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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保留的公共设施较少。少数地方有祠堂,类似于布依族之社祠,只是其祭祀重心在祖先而不是神。一般由家族聚居的村落集体修建,属集体公有,平时闲杂人员不得入内喧哗。很多村落还有风水林。风水林一般为环绕村寨的树林,这类树林一般都保持得较好,多有几十乃至百年树龄的古木,被村人视为神灵附着,能保一方风水。因此平时不得随意砍伐破坏,违者由村落成员商议后处罚。但若有干枯的树枝,可任由拾取(不准上树攀折)。若村落有重大事情须用树木的,由成员商议后选取砍伐。风水林的存在,主观上为村人提供了心理屏障,客观上则一定程度地缓解了破坏性砍伐所带来的危害,也美化了生活环境。另外,在布依、侗、苗、土家等各族人民生活的地方,均有土地庙,或以石板,或以砖石木料建之,建筑规模很小。有的顶上盖石板,有的盖青瓦,还有盖草的。庙里供奉土地神。 在布依族地区,神台上设一三尖石或人形石,上盖一块红绫绸,即为土地菩萨。而在土家族地区,则是塑像(一时没有塑像就用牌位代之),有的只有土地爷,有的则加一土地婆。土地庙一般设在村口路边,少数村寨在离村远的特殊地方(大山、古树等)也设有土地庙。土地庙由村落集体修建,年节时祭祀,以求一方平安。这实际反映着农业文明对土地的敬畏和对乡土的依恋。 在以安顺为中心的平坝、清镇、长顺、镇宁、普定等县市的屯堡村落中,因村人信奉神佛,旧时各地均有寺庙,有的还置有庙产。如仅在安顺周围的屯堡村寨中即有系列寺庙:汤官屯有万仙洞寺、五官屯有观音山寺、余官屯有龙华寺、云山屯有大佛殿,等等。这些屯堡寺庙为多神多教合一的实体,既有佛、道教诸神,又有世俗生活中的神,这实际上也是民间信仰的一般特征。屯堡村落中往往还建有祠堂,有围绕供奉祖先进行的迎神赛会。这些寺庙、祠堂,既是作为精神信仰中介的实体,又是村落的活动中心,对村落民俗的传承起着重要作用。 村落公共设施的存在,有力地维系了村落组织,让村落的成员意识到自己作为集体中的一员,从而承担起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产生责任感、自豪感和荣誉感。同时,通过村落的公共设施,使大量的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如侗族的鼓楼,本身就是村落的议事中心,又是村落的文化活动中心,具有丰厚的文化积淀;而社祠、祠堂等公共设施的存在,则使村落成员的集体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村落的公共设施,还可以使我们对少数民族的社会演化线索有更清晰地认识,从而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民俗事象中的文化底蕴。 破姓与分宗由于贵州多山,在古代,交通的不便可想而知,一味强调同宗不婚会造成很多实际困难。这一实际问题成了通婚范围调整的契机,于是在一些民族中出现了破姓开亲和分宗的习俗。

壮族的主食以稻米为主,辅以玉米、洋芋等杂粮。壮族人家喜糯食,历来习惯种糯稻,虽产量不高而习惯难改。近年来政府一再提倡科学种田,推广杂交水稻良种,改进耕作技术,因而粮食产量逐年提高,缺粮户逐年减少,糯食习惯也随之改变。 壮族的副食以蔬菜豆类为主,喜酸汤。酸汤一可增进食欲,补代荤菜油盐之不足,二可散热解渴。腌肉、腌鱼为家常必备的佳肴美味,除非节日和待客,平时少吃。 腌肉为壮家传统之作,腌鱼则效法侗家习惯。制作方法,多用木桶盛装,将洗净的鲜肉、鱼晾干,然后加盖喷酒,过一两日,再拌以糯米饭、辣椒粉和五香作料,一层层压在桶里,上面再铺一层厚实糯米饭,盖上棕叶,加上禾草编织的底盖,再用严实的木板盖住,上加重石紧压,置于屋内阴凉处。经两三个月后,鱼、肉经盐水浸渍和隔绝空气而碱酸化,生味腥气消失,闻出扑鼻香味,即可取吃。腌期越长,则味道更美。外客初吃不惯,久之好而不厌,见之垂涎。 从江壮家喜吃牛羊瘪和红肉,也是受周围侗、苗等族普遍嗜好的影响。牛羊瘪古称“不乃羹”,后称“牛羊酱”。当地壮家吃牛羊瘪,是提取牛羊肠中的液浆,经过滤而得瘪液,炒牛羊肉将熟时即加瘪液和五香作料,有苦凉香甜味,进食可口。外地生客,见闻感到恶心,若是不知而吃,也觉味道可口。所谓“红肉”,宰牛或杀猪时,取其胸腔未流尽之鲜血,加酱醋、辣椒和五香佐料拌和炒熟的净瘦肉片,即成红肉。 过去曾有生吃瘦肉、肚片拌红血的习惯,今已很少有人再吃。

