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的凝聚力在世代传承中,习惯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氏族不成文的习惯法,族众都自觉遵守。在社会生活中,氏族成员如违背了习惯法,穆昆达就要主持召开氏族大会,由大会议定如何惩处,随后由穆昆达亲自组织执行,其他族人不得私下施行,否则也要按违犯习惯法来论处。 如果氏族成员违犯了习惯法,一般首先进行说服教育,如果说服教育无效,便要施以棍刑。棍刑是用柳棍痛打屁股,棍打的数量,要视情节的轻重而有所不同。鄂伦春族的族规有死刑,对违犯族规特别严重的,才能施以死刑。 对虐待父母的逆子,要施以棍刑,如屡教不改,便施以绞刑。本氏族的成员如被他氏族或他民族的人伤害和侮辱,本氏族有义务为其进行血亲复仇。 鄂伦春族实行严格的族外婚,严禁氏族内通婚,如有违犯者,要严厉劝阻,如不听规劝,便施以棍刑,对情节严重的,要处以绞刑。同一氏族内的男女如果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首先严厉规劝,不听者,施以棍刑,对屡教不改者,便处以绞刑。如果不同氏族的男女私奔,本氏族不能惩处外氏族的人,要分别由所在的氏族进行处理,抓回来后要处以棍刑,严重者要开除族籍。 氏族成员逃离本氏族者,如果三年未归,而且音信皆无,便开除族籍。如果这期间被抓回本氏族,便施以棍刑,严重者处以死刑。 对氏族内的杀人者,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论处。如果确实是误伤,是无意杀人者,要求杀人者埋葬死者,并要给死者家庭赔偿10匹马,这一杀人案就算完结。如果是有意杀人,杀人者要偿命。
日期 : 2020 › 06 › 12 › 10个相关结果 0次浏览
鄂温克人有严格的族规和家法,其具体执行者为哈拉达和莫昆达。哈拉达是氏族长,莫昆达是家族长,他们都是经族人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在鄂温克族中,每一个哈拉都有一个哈拉达和一个副哈拉达。 因为鄂温克人崇拜萨满,认为只有萨满才能解脱人们的灾难,所以哈拉达一般都由萨满兼任。哈拉达没有限定的任期,这要由他们的实际领导能力和族人对他的评价而定。如果他为族人办事公道、认真,在族人中有很高的威信,便可以连选连任。哈拉达没有什么特权,他要和族人一样参加生产劳动,和族人一样参加分配。但他在执行族规和家法时,却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哈拉达有权批评教育族内犯有错误的成员,有权处理族内发生的一切纠纷,有权主持召开全哈拉的大会研究解决哈拉内的生产、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如审判触犯族规家法的氏族成员、收养异族人、决定血亲复仇等。 莫昆达是家族的首领,鄂温克语称为“新玛玛楞”。一般是在每年祭敖包时,全体家族成员开会选举的。莫昆达是由德高望重的长辈担任,他必须办事果断、公正,有能力,勇敢,有丰富的生产和生活经验,而且他必须是一位优秀的射手。一般任期为三年,但如果品行不端,也可以由家族会议随时罢免。奠昆达和哈拉达一样,没有什么特权,平时和族人一样参加生产劳动,一样参加分配,但他必须是一位全家族生活和生产的组织者,又是生活资料的分配者。族中遇有大事,由他召集乌力楞会议加以解决。