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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的苗族,给女方家的礼物是由迎亲人在迎亲时带过去的。这些迎亲人一般为双数,全是男的,有老有少。老的须配偶俱在,有儿有女;少的要父母双全。迎亲人中,有两人担任主角,一是司酒,即男方主婚人;一是中人,即男方证婚人。礼物是一只雄鸭,悬于伞梢,由一后生扛着同行。 富裕之家礼物当中,还有公鸡一只;杀后去毛留内脏的肥猪一头,猪头系有彩绸绣球一个;一担或两担高肩箩筐装的彩色糯米饭,饭上放彩蛋数十个,两个白瓷花碗,新制红色竹筷两双;一坛糯米酒,坛盖用红纸封固,由接亲人一同挑往女方家。 走到女方寨子边,那里有女方家的中年妇女和老妈妈设的一道道酒卡子。接亲人一到,她们就开始敬酒(实际上是灌酒),有的才过第一道酒卡子,就醉昏了。到第二、三、四道酒卡子,更是招架不住。但最难过关的是设在大门口的那道酒卡子:门口横架着一张长条桌,左右门枋各悬着一具能盛酒的牛角杯,接亲的人一到,主人就揪住灌酒,但司酒和中人可以少喝,因为他们还有执行仪式的任务。 女方堂屋中摆着一两张长条桌,靠神龛的一方摆有一只熟雄鸡(切成块,合成原样,大腿、翅膀和爪子不能切断),猪头、猪肝、猪腰、猪心、猪肺、猪脚爪,均盛于一盆,一盆糯米饭,三碗酒。此外,桌面的其他地方则摆满了丰盛的酒肉。长桌正中坐着女方家长,右边依次坐着男方家司酒、中人及同行接亲者,左边坐着女方家司酒、中人及陪客的亲友,周围站着许多向接亲人献彩礼带的中、老年妇女及客人。 宾主坐定后,屋里鸦雀无声。女方家司仪开始举行祭祀仪式,即以少许酒和供品酹于地上,并说些吉利语。然后念道:“人生最幸福莫过今天,最美满莫过今夜。金丹喜欢才成双,阿姣愿意才成对。祖先有礼在前,子孙照办在后。祝愿宾主两家亲上加亲,祝愿新郎新娘白头偕老。”念毕,司仪端起两碗酒敬给双方的司酒,交换着饮;司仪接着取出两只鸡腿,给双方司酒各一只,互相交换,表示双方从此有吃有穿。交换的鸡腿,放在桌上,不当众吃。司仪再次给双方司酒各一杯,再次交杯,意即新郎新娘福寿双全。交杯毕,男方司酒从衣袋里掏出一元二角钱交给女方司酒,表示酬谢女方家在提亲时送的彩礼带。紧接着,司仪同样给双方中人各端一碗酒,中人起立接酒,隔桌交杯;又取两只翅膀递给双方中人,中人接后互相交换,意即双方从此搭好亲戚桥梁。 经过这一仪式之后,女方家便有一老人健在、有儿有女、吃穿不愁的中年妇女出来向所有接亲的人献彩礼带。她把两条彩礼带系于谁的腰间,谁就是接亲人,该接亲人就要喝两碗酒,直到献完为止。然后女方家族亲友也出来向男方所有的接亲人献彩礼带,并一一敬酒。他们的彩礼带一律悬吊在主人家所横系的彩礼带上。接亲人当中,如有与女方家房族或亲友有亲戚关系,则加系一条。因此,女方家族、亲友越多,敬献彩礼带也就越多,接亲人就越感到光荣,女方家越感到有面子。最后,每个接亲人的腰间都吊满了彩礼带,猛一看去,好像每个人都穿着洁白的百褶裙,满屋宾客都为他们欢呼喝彩。