回族人从事种植业生产起步比较高,没有经过中国传统的刀耕火种及木锄等阶段,直接使用了木与金属的复合工具,如铁锄、镢头、锹、镰等,且由人力转为畜力。在作物栽培和品种选择上,由于回民分布在全国各地,且根据各地不同的条件选择最习惯使用的品种。从元朝开始,回民就广泛种植小麦、大麦、稻、谷、玉米、荞麦、糜子等粮食作物;种植胡麻、大麻、芝麻、花生、油菜、向日葵等油料作物;种植白菜、萝卜、胡萝卜、韭菜、土豆、甜瓜、葱、香瓜、南瓜、西瓜等果瓜蔬菜。在《肃州旧志》中,尚有回回葱、回回甜瓜的记载。回民还喜欢种植从波斯传到中国的石榴、葡萄等。在技术上,从元朝开始,就推广套种、轮作等先进的耕作制度。而回民对农作物的栽培方法,大多数是在生产习俗中进行的。而这些习俗,又几乎是从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那里学习来的。在整地、选种、播种、铲趟、收割、脱粒、贮存、加工等具体作业规程中,也形成了回族生产的一些习俗。回民重视种植业,认为这是人祖阿旦操作过的职业,也是许多先贤的遗风。 回民除了从事种植业生产外,相对来说对养殖业更为熟悉。因为伊斯兰教产生于阿拉伯社会从部落游牧经济向商业经济的过渡时期。《古兰经》上说:“那个主,他给你们把大地造为铺垫,为你们在那里设置了许多路线,并由天空中降下雨水,借以创造了种类不同的植物。你们吃吧!你们牧畜吧!那里面对有心眼的人,一定有种启示呢!”穆罕默德曾说:“安拉所差派的先知,大都牧过羊。”有人问:“使者啊,你呢?”答日:“我也是如此,我曾在麦加附近给人牧过羊。”这对中国吲民也有一定影响。回民的养殖业,既与种植生产有一定关系,更与加工业、商业有密切的联系。回民最普遍的养殖种类是羊、牛、骆驼、鸡、鸭、兔,其次是马、驴、骡,忌养猪。回族的养殖业习俗特点很明显。皮革和羊毛、驼毛的生产加工与肉食乳品的食用生产并举,有多种生产习俗。养羊的民俗继承在回族养殖业中,占据最重要的位置,在回族经济生产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与回族人民的生活关系最密切,因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养羊的良好习俗。回族民谚道:“汉民有钱盖房,回民有钱养羊。”回族人过古尔邦节有宰羊的习俗。纪念已故之人要宰羊,平时也喜欢吃羊肉,且羊皮、羊毛、羊绒可加工出售。在回族民歌和谚语中,“羊”占有很大的比重。有一首回族“花儿”赞美羊道:阴山阳山(哈)山对山,牧民们爱的是草山:合作社的牛羊布满山,好像是草坡上开的白牡丹。 回民牧羊还总结出了一定的经验:“春放避风湾,夏季放高山,秋牧溜地边,冬天放平川。” 骆驼是沙漠之舟,是回族发展中重要的运输工具。穆罕默德传教前就拉骆驼经商。回族在历史上出现过不少“骆驼客”,有“骆驼不怕驮,就怕偏了驮”之经验。在北方回民养骆驼的很多,有的一家养几十峰驼。回民还喜欢养黄牛,认为养牛既可生产,又可食用。回民养牛很有经验,民谚日:“饲料铡成芰子,黄牛喂成磙子”;“牛是家中宝,常吃露水草”;“牛要喂饱,马要夜草”;“牛喂三九,马喂三伏”;等等。为了珍惜粮食,改善生活,回回几乎家家都有养鸡的习俗,表现了回族妇女勤俭持家的良好美德。

珠宝业是回民经营的一个传统项目。早在公元7世纪前后,有许多波斯人来到扬州、长安等地,从事以珠宝为主的生意。据史书记载,波斯等西域国家的主要特产就是珍珠、宝石、翡翠、玛瑙以及其他香料和药物等。 唐代,在广州,波斯人的商船很多,“并载香药、宝石,积载如山,其船深六七丈”,在长安的东市、西市和广陵有很多胡人开的商店,这些“胡店、胡邸专售宝石、象牙、琉璃、珍珠”等货物,其中大多数都是珠宝。他们开珠宝店,说明他们熟悉珠宝,识别珠宝,所以也善于做珠宝生意。 在民间也流传很多回回识宝的故事,唐人笔记当中也记载了不少这方面的故事。如张读的《宣宝志》记载:严生拾到一个珠子,后认为是“弹珠”置于箱中,但在一次游长安时遇到一胡人竟叩其马而言道“衣裹之中有奇宝,愿得一见”,并以30万为价,说此“弹珠是西国的清水珠”,“若置于浊水,冷然洞彻”。