乌力楞会议是莫昆的最高权力机构,只有每个家庭的家长才有资格参加。在乌力楞会上,莫昆达对违犯族规家法的成员,有权责打25-60板子或鞭子。处理违犯族外婚制、杀人的家族成员,莫昆达在会上当众打开族谱,有权将其开除族籍或处死。 莫昆达有权处理族内的各种纠纷,如违背族内的禁忌,对长辈不尊不敬,在族内不团结,不关心鳏寡孤独的老人,酗酒闹事,同氏族中发生男女性关系等,都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加以惩处。 鄂温克人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惯俗,主张“腿断断在裤子里”、“头破破在帽子里”,如有人违背了这一习惯法,要受到全氏旗人的谴责。 在探讨鄂温克人的族规家法时,还有一个特殊的现象也很值得注意,即清代的鄂温克人的蓄奴制,对家奴的一些特殊的规则。清代,统治者为了羁縻鄂温克人,在战争中抓到的一些俘虏,赏给作战有功的鄂温克人。据《黑龙江志稿》载,当时仅在东布特哈,即今黑龙江省的讷河、克山、克东、德都等县,就有474户、1323人。这些奴隶是世袭的,改姓主人的姓,被当做主人家庭中的一员看待,但其地位低于主人,有些特殊的家规,如奴隶不能和主人同桌吃饭,不准住主人的西屋和南炕,不能参加狩猎,不能去当兵打仗,只准参加耕种、放牧和家务劳动。 开始,女奴隶可以和主人的儿子结婚,也可以替主人的女儿出嫁。后来改为奴隶只能和奴隶结婚,而且只有不同姓氏间的奴隶才能结婚。主人可以按照规定,把奴隶转送或出卖。小主人把老奴隶尊为长辈对待。老主人死了,如没有继承人,家奴可以为主人办理丧事,可以继承主人家的财产。这一蓄奴现象,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才被彻底废除。
旧时赫哲族的族规和家法是无文字的习惯法,其具体执行者是哈拉达和莫昆达。哈拉达是氏族长,奠昆达是家族长,他们是由族人大会公选的,其条件是辈分高、年龄大、在族中有很高的威望、有办事能力且办事公道的人。老哈拉达、莫昆达死后,再公选新的哈拉达、莫昆达。起初不是由其子继承的,后来由其子继承,如其子不能胜任,则召开全哈拉、莫昆会议,再由族人公选。到清代,哈拉达、莫昆达由清政府认可委派,这就带有官封的味道了。 按照族规与家法,在氏族内部,哈拉达和莫昆达有召集氏族大会议定处罚的权力,族内的各种纠纷,与氏族外的各种关系的处理,都由他们来确定和处理。同一哈拉和莫昆的男女,严禁通婚,认为骨血不能倒流。按照习惯法,杀人者处死,如属误杀,则酌情处置。如在街律口一带,从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人上山狩猎,误伤其叔父。事情发生后,哈拉达召集氏族大会,讨论处理这件事,大家议定,确属误伤,哈拉达决定,好好埋葬死者,费用由其负担。同一氏族内,有互助的义务,对族外,有血亲复仇的义务,同一氏族的成员,都要维护本氏族的名誉和利益。 赫哲族是一个尊老敬老的民族,讲究族规,敬重长辈,不论尊卑贫富,只讲长幼辈分。长幼相见,小辈要向尊长行跪拜礼,尊长吻小辈之颊;平辈相见,以抱拳为礼。子女外出,要给父母叩头行礼,归来后要给父母叩头问安。父亲、伯父、叔父处罚子侄,别人不能讲情,只有舅父能讲情,俗谓“娘亲舅大”。儿媳不能随便进公婆的屋里,不准和公婆同屋吃饭。兄弟媳妇不能和夫兄说话,即使有事情商量,也只能让别人带话。小叔子和年轻的嫂子可以开玩笑,但对老年嫂子特别尊重,俗谓“老嫂如母”。对这些家规家法,族人都自觉遵守,如有违犯,要受到族人的共同谴责,要受到族规和家法的惩处。
