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主要从事渔猎生产,在生活实践中创造了极富民族特色的赫哲族饮食文化。 杀生鱼。赫哲族有以鱼待客的习俗,到赫哲族家做客,主人拔出腰刀,从一条活蹦乱跳的鱼身上割下一块鱼肉,用刀尖挑起递过来,如果客人从刀尖上咬下这块鱼肉吃下,就认为是好朋友,就会受到热情的款待。 赫哲人待客以杀生鱼为敬。赫哲人把杀生鱼叫“塔拉卡”,做时要选用最好最新鲜的四季鲤、鲟鱼、草根、鳇鱼为原料,冬天可以用狗鱼、牙不斯哈鱼为原料。杀生鱼时,从鲜鱼身上剔下两整块鱼肉,然后切成鱼丝,用加工好的土豆丝、绿豆芽、粉皮或粉丝、韭菜等拌好,再调以辣椒油、醋、食盐,杀生鱼便做成了。吃起来脆香爽口,别有风味。 烤鱼。赫哲人叫“塔拉哈”。做法是把新鲜鱼去掉内脏,然后用一根削尖的柳木棍,从鱼嘴穿到鱼肚子里,放在炭火上烤炙,用刀在鱼身上划出数道小口,撒上食盐。待烤熟后,抖掉鱼鳞,再把鱼蘸上醋、辣椒油、香油、韭菜花等各种调料,吃起来有一种特殊的香味。 炒鱼片。用鱼要求严格,只有鳇鱼和鲟鱼才好吃。做法是先把鱼皮剥下,把内脏去掉,清洗干净,剔下鱼肉,切成薄薄的鲜鱼片,然后在爆好的锅中翻炒。炒时要掌握好火候,时间不能长,否则鱼片就绵软了,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其味道就格外鲜美。 炒鱼毛。赫哲人叫“它斯恨”。要用较肥的鱼如鲶鱼、胖头、嘎牙子、草根和怀头等,把鱼去掉内脏,洗净,切成肉段,然后放在锅中,水的多少以能浸过鱼肉为合适,先把鱼煮熟。煮鱼时要用旺火。待把鱼煮熟,鱼汤熬干,就反复翻炒。这时就要用小火,炒时要掌握好火候,一边翻炒,一边把鱼刺、鱼骨挑出,最后把鱼炒得黄如牛毛,又黄又香。这时把鱼毛取出,放在坛中密闭,如果在坛子中放进一些“什布希格特”(一种野李子饼)或晒干的“乌力格特”(山丁子),其味更加鲜美。炒鱼毛的鱼因肥嫩油多,不易干燥,能保存很长时间,吃时适当放些食盐,其味特别香美。 冻鱼片。冬天在江河中捕鱼,捕上来的鱼放到冰面上,没过几分钟就冻成冰棍了。这时,把一条大鱼拿起来,在鱼肚子上划一刀,再从鱼的脊梁处一面划上一刀,从头划到尾,划好后,在鱼脖子处再划上一圈,这时,便可以用手一条一条地把鱼皮撕下来了。去皮以后,便露出了鲜嫩的鱼肉,这样就可以制冻鱼片了。做法是一手拿起鱼尾巴,一手操起一把刀,顺鱼身削起来,削下的鱼片卷起一团一团的白花,用木制的方盘,把冻鱼片盛起放在室外的仓房中。吃时把削好的冻鱼片盛在盘子中,放入各种调料,吃起来凉爽适口,特别是待客助酒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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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格里”是蒙古族尊崇的天神,认为日月星辰都是天神的佛光,为了尊崇至高无上的天神,严禁在日光下晒脏东西。从前,靴子湿了都不能在阳光下晒,只能放在蒙古包中使其阴干,而且还要把蒙古包上的天窗关上。蒙古族崇尚火,认为火是驱邪避灾的圣物,正因此,禁忌把刀伸人火中,也不准在火旁砍削东西,认为这样做会伤了火神的头,或把火神刺伤。 蒙古族把水视为神灵。《长春真人西游记》载:为了不冒渎水神,“国人确不浴河”,“其衣至损不解浣濯”,甚至把这样的禁忌以法律形式加以强制执行。