纬纹路,通过一套严密的针法绣出等距离、等长度的十字形图案,挑绣成各种花纹的视觉形式,具有规整、对称、棱角鲜明的特征。 这种方法使一切自然物都按十字形直角直线构成,形成独特的几何变形风格,别生异趣。在羌族妇女刺绣时,大多采用棉线,有时亦用彩色丝线,色彩以黑白对比居多,从而取得明快、朴素、大方的视觉效果。羌族刺绣图案清秀精致、内涵丰富。如纳花、纤花的用色,对比反差较大;而飘带的图案,装饰性也非常强,再加上链子扣绣法等工艺,富有内蕴地表现出羌民族粗犷豪放又不乏细腻的性格。 从功能上说,羌族刺绣主要用来装饰衣裙、鞋子、头帕、腰带、飘带、通带、背带、袖套、裤子、裤管、鞋帮、鞋垫、枕巾、手帕、衣边、衣袖口、香包等,从中折射出羌民族服饰文化的历史。稍作统计,我们就得知,用于羌族服饰的刺绣图案就有100多种,真是五彩缤纷。这些装点其美好生活愿望的刺绣工艺精湛,朴实严谨,布局巧妙合理、深浅适度,使审美形式与功能形式自然地结合起来:一是出于穿戴的美观,二是增加耐磨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事实上,当我们讨论审美功能与实力功能的关系时,在羌族刺绣这里,我们再一次发现,审美功能与实用功能是不能截然分离的。因为,就实用功能而言,增强耐磨性仅为其表层的方面;在更深的层次上,羌族刺绣上的那些绚丽多姿的图案,实际上凝聚了羌族人民对生活的祈祷和祝福,反映了他们超越现实的梦想。如他们所选择的图案:虫鱼花鸟、飞禽走兽、人物、瓜果、花卉、吉祥(鸡羊)如意、金玉(鱼)满堂、百鸟朝凤,寓意深刻,栩栩如生。虽作了几何化或其他形式的图案处理,但始终与他们的现实环境紧密相关,而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理想的起点,正存在于这种生存的现实感之中。
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无论是哪个民族,哪个国家。在人逝世后都会要举行属于自己民族特色的葬礼,由于各个地方的习俗以及文化的不同,所以每个不同的地方的葬礼方式也是不一样。在这其中蒙古族的葬礼却有着很多种类,那么现在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下蒙古族的丧葬文化吧。 丧葬 旧时蒙古民族的平民百姓,特别是牧区的贫苦人民,其葬礼是比较简单的。人死前,全家人以至诸亲好友都守在其边。死后,全家举哀,通常不设灵堂,不摆供献,不穿孝服,不烧纸,不用音乐,不给亲友通讣闻。但是差不多都请喇嘛念经。死者没有文字遗嘱,仅口头嘱咐牲畜等遗给某人,遗骨送至何处。倘若死于暴病而没有遗言,其子向呼图克图(活佛)求问死之遗志,以便遵守,按照蒙古民族的传统习惯,家中如长辈死了,忌讳说“死了”,应说“老了”,以示尊敬。 蒙古族的丧葬礼仪,经过元、北元(明)、清各朝代,七百多年中,有许多变化,加之各地自然、经济、文化条件不同,丧葬礼仪也不一样。一般分深葬、野葬、火葬、土葬等几种,其中石葬、深葬、风葬属于宫廷葬法。 石葬 马长寿着《北狄与匈奴》一书根据出土文物认定:“蒙古草原牧民早期埋葬死尸的方式就是墓葬。到部落和部落联盟时期约公元前七至二世纪之际,蒙古各地广泛地采用了石墓的形式。 所谓石墓,就是把石板侧埋于地上,成一四方形的围垣,然后把死者和殉葬物安置其中,最后再掩埋起来成为坟墓。并且书中还提及从出土文物看,“蒙古各地石墓里发掘出来的殉葬品,并未发现数值上有很大差异”,它说明当时社会内部还未发生显着的财产分配不平衡的现象。这种葬法是匈奴和其他北方民族在公元前的丧葬方式。 在喀喇沁发现的古墓,也曾见过十六至十八世纪的石墓。清末乃至解放前,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一带仍保留着少数的石墓葬俗 风葬 《魏书·失韦传》说:“父母死……尸则置树林之上。”这种“风葬”或称“树葬”大概就是《蒙古秘史》里记述的“林中百姓”所特有的一种古老的丧葬习俗。这种习俗在我国北方少数民族中也延续时间较久,鄂伦春、鄂温克族中,还有流行,但在蒙古民族从九世纪以后,已经基本不存在了。
土家族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群体,农耕文化在其生产、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有关农耕生产状况,以及形成的农耕民俗的传承,在土家族中有着及其悠久的历史,并具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我们认真调查研究它,就能更好地了解这个民族从古至今的生存与发展状况。这对于我们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贵州土家族从事农业,已有悠久的历史。据《华阳国志》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巴子国的领域里就有“土植五谷,牲具六畜。桑、蚕、麻、纻、鱼、盐、铜、铁、丹、漆、茶、蜜、灵龟、巨犀、山鸡、白雉、黄润、鲜粉、皆纳贡之。”土家族居住地属古代巴子国的“南极”之地。这里因有乌江,虽然山高谷深,但土地肥沃,气候温暖,很适合“植五谷”。 元明后,“土司”执政,土家族地区开始进入封建领主经济,涌现了一批豪强大姓,出现了较大的聚落村寨。他们与中原地区政治经济联系加强,引进中原发达地区水利,因提灌工程设施,用于农业灌溉,溪河沿岸利用水力架简车,提水灌溉。 农业经济得到较快地发展,逐步改变了“刀耕火种”的落后生产方式,逐步采用耕田地自然条件种植包谷、高梁、小米、豆类等,蚕桑,苎麻和蜂蜜等生产也有了新的发展。在手工业方面,利用山区自然资源制造各种铁、木、竹农具和生活用品。 妇女也学会了丝、棉、麻等纺织技术,生产土布。并出现了简单的冶炼工艺,尤其得益于乌江航运之便,运来了食盐、铁器布匹等以及百货,土家族地区木、竹、桐棬油、中药材,皮张、黄蜡、生漆也纷纷也出峡进入长江进一步推动了生产的发展,沿江的集贸市场也随之形成而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