满族的旗规家法有的是写入旗谱的,有的内容则是没有写入的,但在生活中族人都自觉地遵奉。如有违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惩处。例如,祖坟是神圣的,如管理不善,有坍陷漫散,穆昆达便要召集族人,将其子孙扭至坟前,从严鞭责,令其修葺。族中的祭祀,族人必须参加,如有随意不到者,穆昆达要责罚斥责。儿女如不孝敬父母,如属忤逆,族内责惩后,还要送官究办。 族内倡导父慈子孝,如尊长无故欺凌虐待卑弱,穆昆达查明内情,也要议惩。如有引导族内子弟赌博、酗酒、淫荡、斗殴者,要严惩诱引者。 满族的家法极严,对严重违犯族规的人,如偷、摸、淫、奔,不敬父母的子弟,均要以族规严惩。惩处的方式一般足在家祭或给祖宗上坟的时候进行,意思是在祖宗的面前管教不肖子弟。有的族中有用柳木做的红黑板,在惩处不肖子孙的前一天,将红黑板悬于谱房的门上。有的则是在惩处的前一天,到山上砍回一捆柞木杆,将柞木杆立于谱房的院中。 届时穆昆达站在祖宗的影像或谱匣前,当众申斥不肖子弟的错处,视其认错态度,然后酌情喝令族中年轻后生,将违犯族规者按倒在祖宗影像前,用柞木杆着力抽打,对受惩者,父母不能讲情,只能舅父讲情,俗谓“娘亲舅大”。如果舅舅不在,叔叔可以求情。求情时要说:“家中管教不严,这混账阿哥给族中丢脸了,让穆昆达动气了,我们一定要严加管教,让他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穆昆达听罢如点头了,就能饶恕受惩者。 满族的家法很严,古传说:“执行族规时,打死勿论。”《金史•世宗记》中载:“女真旧风最为纯真,虽不知书,然其祭天地,敬亲戚,尊耆老,接宾客,信朋友,礼仪款由皆出自然。”族规家法在维持满族的传统风俗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命大臣额尔德尼和噶盖,根据蒙文字母和满族语言特点创制了满文,推行国中,从此以后,满族均用满文创立族谱。努尔哈赤的满文《玉牒》,就是典型的谱系表。时至康熙年间,由于满汉文化的交融,出现了满汉文合璧的族谱,至清末民初,满族的族谱便都译成汉文了。 满族的族谱是以血缘关系的亲疏为线索的,即高祖、曾祖、祖、父、本身、子、孙、曾孙、玄孙等九代传承。满族立谱有明确的目的,即为“明世系、别支派、定尊卑、正人伦”。“支派繁衍及居住变迁,必须谱书,以辨亲疏长幼之常。” 由于族中对修潜的高度重视,在世代传承中便形成了特定的族规,凡立谱或修谱,必由穆昆达主其事,他要和族中的“老岗子”(辈分最高者)及族中有威望者共同商议立谱或修谱等事宦。立谱或修谱的时间,因族系的不同,所居地域的不同,所选的时间也不同。有的选在龙虎年修谱,其寓意是取“龙腾虎跃”的吉祥之意;有的因族中人丁稀少,专选鼠年修谱,因鼠繁殖迅速,以期修谱后能子孙繁盛。在黑龙江宁古塔一带的满族中,一般都是五年一小修,多是分支修谱;十年一大修,即全族修谱。传系至五世分支,俗谓“出五服”,又称“分支立谱”。 续谱时要选吉日良辰,一般是在农历二月举行。有的族中专门有修谱的“谱房子”,这里专门供奉族谱,届时族人齐集,穆昆达净手焚香,双手请(拿)起覆盖在谱匣上的红布,打开谱匣,请出谱书,这一仪式俗谓“请谱”。然后高悬谱书,族众瞻拜,俗谓“晾谱”。然后按辈分排列跪于地,行叩拜大礼,俗谓“拜谱”。礼毕,年轻后生、外道亲族,呵趋前瞻拜,抄录本支的世系。这时,由族中公推的“秀才”续谱,其方式是把已故的人名用墨涂成黑色,用朱砂填写生者的名字。姑娘不上自家谱,因要出嫁,媳妇的姓氏附在丈夫旁。