《世界征服者史》载:“在蒙古人的《札撤》和法律中规定,春夏两季人不可以白昼入水,或者在河流中洗手,或者用金银器皿汲水。”这一禁忌沿袭到近代,还禁忌妇女在日光下晒洗脏衣服。 蒙古人有“以西为大”、“以古为尊”的古俗,因此在西面摆设佛龛,供奉祖先;西炕只有长辈才能坐,晚辈及外来客人禁忌坐西炕。由于尊老的习俗,晚辈不能直呼长者的名字。儿媳妇不能直呼公公的名字,不能直接叫大伯子(夫兄)和丈夫的名字。 蒙古族有择吉日和避忌日的习俗。对吉日以月的盈亏来判定。《黑鞑事略》载:“其择日行事则视月盈亏以为进止。”把三、六、九视为吉日。亲人有病,禁忌下午去探视。老人死了,忌讳说“死了”,要说“格格西介”,意思是过去了。小孩死了,忌讳说“死了”,要说“哥格地介”,意思是扔了。 对狼不直呼其名“超闹”,要叫“和林闹浩”,意为野狗,或“阿布诺”,意为那玩意儿。蒙古族把狼视为不祥之物,如有人误呼其名,要把碗扣过来,认为这样就解了。蒙古人把蛇和刺猬视为不吉之物,如要去扣‘猎,路遇蛇或刺猬,认为这是不吉的兆头,猎人会马上返回,蒙古族不食狗肉,认为狗是主人忠实的好帮手。 如外出,不怕路遇出殡的,怕路遇娶亲的。蒙古人认为,娶亲鬼跟着,出殡神跟着。行路怕遇挑空水桶的,认为这是不吉之兆,如遇到挑满水桶的,认为这是吉兆,有的人要迎上去喝上几口水。出门在外,再好的朋友,在路上也不能换乘骑。在路上捡到烟袋认为晦气,两头受气,要扔掉。在路上遇到口朝上的东西,可以捡起,如遇到口朝下的东西,不能捡,而且还要踢一脚。 到亲朋家去做客,狗再狂吠,也不能打狗,如果打了狗,认为是对主人的大不敬。客人忌踩主人家的门槛子,不能在火盆里点烟,不能用火盆烤脚。如骑马来做客,下马后不能拿着马鞭子进屋,要把马鞭子立放在门右侧,然后再进屋。 蒙古族视头顶为神圣,男人的帽子,女人不能坐,如不慎坐了男人的帽子,要用火或香绕帽子三圈。女人摞被褥,不能把枕头放在下面,要按褥子、被、枕头的顺序来摞好。女人用过的脏物、脏纸必须埋掉。在祭祀活动中,除家中主妇外,其他女人不能参加,严禁女人上房,因房顶在男人的头上。
在清代,鄂温克人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氏族外婚制。辈分观念尚不强,有错辈婚现象,只要年龄合适,舅父也可娶外甥女为妻。妻死后可续娶其妹为妻,但不能续娶其姐。兄死后可娶其嫂,但弟死后兄却不能纳弟媳。弟兄之子可以娶姊妹之女为妻,姊妹之子可以娶兄弟之女为妻,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娘家人,俗谓“还骨头”。 其婚姻类型有入赘婚、包办婚、自由婚。 入赘婚。鄂温克人的入赘婚俗有两种情况,即终生入赘和短期入赘。前者是女方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男到女家,长期入赘,这种情况的入赘,女婿可以继承岳父岳母的遗产。另一种情况的入赘是岳父岳母有儿子,但年龄太小,尚不立世,岳父岳母或因年老体弱,或因病不能理家,便招女婿入赘。待男孩长大成人,女婿便另立门户。这种形式的入赘,女婿不能继承岳父岳母的财产。这两种形式的入赘,女儿女婿所生下的孩子都从父姓。入赘婚足母系氏族婚俗的遗留。 包办婚。包办婚是父权制的产物,儿女婚事由父母做主。 定亲。由男方请外氏族辈分高又能说会道的人做媒人,到女方家去说媒。媒人要带上两瓶酒,到女方家后受到女方家热情接待,喝茶敬烟后,媒人献上一瓶酒,并说明来意。