可见波斯人的识宝能力。 宋朝,广州、明州(宁波)、杭州准许大食等商人前来中国交易,商人以珊瑚、琥珀、珠宝、玛瑙、玳瑁、水晶等物来交易,特别是像犀珠玉至宝物,每年进来很多。宋人编著的钛平广记》有好几卷中都记载了胡商从事珠宝生意,善识宝的事。如卷33《神仙盛遇传》条,卷402《守船者》、《玉清三宝》等都有过记载。 元代回民经营珠宝的也很多。据史书记载,泉南有一个回回,是蒲氏的女婿,他家里很富,有船80艘,珍珠130石。元史载:“回回勃克、马合谋沙等献大珠,邀价数万锭”,“回回以宝玉嚣于官”。说明回民继承其先民的行业传统。 到了明代初,珠宝业更加兴旺。由于回民多居住在沿海各大城市和港口,善于鉴识珠宝,每次出去做生意,总是以廉价买回珍宝奇玉,所以在回族当中流传着许多“回回识宝”的故事。明谢肇制《伍杂俎》卷12《物部4》,就记载了两件回回识宝的故事。 《杂识》记载:“西宁之西五十里日多坝,有大市焉,细而东珠玛瑙,粗而氆氇藏香,中外商贾咸集。一种缠头回回者,万里西来,独富厚于诸国,又能精鉴宝物,年年欠易,以千百万计。”这说明在历史上回族做珠宝生意的人确实不少,而且不少人家已发展成百万富翁。

甘肃地区的少数民族主要有回族、东乡族、撒拉族、土族与藏族等。他们的传统民族服饰既与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有关,也深受其他民族的影响。下面我们分别介绍一下。 回族服饰 甘肃回族男子的传统服饰比较简单,男子喜戴无檐白色,或黑色、棕色“号帽”。上衣多为白色对襟短衣,套黑色坎肩。裤子常见青布敞口直筒裤,或灯笼裤。白袜子,白底青面鞋。每逢伊斯兰教节日,中老年男子喜穿对襟长大衣。 近几年,回族男子服饰无论在样式还是在色彩等方面有较大的变化,西装、牛仔服、茄克衫成为日常普遍的衣物。近十年,回族妇女的服饰款式与汉族妇女服饰相差无几,牛仔裤、西服、蝙蝠衫以及裙子等在城市回族妇女中普遍流行,成为一种新时尚。 东乡族服饰 东乡族传统服饰比较讲究。妇女多喜欢穿一种领圈和大襟上都有绣花的右衽长衣,袖子宽大,袖口上滚一道绣花边,外套坎肩,下穿长裤,裤管也要滚两道花边,裤管后面开小衩,用飘带束住脚管。每逢佳节,还穿绣花裙子,足登高寸许的绣花鞋,胸前佩银饰。 东乡族男子也穿宽大的长袍,束宽腰带,腰带挂有小刀、荷包、鼻烟壶、眼镜盒之类的物件。头戴平顶软帽,分黑白二色。中老年男子喜欢穿长袍和名叫“仲白”的对襟长服,一般用黑布缝制。已婚妇女戴黑色盖头,老年妇女则戴白色盖头。 撒拉族服饰 撒拉族先前的服饰仅见于清代的一些零星史料中,据《皇清职贡图》载:“男子冠腰与内地百姓无异,着大领无衩衣,女裙裹足,亦同民妇,绘表风俗,俱沿回习。”《循化志•风俗》卷七载:“新妇耳戴大耳环,如钩,或重至一两,头上戴银花及银冠子,身穿红绿布服或绸缎,多为汉制,脚穿布鞋,青底红身。” 撒拉族男子服饰有年龄之别,季节之分,青年男子的服饰与回族青年男子的服饰大体一样,白汗褟系腰带,外层黑马夹,冬季多穿皮衣或大衣。中青年妇女喜穿旗袍,戴盖头,有时外套花坎肩。年长妇女多穿黑蓝宽松衣服,戴白色盖头。撒拉族妇女衣着朴素,但却喜欢佩饰,多以金银饰品为主。 土族服饰 土族的传统服饰华丽中见古朴,古朴中显华丽。无论男女,都喜欢穿小领大襟长袍,系绣花腰带。男子通常在腰带上吊火镰、烟袋之物,女子在腰带上吊荷包、铃铛及其他装饰物件。土族妇女,不分年龄长幼,均注重衣服上的附加装饰,每个妇女都戴耳环、戒指、项链,帽子上缀珠翠,饰以花边,辫子上常以花点缀。 甘肃的土族与青海民和土族,在服饰上大体一致,但服饰更趋于多样化,并受藏族的影响较大,穿长筒绣花鞋,戴礼帽,留长辫。

“毕摩”是彝族各种宗教祭祀活动的主持者,源于父系氏族时代的祭司和酋长。根据彝族经书记载和民间传说,“毕摩”的祖神是上天派遣下来的,彝族视其所带来的经书为天书,非常的敬重。彝族宗教亦有称“毕摩教”的,“毕摩教”有经书、固定的仪式和特定的祭祀场合(非寺庙)。 “毕摩”都是男性,多为父子相承,也有学习而成的。“毕摩”的传承遵循传男不传女、以“毕摩”世家家传为主、以非“毕摩”世家家传为补充的原则。“毕摩”熟知彝文,通晓历史典故和占卜、治病、祛灾、开路祭祖等,身兼巫、医、史、文、法等多种职能,是彝族先民生产、生活经验的总结和传承者,是彝族中的知识分子。