续谱完毕,由族长向族众宣教,讲的内容多是孝敬老人,勤劳致富,扬善抑恶,增强家族观念。还有的要由族长或萨满向族人讲“乌尔奔”,即传说、传闻、英雄神话、祖先业绩,激发族人的自豪感。然后阖族欢宴。 居住在宁古塔一带的满族,续谱时又有特点。修谱时族人会集,先祭祖坟,然后悬谱共祭,祭后抄谱。宁古塔满族的习俗是“活人不入谱”,人死后,抄谱时由其子头顶族谱,面向外跪,续谱者净手立书死者名字,此为“上谱”。满族古俗是“女不卜谱”,到清朝中期,才开始把妻妾的名字附在丈夫名字的旁边,但不写名,只写某某氏。新添人丁,另有小册记载。
满族信奉的原始宗教是萨满教,清人何秋涛《朔方备乘》中说:满族“除神之巫日萨麻,帽如兜鍪,缘檐重五色缯条,长蔽面,缯外悬二小镜如目状,著绛布裙,鼓声阒然,应节而舞”。这一宗教信仰,在瓜尔佳氏中,至今仍在承传。他们信奉“祀神为先,敬祖为大”,所以祭祀祖先神的仪式极为隆重。一般祭祀为春秋两季,祭祀仪式已成族规定制。 在家祭堂门前,挂起“草标”,这是举行家祭的标志,戴狗皮帽子的人,身穿重孝的人,见此“草标”,不准入内。满族把大黄米视为祭神的圣物,决定举办家祭后,首先要“震米”,即在鼓声中淘米,认为这样先人才能享用。他们用大黄米蒸成撒糕,用撒糕做祭品,这其实是对谷物的崇拜。 首先祭的是南位祖神。悬挂的绫子条,就象征着祖神,被称为“神衣”。达萨满在神前诵读《佛罗密》祷词,其意是敬请祖神赐福,保佑族人年丰人寿。 满族崇尚神树,在满族的渔猎文化中,把树视为通天的阶梯。依兰岗满族村的瓜尔佳氏,有两棵神树,一棵是挺拔的苍松,一棵是村头的古榆树,每当举行家祭时,就要祭祀神树。 依兰岗满族村的瓜尔佳氏,是宁古塔第一任将军巴海的后裔,因巴海后来调任吉林乌喇,走时把祭祖用的链子神刀带走了,所以留宁古塔这支,祭祖时就不甩练子神刀,而改为甩香碟。 下午要祭祀的是北位祖神。满族祭祀用的香叫“安楚香”,很有民族特点,是用达子香花的叶子,阴干后碾碎磨成细面而制成的;香炉是木制的,满语称为“撇列”。点起这安楚香,顿时清香满室。腰铃,是满族萨满的重要法器,舞动起来讲究优美的腰铃架,萨满舞动腰铃,敲起扁鼓,唱起神歌,以此既娱神,又娱人。按照祭祀的程序,请北位祖神归位时,要留下一位达玛法神,接下来跳猪神和避灯祭。满族人喜养猪,祭祖时要用猪,杀祭猪前,要先往猪耳中灌酒,如猪甩头嚎叫,族众皆喜,认为祖先神已领牲了。如果猪不甩头也不嚎叫,认为老祖先不喜欢这头猪,就需另换祭猪。 杀祭猪时称为“升猪”,杀后褪净,要把猪卸成十八件,放锅中用开水煮,后把十八件合成完猪,摆在祭祖的神案上,族人跪拜,敬请先人享用。
满族为什么要举行避灯祭?学术界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纪念佛托妈妈,瓜尔佳氏称为“达玛法”,义称“大佛门”。佛托妈妈原是明朝李总兵的爱妾,因她救了努尔哈赤,触怒了李总兵,李总兵把她打死后扒得赤身露体,努尔哈赤曾向她发誓,认为她是再生父母,得帝后先敬夫人,后敬父母。因她是赤身露体的.所以祭时要避灯。另一种传说是早年举行祭祀时,青年男女就在此时寻爱,所以要避灯。其实这一习俗的形成是对女神的崇拜。 满族人吃祭肉称为“吃肉大典”。《呼兰府志》说:“朝祭讫,食福胙,亲友毕至,方盘代几,实肉其中,盆下藉以油纸,不设几案。”瓜尔佳氏的食肉大典也正是这样,能吃者为喜,准来吃都欢迎,这是原始的均分猎物古俗的遗留。 满族人认为宇宙分为上中下三层,通常称为“三界”:上界曰天,居住着天神、各种自然神以及动植物神,祖先神也都居住在这里。中界日地,人及万物居住在这里。下界日地狱,地神及魔鬼居住在那里。