女方父母知道媒人来意后,要让女儿回避。这时,媒人拿出另一瓶酒跪着敬酒,口中说道:“据男方老人所知,你家有一只金匣子,内装一把闪光的金剪子,还有使用这把剪子的将要出嫁的爱女;我们那里有一位为皇室所珍爱、上帝所崇信、握有白玉箭环、手拿彩色弓箭、能射穿山岩的“哈嘎”(身强力壮青年),想娶你们的爱女为妻。”如女方父母推辞,媒人要反复申说;如女方父母应允喝酒,媒人要磕头感谢。媒人欢快而归,定亲便初步告成。 几天之后,男方要选派一人来女方家商定定亲的日子。在这一天,男方请五六名亲友为代表,携带良马1匹、肥羊1只、酒25斤、“哈达”一条,按时到女方家赴约,此时女方已邀集亲友在等候。 男方的赴约人到女方家后,由代表“突儒呼达”用碗盛酒向女方家敬第一次酒,这碗酒是敬女方的天、佛酒;敬第二次酒是解渴酒;第三次酒是尊敬酒,然后吃羊肉酒宴。宴后,女方看男方带来的马,如不中意,要另换。至此,订婚仪式正式完成。 过彩礼。定亲以后,男方要给女方过彩礼,彩礼一般是银元宝一锭(50两)、大畜五头、羊三只,还要给女方舅舅大畜一头,给母亲乳牛一头,给叔父牛一头。也有的用驯鹿、灰鼠皮和酒做彩礼。 在此期间由两个氏族选定会聚地点,由女方父亲作出婚期的决定。到要结婚时,男方“乌力楞”不管离女方多远,都要迁移到与女方靠近的地方,同时,由男方“乌力楞”的人在通向女方的道路两旁,把森林树木的皮刮切掉一些,给新郎“那给楞”(开道)。
白族主要聚居在中国南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下面我们了解一下白族的风俗习惯有何特点。 白族的待客风俗 白族热情好客,先客后主是白族待客的礼节。家中来了客人,以酒、茶相待。著名的“三道茶”就是白族的待客礼。但白族人倒茶一般只倒半杯,倒酒则需满杯,他们认为酒满敬人,茶满欺人。受到白族人热情的款待,应说声挪卫你(多谢你)来表示你的谢意和感激之情。 白族民居特点 白族民居建筑风格独特,最典型的是“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坊”是一栋三开间二层的房屋。“三坊一照壁”是由三坊房屋和与正房面对的一面围墙即照壁围成的院落。其优点是,正房坐西向东,东升的太阳由白色的照壁反射进正房,有利于改善室内光线不足的问题,照壁还能给生活增添更多的情趣。“四合五天井”由四坊房屋组成,正中为庭院,与汉族的四合院相似,所不同的是,四坊相互交接处的角落各有一个小院,总计一个四合院内共有大小五个院子,故称作“四合五天井”。 白族庭院都种花草 白族爱养花,庭院都种有花草,幽雅多姿、古朴玲珑。白族民居建筑的另外一个特色是大门装饰,大门分有厦门楼和无厦大门两种。有厦门楼多为斗拱重叠,檐角飞翘,并以精美的木雕彩绘装饰,门楼两侧多镶嵌大理石,既华丽,又不失雅致。 白族热情好客,先客后主是白族待客的礼节。家中来了客人,以酒、茶相待,著名的“三道茶”就是白族的待客礼。但白族人倒茶一般只倒半杯,倒酒则需满杯,他们认为“酒满敬人,茶满欺人”。在喝酒方面,白族很文雅,通常是各自随意。受到白族人热情款待,要说“谢谢”表示你的感谢之情。 尊敬长辈是白族的传统美德。见到老人要主动打招呼、问候、让道、让座、端茶、递烟;起床后的第一杯早茶要先敬给老人;吃饭时要让老人坐上席,由老人先动筷子;在老人面前不说脏话,不跷二郎腿。一些山区的白族,家庭成员各有比较固定的座位,一般男性长辈坐左上方,女性长辈坐右上方,客人和晚辈坐下方和左方。白族在对人的称谓前喜欢加个“阿”字表示亲切和尊敬。 白族的禁忌 白族人家的门槛也忌讳坐人;男人所用的工具,忌妇女从上面跨过;家庭内忌讳戴着孝帕的人进入,认为这样会给家庭带来不洁;进入白族的“本主”庙,必须虔诚、肃穆,禁止大声“喧哗”;禁止触摸“本主”神像。