印江县土家族人民过赶年,这一传统的民族节日,至今已有五六百年的历史。从元朝末年起,日本九州一带的封建诸侯纠集武士、商人和海盗,经常骚扰我国沿海地区,沿海居民称其为“倭寇”。沿海人民对这帮倭寇恨入骨髓,纷纷组织武装保卫家乡。明朝初年以来,朝廷重视防御,委派将领,调集军队,经历了近两百年之久才剿灭了倭寇。 在朝廷招募抗倭新兵中,印江土司官借着执行朝廷“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兵役制度,到处抓兵派款,鱼肉乡民,甚至独丁也抽。即使临过大年,要在当年的腊月底出征,也得准时出发,不准迟延。因此,印江土家族人民惟恐一家人不能团圆过年,便纷纷提前过年,并且称此为“过赶年”。 当时土家族人民过赶年的心情是极度紧张的。在过赶年的晚上,因不敢点灯,吃的肉切成砣砣,蔬菜扭成节节煮成一锅。熟后盛于大钵内放于半开半掩的大门后面用蓑衣或草席等物将吃食遮掩起来,从香火(神龛)上取下封好的纸钱焚烧祭祖,再将各种吃食盛一点集于碗内,用钱纸盖住碗口,端到屋外化了香纸,将碗中吃食撒于地上称为“泼粮浆”;或用稻谷、包谷、麦子、黄豆等粮食浸水发出的芽子撒在屋外称为“发马料”,其意都是出征打胜仗,要借助阴间兵马的力量,因此要给阴间兵马送粮油和马料,再则祈求阴间祖先保佑一路平安,得胜归来。 祭毕,关好门,全家在门旮旯围着一大钵吃食。食毕,被征的土家族青年背上蓑衣,戴好斗笠,插上刀叉,挂上弓弩,然后轻声哼上一曲悲壮的哨兵歌,与家人话别出征。 未被征的青年过了赶年也就心安理得地等待征调令。此时禁放鞭炮和发出任何声响。天还未亮,赶年就匆忙地过完了。 为了纪念祖先,印江土家族人民至今还保持过赶年这一独特的民族传统习俗。

卯节是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荔波两县毗邻地区的水族人民的年节,以对歌为主要娱乐活动。关于卯节的来历,有三个美妙的故事传说: 一是在远古的年代。贤明的先祖率众先民来到九阡山谷地区,撵走了野兽,开荒种地,所种的庄稼很茂盛,连年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可是有一年,恶神降灾,蝗虫危害庄稼。正当人们一筹莫展的时候,“拱陆铎”从天而降,叫人们扫尽屋内尘埃,撒向庄稼。于是,蝗虫灭了,庄稼也好了,先祖们便决定以后每年逢水历十月辛卯这一天,以酒肉祭天敬祖。 二是古代先祖的第九个姑娘,名叫水仙花。于水历十月辛卯那天在坡上唱歌,祝贺消灭蝗虫,稻谷丰收。从此,人们在十月辛卯这天,备办酒肉到田间祭天敬祖,并在野外学九姑娘唱歌。后来相沿成习,节日气氛越来越浓,终于演变成今天这样盛大的节日。 三是远古时期,九阡水族地区,有一对仙男仙女,男的叫阿腊,女的叫阿向,他俩结成一对恩爱夫妻,自己种的庄稼又好,又肯帮助别人。后来“尖顶王”要把他们赶走,这对仙男仙女眷念乡土,热爱人民,不忍离去。于是阿腊变成一个山坡,阿向变成一口井,井水川流不息。人们为纪念他俩的忠贞爱情,依据《水书》说法,选定水历十月辛卯这个吉祥的日子,拿酒饭莱到阿腊和阿向井边去祭祀,这样就成了今天的节日。

土家族的传统节日主要有赶年、春社、四月八、六月六、吃新、七月半、娃娃节等。其中一部分是本民族固有的,另一部分则是吸收其他民族(主要是汉族)的节日,但又渗入了本民族的内容。 赶年。整个土家族都有赶年这一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还有局部地区如印江、沿河、思南、江口一带的部分村寨仍过“赶年”,各地过赶年的仪式不尽相同,一般是在腊月二十九日(月小为二十八日)晚举行,天黑时杀猪,须用绳子将猪嘴捆住,不让叫出声音。煺毛后,放在堂屋神龛前趴着,头朝外,用蓑衣盖上,酌酒焚香,家人作揖磕头。有的地区,人们还须拿着刀、矛,背着蓑衣到屋外去“追”,“窜寨”一圈,边跑边吼。做饭菜时,肉不细切细炒,切成砣砣,菜只用手拧成节节,豆腐抓烂,合成一锅煮熟,自制酒也连糟一起喝。江口等地在人吃以前,先喂牛和狗,据传是因为狗曾为人们带来了稻种。 吃新节。土家族的吃新节每年要举行两次,第一次在包谷成熟时,将嫩包谷磨成浆煮熟后供祭土地神。第二次在重阳节举行,比第一次更隆重。要打粑粑、推豆腐,供祭家虎。既是吃新节,又是祭家虎节日,这可能与土家族崇拜虎图腾有关,有“重阳不打粑,老虎要咬妈;重阳不推豆腐,老虎要咬屁股”的说法。