索木杆便是神杆,是神树的象征,神杆能通上界,所以祭杆也就是祭天,祈求祖先神及诸神保佑平安丰年。祭时要把饭和肉装入索木杆头的草囊。这是为『-祭祀乌鸦,对乌鸦的崇拜。满族是把乌鸦视为神鸟,民间更有乌鸦救主的传说,祭天的同时也是为了祭乌鸦。祭祀时所用的三块神石、帐篷,是对渔猎生活的留恋,祭祀中在院中吃的称为“小肉饭”,在屋里吃的称“大肉饭”,这都是对野炊的回忆。 祭祀中的换锁祭实际是对生殖的崇拜,祭祀时所用的鱼,足象征多子多孙;所用的柳枝,柳叶形如女阴,满族视为始祖神。换锁这一信仰习俗,是祈求后继有人、人丁兴旺。瓜尔佳氏的家祭,在传承中形成了规则,祭祀的时间、场所、程序、神器、供品、礼仪、祭文,族众都必须遵循,其规则是单独成册的。 修族谱修谱是族中大事,历来为族众所重视。满族的家庭观念形成以后,家长便有绝对权威了,俗谓“家事统于一尊”。由于子孙的繁衍,为了记述家史,理清支庶地位、族人辈分、分支迁徙等诸多家事,记录于文书内代代相传,这样就形成了修族谱的习俗。
研究赫哲人发展历史的学者们,对赫哲人发展的历史及其社会性质、家庭结构,看法不一致。有的学者认为,在1949年前夕,赫哲人还处于原始氏族公社制阶段。但有的学者认为,赫哲人的祖先,早在1000余年以前,私有制已经出现,在社会中已产生了两极分化,原始血缘关系的纽带已经破裂。从赫哲人的民间说唱《伊玛堪》中,人们便已经得知,当时的赫哲人,为了争夺人口、渔场、土地、妇女而屡屡发生战争,部落间因血亲复仇的战争也经常发生,外族入侵的战争,其规模更是非同小可。正因如此,在1000余年前,赫哲人就已摆脱了原始公社所有制的束缚,进入了被经典作家称为“军事民主制时期”。这不同的见解,更激发了人们对赫哲族历史研究的兴趣和对赫哲家族风俗研究的兴趣。 赫哲人由于居住的地域不同,在历史的发展中,其社会性质的演变也是不平衡的。清太宗皇太极统一了东海窝集部.其中包括了很大一部分赫哲人,他对赫哲人的治理,没有采用州县制,而是尊重赫哲人的家族风俗,实行了哈拉穆昆制。 居住在三江平原的赫哲族,在17世纪上半叶,还处于父系宗法氏族阶段,管理本氏族内部事务的组织形式称为“哈拉穆昆”。“哈拉”是氏族,因音转的原因,有的写成“喀喇”。“穆昆”是家族,也称“宗族”。在19世纪60年代前,哈拉穆昆既是赫哲人的氏族组织,同时又是清朝政府在这一带所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按血缘或地域关系,设“哈拉达”即氏族长或“穆昆达”即家族长。有的设“噶珊达”,即乡长。在氏族关系上,赫哲族实行多哈制,赫哲族“多哈”是亲属的意思。这是一种氏族联盟的形式,多哈要求其成员共同参加血族复仇战争,共同遵守族内法规,如严格禁止族内婚、实行氏族崇拜、实行氏族审判、亲属继承财产、寡妇实行内嫁、要维护本氏族的共同利益等。
中国的朝鲜族是从朝鲜半岛迁入中国东北的朝鲜人。据《宁安县志》载:“本清室受命之初,朝鲜人来归化者,列入满洲籍者如朴氏、金氏、王氏、李氏,皆著在氏族通谱。”这里所说的“清室受命”是指哪一年呢?应该是顺治元年(1644年),可是,在17世纪中叶,在黑龙江省宁安县即古宁古塔地区,就已经有朝鲜族在那里安居了。据《清朝通志》记载,清初有42姓朝鲜族加入了满洲籍,这些朝鲜族的祖先,大多是后金天聪年间(1627-1635年)来东北的,对韩氏有这样记载:“韩氏:韩云,正红旗人。国初,同弟韩尼来归,授二等轻都尉……韩尼授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其四子,那泰,任黑龙江副都统。”