彝族民间舞蹈多姿多彩,有动作柔韧灵活的《烟盒舞》,浑厚古朴的自娱性舞蹈《打歌》,动作优美、情绪欢畅的《罗作舞》,热情奔放的《阿细跳月》,纤细轻柔的《四弦舞》,技巧纯熟、舞步矫健的《花鼓舞》等。 《打歌》又称为踏歌、打跳、跳歌、跳脚、叠脚、跳锅庄等,是云南许多少数民族中广为流传的一种自娱性舞蹈。主要特点是载歌载舞,重在脚下工夫。一般是牵手搭肩,环圈或直排群舞,形式朴实,跳法简便,深受各族群众喜爱。彝族的《打歌》历史悠久,主要流行于滇西、小凉山、滇东北和滇西南彝族地区,各地形成了多种风格。 《四弦舞》流传于峨山、新平、双柏等地。是一种载歌载舞的艺术形式,男的弹月琴,女的拍掌而舞,舞步动作变化多样,节奏明显,具有柔和抒情的独特风格。 《烟盒舞》主要流传于滇南一带的彝族群众中。以传统的装烟盒(以竹片圆形为边,梧桐树薄片为底盖做成)为道具,左右手各持一面盒,以手指弹响作节拍。 《阿细跳月》流传于石林、弥勒一带的阿细人和撒尼人之中。男女青年集中在空旷的地方,男子弹起大三弦,吹起清脆的竹笛,女子踏着轻快的节奏拍掌对舞,节奏欢快、粗犷豪放、情绪热烈。
佤族服饰以黑色为基调,以自制土布为衣裤的布料。如妇女下裙,多用黑、红、蓝、紫、黄或白的彩线,混纺条纹花粗布,单幅围裹。不论男女老少,常年跣足。男子的衣着差别不大,上衣多为无领长袖,左衽有纽或银扣。裤子短而肥大,裤腰卷起来可以包东西。常剃光头或留一束长发于脑后,成年男子多缠黑色包头,少数地区也有缠白色包头的。 最古老、最具佤族本色的是佤山中心区即西盟地区佤族的服饰,较多地保留了佤族原来服饰的特点。男子用黑布或红布缠头,穿无领短衣,裤子短而宽,手戴银镯,青年男子颈带竹藤圈。穿耳,戴黑、红线穗。男女皆跣足。天冷时,男女皆披麻被单或棉毯,睡时当被,围火而寝;天热时,男女穿着皆十分简单。 过去,佤族男子喜文身,其中多数在胸脯刺牛头,手腕刺鸟,腿上刺山林,反映佤族对自然的崇拜。佤族男子外出时常背个花挂袋,佩带长刀或枪,既可自卫,也作打猎和生产工具用,一副古代壮汉勇士的形象。 佤族衣物所用棉布、麻布等,均能自纺自织。这个地区的妇女,喜留披肩长发,头戴发箍,耳坠垂耳,胸前挂着数十串自制的天然果珠或料珠;上穿无领短小坎肩,腹部裸露在外,佩带有数个篾腰箍,手臂戴有银镯,下穿开口条纹花短裙,小腿常套很多个漆过的藤篾圈或裹一块护腿布。配搭得十分自然得体,它既适应了阿佤山炎热的亚热带气候,又充分地利用自然物,弥补过去佤山纺织品的奇缺。美丽大方,个性突出,称得上是服饰艺术的杰作。
纳西族的服饰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丽江、维西县服饰;二是香格里拉县白地和丽江奉科服饰;三是宁蒗摩梭人服饰。下面我们了解一下纳西族服饰特点。 丽江、维西县的纳西族服饰 丽江和维西县的大部分纳西族男子服饰受内地汉族影响大,尤其是城镇和坝区的纳西族男装基本与邻近汉族男装相同。这一带的妇女服饰以羊皮披肩最有特点,如“七星羊披”。“七星羊披”是纳西族千百年传承下来的古老服饰,是丽江纳西族妇女服饰的重要标志。披肩用绵羊皮做成,形状上方下圆,上部缝黑边,下面再钉上一横排七块圆形五彩丝线绣成的“七星”,每颗星中心各垂两根白色的羊皮飘带,代表北斗七星,故又称“披星戴月”。