杏鑫登录网站_侗族传统服饰的特点及其历史演变

贵州侗族除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黎平、榕江、从江、锦屏、三穗、天柱、剑河、镇远及岑巩等县外,铜仁地区的玉屏侗族自治县、江口、铜仁、石阡等县市的侗族现仍保留有本民族的服饰特点。 据文献记载,侗族先民男女都穿裙子。到了清代,男子才改穿裤,女性则保持裙装传统。目前侗族上衣主要有三种款式,即左衽、右衽和对襟三种。女装三种款式都有,而男装则只有右衽和对襟两种。男装和女装的对襟不同,女装的对襟衣无扣无领,男装的对襟衣则有矮领,胸前钉一排布扣。 研究结果表明,这三种款式是分别于不同时期形成的。元代以前沿袭古越人尊左的文化传统,穿左衽衣。到了元代,由于民族文化交流,对襟长袄开始流行于侗族地区。至今仍流行于黎平县羊洞、榕江县寨薅、从江县高增等地的紧袖、两侧开高衩,有的襟边镶花边的瘦长型对襟上衣,元代称“旋袄”。受汉族唐装影响,清代部分侗族地区开始出现右衽衣,当时被称为“琵琶襟”。 侗族传统服饰习惯上多使用青、蓝、白、浅蓝几种色调。 侗族服饰以妇女服饰最具特色,如果以黎平、榕江、从江三县交界地区的着装作为一种款型(以下简称“黎从榕式”),那么天柱、锦屏、三穗、玉屏、剑河的侗族服饰(以下简称“玉屏式”),榕江县属都柳江沿岸的寨蒿河和平永河以及黎平县属的天府、坝寨的侗族服饰(以下简称“寨蒿式”),榕江的七十二寨侗族服饰(以下简称“七十二寨式”)等则又分属于另外的不同款型。 贵州侗族服饰的习俗特点主要表现为:黎从榕式侗族妇女穿右衽无领短大襟衣,宽筒裤,留长发,挽成螺髻;玉屏式侗族妇女婚后大都穿右衽无领、钉银珠大扣的短大襟衣,着长裤,系围腰或腰带;寨蒿式侗族妇女着右衽无领大襟衣,衣长及膝,下穿长裤,上下衣裤边沿均镶有绣花花边;而七十二寨式侗族妇女,其服饰则以穿大袖右衽宽衣、着齐膝长裙为特色。

苗族妇女头饰可谓千姿百态。黔东北松桃一带苗族(“红苗”)包头帕:已婚女性脑后盘髻,插银簪,未婚少女则垂单辫于脑后,包头巾时,发辫盘藏于头顶。望谟、乐望一带红苗妇女先将头发盘成平顶圆形,外缠黑帕,帕子后面缀有一串小海贝,外戴六个杯口大小的银泡,围在头帕周围。每个银泡都缀有装饰用的小宝剑、小铃铛和耳吊的银链。 黔东南一带苗族的头饰也千差万别。三穗县寨头、巴冶一带苗族妇女包青布帕或挑花帕。挑花帕图案有动物或植物。包头时,头帕层层叠叠,与松桃一带“红苗”妇女头饰类似。台江、凯里、雷山三县市交界地区妇女头饰多绾高髻,并插银簪、银梳、银花,挂耳柱,外包白毛巾。 雷山穿超短裙的苗族妇女留长发,椎髻于脑聪上,额上或后颈的茸发用麻线绞拔干净。椎髻时掺上很多假发,使发髻增大,形如粽子,髻前的头发压成覆额帽檐。发髻插上银梳,有的还搽上自制发油,使头发乌黑发亮,十分醒目。 史称“白苗”的苗族支系妇女头饰也有各种形态。贵阳一带白苗不戴头巾,而是用收集来的人发捻成发线,将一个牛角形大木梳捆缚固定于头顶,再用发绳将木梳进一步固定。假发绳越多越好。这种发式,史称“鬓首”。 龙里县中排、民主一带白苗青年女性兴剃头,只留头顶一圈头发,以一条白布扎于其间,或用一条毛巾扎于头上。发上插有五至十根银花泡,不佩牛角形木梳。 麻山地区苗族妇女头上绾髻,外包青色大帕。在织金和六枝交界地区,历史上被称为“长角苗”的苗族妇女头饰非常奇特,她们用假发加工成粗毛线般的发绳,整理成八尺来长的发束套在特制的网袋中。梳髻时,后脑部位别一把长约二尺的木梳,形状如牛角,用来支撑数斤重的发髻。将白布带捆牢后,头上发髻形如横“8”字。其宽度超过双肩。