其42姓中有金、韩、李、朴、张、傅、柏、洪、崔、刘、黄、冈、杨、陈、吴、文、孙、丁、任、尹、宋、徐、车、万、江、边、何、闵、林、佟、瓦、耿、马、郑、曹、郭、沈、方、秦、孟、田、辛等。 现代朝鲜族的姓氏有250多个,其中人数较多的姓氏是金、李、朴、崔、郑、姜、赵、尹、张、林、韩、申、吴、徐、黄、宋、安、柳、洪、全、高、文、孙、梁、裴、白、曹、许、南等姓。朝鲜族的姓氏除单姓外,还有复姓,如南宫、鲜于、独孤、东方,皇甫、诸葛、司空、西门等复姓。 朝鲜族的家庭多为祖孙三代同居,辈分高的男性为家长,家长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家庭中的经济和其他诸事,都要由家长决定。在朝鲜族的家庭中,媳妇的地位最低。家庭中有明确的分工,男人主外,耕田、打柴、放牧、做繁重的体力活;女人主持家务,同时还要下田插秧、锄草。按照古老的习惯法,男人不做饭、不料理家务。 家庭内尊卑有序,敬老成风,晚辈不能在长辈面前喝酒、吸烟,如无法回避时,晚辈要背席而饮。饮酒、吸烟父子不能同席。吃饭时要先给长辈老人盛饭上菜,等长辈和老人举匙后,全家人方得用餐。在路上遇到认识的长辈和老人要问候让路。 朝鲜族的遗产是实行幼子继承制,小儿子和父母住在一起,父亲死后,幼子继承父亲的家业。
朝鲜族是一个文明的民族,有很严的族规和家法,以此来约束族人,有很强的凝聚力。在族中,尊老爱幼被视为美德,晚辈对老人讲话要用敬语,老人如出门远行,儿孙们要鞠躬送行。在路上如遇到老年人,要问候请安,并主动让路。如是同行,年轻人必须走在老年人的后面,若有急事,也必须向老年人说明原委,然后才能向前急行。儿女如外出,临行前要向老人话别,回来后要向老人请安。出于敬老的家规,老人吃饭要放单桌,要为老人精心烹饪,儿孙不得随意同桌。吃饭时,老人举匙,全家才能进餐。在朝鲜族中,用餐时汤匙是放在碗中的,如放在桌上,就意味着已吃饱了。陪客人时,客人如没把汤匙放在桌上,主人不能先把汤匙放在桌上,否则认为是失礼。 出于对老年人的敬重,晚辈不能和老人同桌而饮,不能在老人面前吸烟。为了不让年轻人拘束,遇到年轻人欢聚,老年人便有意回避。如家庭欢宴,儿孙和年老人同桌,在饮酒时儿孙也要背席而饮,以示对长辈的敬重。 在朝鲜族中,非常重视“归婚礼”,这一独特的仪式,是在结婚60周年举行。按照习俗惯制,必须是老夫妻健在,所生的子女都在世,而且有孙子、孙女,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举行。能举行“归婚礼”的是少数,所以比婚礼还要隆重,届时老夫妻要穿上结婚时的婚服,摆上婚礼一样的婚宴,老夫妻要坐在正席,子孙亲友、村里邻里、男女老幼都要来敬酒,欢乐异常。 朝鲜族的“回甲节”更是宗族中的一大盛事。朝鲜族非常重视老年人的生日,每逢生日,子孙们都要为之庆贺。尤其重视60岁的生日,60称为“花甲”,俗谓“回甲节”,全家人为给老人祝寿,要提前做充分的准备。做寿的老人要穿上新衣,坐在宴席的主位,村中的老年人左右陪坐。祝寿开始,要由主持人致祝词,祝词中要对老人60年来的成就高度赞扬和评价,然后由长子代表全家向老人致词,祝老人长寿。致词后,先由长子夫妇向老人敬酒祝寿,行跪拜礼,依次由家人、亲友、邻里向老人敬酒祝寿行跪拜礼。敬酒时家人亲友唱祝寿歌,敬酒后家人亲友翩翩起舞,使祝寿达到高潮。然后要举行寿宴,举杯共庆,祝老人长寿。 朝鲜族的族规家风,是从小培养起来的,人人都要自觉遵奉,如有人违背了家规,就要受到族人的共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