象征纳西族妇女早出晚归,披星戴月,辛勤勤劳之意。这种披肩既可起到装饰作用,又可暖身护体,以防风雨及劳作时对肩背的损伤。 香格里拉纳西族的服饰 香格里拉县白地和丽江县奉科一带的男装受藏族服饰影响较大。一般是头戴金边毡皮帽,身穿掺丝图案上衣和裤子,脚穿藏式靴子或裹绑腿。妇女服饰仍保留古代纳西族“短衣长裙”遗风,上穿短衣,外加坎肩,下着百褶长裙,腰束毛织彩带,脚穿云头黑靴,背披白毛山羊皮,编发盘辫,保有古风。 宁蒗摩梭人服饰 宁蒗县永宁一带摩梭妇女,头戴布料大包头,身穿大襟小褂,系长可及地百褶裙,腰系彩带,佩带首饰,美观大方。
回族穆斯林严格遵守《古兰经》规定,禁食猪肉和有犬齿且猎食其他动物的猛兽,认为猪是不洁净的“秽物”。禁酒,禁食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一切动物。肉食为反刍的吃草的兽类、吃粮食的禽类,如牛、羊、驼、鹿、兔、鸡等以及水中的鱼虾为主。伊斯兰教认为世界上一切万物皆属安拉,生死皆由安拉掌握。除鱼虾外,都要经阿訇下刀(宰)才能吃。宰牲时,牲畜宰口须面西,宰者须念“太思米”(即“奉安拉之名,安拉至大”这句赞词),未念“太思米”而宰的动物不合教法,不可食。 回族穆斯林除禁忌的食物外,一切生活准则都依《古兰经》而令行禁止。《古兰经》禁止崇拜偶像,即严禁除安拉以外的一切精神崇拜、物质崇拜、具体抽象的事物、人物、特权崇拜,故回族对任何人或物不鞠躬,不叩头(拜);家中忌挂有人物形象或飞禽走兽的字画,家中挂有人像,在念经、礼拜时要用纸或布盖上。 严禁一切危害个人、社会、生命、财产,摧毁人类尊严,败坏道德,扰乱治安的非情、非理、非法的行为,如巫卜、算命、淫乱、偷盗、说谎、自杀、赌博、诬陷、奸淫、背谈、嫉妒、吝啬、高利贷剥削等。 修厕所,忌蹲位东西向;进入清真寺忌抽烟;在语言上,对食用的畜禽忌说“肥”,而说“壮”;忌说“杀”,而说“宰”;相互间不用禁忌物来比喻。 酒席上除祖孙辈可同席外,叔侄辈不能平起平坐。 回族素有注重清洁卫生的良好习惯,有许多清洁的措施。净身时,必须用洁净的水以淋浴式冲洗,回族称之为“不用回头水”。平时生活中,保持定时剪指甲、理发、修胡须等良好的清洁卫生习俗。
我国怒族主要分布在怒江傈傈族自治州的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泸水县和迪庆藏族自治州的维西县,此外西藏自治区察隅县、缅甸克钦邦北部山区也有少量怒族分布。 怒族史称“怒子”、“怒人”等。唐代时就已居住在今天怒江州一带。怒族有三个族源,一是来自唐代“庐鹿蛮”,即“若柔”支系;二是来自元代“路蛮”,即诺苏支系;二是来自“怒子”,即“阿龙”、“阿侬”两个支系。“阿龙”、“阿依”与独龙族有亲属关系。 怒族主要由自称“若柔”、“诺苏”、“阿龙”、“阿依”4个支系组成。“若柔”主要聚集在兰坪县兔峨乡和泸水县鲁掌镇;“诺苏”主要聚集在福贡县匹河乡、子里甲乡;“阿龙”聚集在贡山县茨开镇、捧打乡和丙中洛乡及迪庆州维西县、西藏察隅县;“阿侬”主要聚集在福贡县上帕镇、鹿马登乡和架底乡。 怒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分为四个支系,即若柔语、诺苏语、阿龙语和阿侬语。其中阿龙语和独龙语相通。由于长期与傈僳族相处,怒族人普遍会说僳僳语。怒族无文字,20世纪五六十年代间,民间流行“刻木”、“结绳”记事。 