贵州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及思南、德江、铜仁等县市。清代“改土归流”前,土家族男女都穿短衣、筒裙。“改土归流”后,服饰才有男女之别。由于与汉族、苗族等杂居,因此土家族服饰特点与当地汉族、苗族服饰有相似之处。 居住在黔东北边远山区的土家族,其服饰还保留较多的民族特色。多以青、蓝色为主,款型较为集中单一,地域特色较为突出。土家族服饰习俗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男女老少普遍着滚边无领向右开襟衣。此外,中年妇女在衣襟角上缀有两颗铜扣子、上装着花边衣,裤亦为花边裤。 岑巩一带土家族的男子服饰,上衣为对襟衣,无领,对襟两边和衣摆镶滚边。裤子抄腰,裤脚宽大。妇女服饰为大襟衣,在托肩处镶三道条子,称为“上蓝杠”。在蓝杠上,用配色布盘成六月结或四月结。胸襟的两边和衣摆边缘各镶一道条子。条子上绣万字格或梅花、桃花等图案。条的颜色与衣料的颜色要形成一定反差,如白色衣料配蓝色条子、蓝色衣料配白色或青色条子、青布衣料配浅蓝色条子等等,这样,衣服的色彩就显得比较谐调,也就更加富有美感。 土家族女子下身穿长裤,裤脚镶有三道小滚边。头上戴帕勒帽或丝帕。帕勒帽用蓝色、浅蓝色和青布粘贴成布壳后绣制而成,上面绣梅花、荷花、龙凤等图案,并配钉银饰龙风、珍珠等。帽的两头缝有绳带,以便系牢。丝帕为青色,穿戴时折成帕勒帽形式,前面缝上龙凤银珠,两边配钉银饰巴耳花,后面插围花、吊果等银饰。

贵州彝族主要聚居在毕节地区和六盘水市的大部分县市(特区)。根据《彝族源流》、《物始记略》、《西南彝志》等彝文典籍记载,古代彝族服饰特点为:男子绾发髻,披毡;女性辫发,穿裙。汉代以后,在一些文物和文献中,也有关于彝族先民披羊皮、披毡,着贯头衣,妇女穿裙等方面的记载。 文物工作者在云南昭通后海子晋宁石寨山出土的西汉时青铜器人物画像和昭通后海子东晋霍氏墓壁(建于公元386-394年)画像,其人物服饰特征与今天大小凉山彝族服饰相同。主要特征为短衣、大裤脚、披毡、英雄结。这些特征中,除英雄结外,其余特征在今天的贵州的乌蒙山型服饰中都能看到。 《大定府志》对明清以前的彝族服饰是这样描述的:“男女雉此而髯,以青布束发,结髻向前如角状,短衣大领,袖长齐膝,腰系蓝裙。”“结髻向前如角状”,实际上就是英雄结,说明明清以前贵州彝族中仍流行这种装束。 彝族跨云、贵、川等省居住,服饰类型多。今天的贵州彝族服饰属彝族服饰中的乌蒙山型,包括威宁式和盘龙式两种款式。服饰以青、蓝色为主,男子多着黑色窄袖对襟短衣和多褶宽裤脚长裤(俗称“八幅裤”或“灯笼裤”),头顶裹以长达数丈的青蓝色或黑色布帕包头。妇女服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很多地区仍保留穿裙习俗,后陆续改为穿裤。而威宁马街一带彝族妇女至今仍继续穿裙。 现今流行的乌蒙山型和盘龙型两种服饰,盘龙型以盘县一带彝族妇女服饰为代表。妇女服饰多为大襟右衽长衫,头上包白色头帕,系黑色围腰,两条花飘带垂于身前,衣服上的花饰较少。乌蒙山型服饰以威宁、毕节等地妇女服饰为代表,大多穿长衫、宽长裤,包头帕,衣、裤喜用青蓝色为底色。青年女性多在袖口、襟边、肩部、下摆以及裤脚等处镶花边。

贵州的瑶族主要集中分布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荔波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黎平县、从江县和榕江县,以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望谟县等地。 贵州瑶族均有不同自称,按他称有白裤瑶、青裤瑶、长衫瑶、红瑶、盘瑶和油迈瑶几个支系,其中有些支系的他称与服饰特点有关。如荔波县瑶山乡的瑶族,因男子身穿白色齐膝短裤而被称为“白裤瑶”;荔波县瑶麓乡瑶族,因男子身穿青色齐膝短裤而被称为“青裤瑶”;荔波茂蓝乡瑶族,因男子身穿齐脚长衫而被称为“长衫瑶”。除居住在望谟的油迈瑶族服饰与当地布依族服饰相同而外,大部分地区的瑶族至今仍保留有本民族的服饰习俗特点。 瑶族的服饰类型多样,民族特点和地区性差别十分突出。如荔波县瑶山瑶族乡的瑶族(白裤瑶).男子下身穿及膝的白色紧口短裤,上身穿的是黑色对襟衣,短衣长袖,矮领无扣,胸部两旁绣有长约三厘米、宽约一厘米的长方形花纹。 妇女上装分冬装和夏装。冬装与男子上装相同,只是胸前不能绣花纹。下装四季皆穿褶裙,裙长齐膝。裙身镶四条横向蜡染花纹,裙脚镶板丝横边,上绣几何图案。腰系黑白两色长方形围腰。小腿裹绑腿栓以银箍。着盛装时佩银项圈,戴银手镯、银耳环。夏装有背牌,以两块方形厚布缝合上方两角各三厘米左右而成。中间留空,穿时,头从此入。两侧无扣无带。这种服饰,实际上就是古代所称的“贯首服”。在 瑶山邻近的瑶麓瑶族乡的瑶族(青裤瑶)男子用黑白二色头巾盘头,内白外黑,头巾两端绣有花纹并有巾须,上身穿右衽无领青色布上衣,前短后长,用布带扣结,腋下衣摆角做成硬弓,腰拴绣花带,下着及膝黑色短裤,穿脚笼,脚笼悬挂两端用红线和六谷米制成彩色绣球。妇女则蓄发绾髻,平时插以牛角制成的骨簪,身穿青布短上衣,外背牌小衣,背腋下垂挂六至十二条彩带,腰系裙四条,亦有穿裤者,但多喜用青布。脚穿脚笼如男,亦有绣球。 荔波茂蓝瑶族(长衫瑶)衣、裤、裙皆为青色。男子上装衣长至脚背,形似汉族长衫,下装为大脚口长裤,头上包长约一米青色头帕,位于前额头帕正中,有一方形图案,称为“皇帝印”。相传是远古时一位瑶王平息紫王的叛乱后,皇帝赐予瑶王逢山吃山、逢水吃水、耕种无租、免征徭役,并赐皇印一枚,绣于头帕之中。 长衫瑶女子上装为青色长袖短衣,外套背牌。背牌上绣有“田”字形和方形图案,下角饰彩色飘带。下装为裙,分内裙、蜡染百褶裙和罩裙。参加喜庆节日,内加数条短裙,使臀部隆起,小腿罩青色脚笼。头上盘髻插银簪,包青色头帕,头帕上绣方形纹样。戴银项圈、银手镯。

炎公炎婆。黔东南苗族宗教信仰和神话中的再生始祖神。苗族神话说他们与雷、龙、虎、蛇、鬼等同为十二个蛋里孵出来的兄妹,后因姜炎与雷公发生矛盾,雷公发下洪水,淹灭人类。姜炎战胜雷公后,与其妹炎婆结为夫妻,繁衍人类,故被尊为“再生始祖”。黔东南苗族吃牯脏时,其他祖神无任何标志,惟独炎公炎婆被制成一对裸体木雕偶像,祭拜时,还有他们再造人类功绩的仪式表演:一个中年妇女(象征炎婆)背负着木雕女阴在前奔跑,一个中年男子(扮演炎公)拿着男阴式的射筒尾随追赶,不断地向妇女背负的女阴射酒糟,边射边大声地问,“射中没有?射中没有?”众人齐声回答,“射中啦!射中啦!”气氛十分严肃。 萨岁。侗族宗教信仰中的祖神,侗语称“萨虽”或“萨岁”,意为老祖母或最大的祖母。黎平、榕江、从江一带传说,萨岁原名“俾奔”,后因官兵入侵,她率领侗家人抗敌,败后,退至九层岩上,与二女索佩、索美同时跳下悬崖身亡。俾奔死后,化作神女,成为侗家村寨的保护神。以后凡侗族村寨有疾病或瘟疫发生,人们即入堂萨(供奉萨岁的祭坛)设祭供奉该神。 鲍尔陀。布依族宗教信仰中的始祖神,也译为“报陆陀”。他创造的十二卷经书,包括布依族人生存的所有知识。后来这十二卷经书分散在他的十二个后裔支系之中,形成了布依族民间所说的“十二个鲍尔陀,头不合尾合”的情况。现存的布依族摩书《古谢经》、《招魂经》等,据说就是他创造的。现在布依族每举行大型的宗教祭祀活动,都要设坛祭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