怒族的民居建筑主要有干栏式竹楼、木楞房、土墙房和石片顶房几种。 干栏式竹楼俗称“千脚落地”房,是怒江地区怒族的一种基本住房形式。贡山地区的怒族多住木板房或半土墙半木房。这种房子比较宽大,一般是垛圆木为墙,屋顶覆盖薄石板。石板约0.5公尺见方,由屋檐铺起,第一块平铺,第二块压着第一块的上边,第三块压着第二块的上边,……一直覆盖到屋脊。福贡和泸水地区的怒族住竹篾房。这种房子较矮小,多用竹篾笆做外墙和隔墙,用木板或石板覆顶。 按传统习俗,一家建房,全村都来帮忙,几天之内就可以把房子建成。
我国怒族的习俗与其居住地的特点有很大关系,同时也受到附近兄弟民族的影响,下面我们介绍一下怒族的主要习俗、习惯。 怒族饮食习俗 怒族主食以玉米、马铃薯为主。肉类来源靠饲养的牛、猪、鸡、羊,常捕鱼和打猎。喜食漆油,常用漆油焖鸡、烤羊肉。怒族名菜有“斜拉”,做法是将酒和鸡肉炒后焖熟。此外,还有烤羊肚、漆油焖鸡、烧羊肚:怒族的特色饮食主要有石头包谷粑粑、玉米面面饭、肉拌饭、咕嘟饭等。 怒族饮酒时不论男女老少,如果将某人视为知己时,便要与他喝“同心酒”,即两人腮贴腮、嘴挨嘴,一手搂肩,一手同端酒碗,仰面同饮,一饮而尽。喝了同心酒,表现你已是怒家人的真正朋友。 怒族吃饭的时候,若有客人,有一个人专门为客人添饭、加菜、添酒,意思是要劝客人多吃一点,以表示对客人的热情。儿童禁食熊、虎、豺肉,禁食鸡爪、鸡血。 怒族的婚恋习俗 怒族青年男女结婚,一般选择在属龙或属蛇的日子,因为龙和蛇在怒族的观念中是吉祥如意的象征。婚礼前几天,全村寨的各家各户都派出得力的男子或女子,到男方家帮助料理结婚的有关事务。女方家也忙着做嫁衣、买首饰、请陪娘、邀请宾客。 怒族的婚礼是歌舞的盛会,青年人弹奏起琵琶调,吹起口弦曲,跳起“琵琶舞”和“锅庄舞”,尽情欢歌。老年人边向新婚夫妇祝福,边唱《婚礼歌》,一派喜悦之情溢满庭院。三天后,新郎新娘要回娘家,经过回门再回夫家,才算正式步入他们的家庭新生活。 怒族的宗教信仰 怒族信仰原始宗教、天主教、基督教、喇嘛教。除原始宗教外,其他三种宗教是清末民初才传入怒族地区的。 怒族信仰万物有灵,其原始宗教信仰主要表现为狗崇拜和野牛崇拜。 怒江地区的喇嘛教大约在清代嘉庆初年传入,在丙中洛取得势力,以后大兴土木,建普化寺。相当部分怒族成为喇嘛教的信徒。 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传入则在晚清时期。清末,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天主教和基督教先后传入怒江地区。怒江的天主教主要分布在贡山县的捧当、丙中洛两乡,茨开镇也有少量信徒。1888年,法国天主教司铎任安守带神甫数人进入傈僳族地区贡山北部的白哈罗、茶腊、丙中洛等村寨传教。天主教传入后,禁止当地怒族和藏民信奉喇嘛教,从而引起宗教冲突。后来,由于清政府的让步、干预,天主教得以继续存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贡山全境有6所天主教堂,先后有8个传教士呆过这里,发展信徒1200多人。 20世纪初叶,基督教传入怒江地区,并且发展很快,到1956年止,怒江地区一共建基督教堂207所,大小神职人员916人,基督教徒21000多人,其中以怒族人民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