“毕摩”的主要功能是安灵、送灵和招魂、镶灾、驱鬼、治病、合婚、占卜,解决纠纷时进行神明裁判等。“毕摩”在彝族的历史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彝族氏族部落时代的酋长,到政教合一时代的“鬼主”,到专司文化教育的“祭司”,其地位经历几多升降变化。他们是彝族文化的传人,在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传承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其所代表的“毕摩”文化是彝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苏尼”(巫师)专事跳神、禳鬼、占卜、治病等活动,不懂彝文,所行法事没有“毕摩”的重要,收入和社会地位也比“毕摩”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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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彝族的青年男女社交和恋爱是自由的,但婚姻大多数要受家庭的干预,婚姻缔结的历程包括提亲、合婚、定亲、接亲、回门等传统礼仪。 在接亲的过程中不同支系保留了许多传统的礼仪习惯,各具特色。如凉山、楚雄、红河一带,姑娘出嫁时与女伴伤心痛哭,同唱伤感的《哭嫁歌》,以示对父母、同伴的依恋;小凉山彝族男家要选派未婚小伙子去女家接亲,头一天晚上,小伙子是在女方村寨里的姑娘们向其展开的猛烈的水战中度过。晨曦来临,“抢亲”开始了!一群小伙子上前“争抢”姑娘们护拥着的新娘。小伙子们抢到新娘背着便跑,越过一二里山路才放下徒步缓行。 彝良诺苏人接亲时女家的人有权用棍子击打接亲者,晚上女方的青年可以抹黑接亲人的脸。有的支系新娘新郎在新婚之夜要“打斗”,第二天新郎身上的伤痕越多表示婚事越美满,新娘越贤惠,否则会被认为新娘无教养而受到嘲笑。 大部分彝区有“喝喜酒”(也称为“结亲酒”)的习俗。凡娶亲嫁女,在庭院里或者场坝上,用树枝叶搭起一个大棚,俗称“青棚”。棚内地上铺上一层厚厚的青松毛(松针),象征吉祥,主要供客人饮酒、吸烟、闲坐、吃饭。 当然也有一些支系的婚礼比较简单。如彝族支系拉乌人结婚是既简便又节约的,男女情投意合,两人相约一起到山上各砍一背篓好柴双双背到女家,女方父母就知道小伙子是自己的女婿了。 一两天后,双双又到男家落宿,男家的父母也知道这姑娘足自己的儿媳。彝族支系阿细的男女青年的恋爱和婚姻都是自由的,小伙子找到了称心满意的姑娘,一不要送礼,二不需请客,只要在约定的日子,到两个寨子的中间把心爱的姑娘领回家来。到了晚上,闻讯的小伙子们便来闹洞房,新郎拿出烟、茶来招待。大家欢乐地唱唱歌,说说笑,闹到深夜,婚礼便结束了。第二天早晨,新郎便领着新娘来认父母,下午,跟着新娘回娘家,去认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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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彝族分布区域、支系及社会经济的不同,其婚俗的地域性表现突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彝族的婚姻制度虽然基本是一夫一妻制,但从原始的群婚遗俗、同族内婚到严格的家支外婚、等级内婚、姨表不婚、姑舅表优先婚、转房制、封建式婚姻等多种形态依然存在,充分反映了彝族社会历史发展不平衡的特点。 同族内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小凉山彝族的贵族等级制中所实行的在彝族内部通婚,严禁与外族通婚的习俗。 等级内婚、家支外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凉山彝族家支组织的规则,即只准在各自的等级内通婚,禁止不同等级之间通婚,同一家支内禁止通婚。 姨表不婚是小凉山彝族视据母系计算的姨表兄妹为同胞兄妹而严禁通婚、恋爱的一种婚俗。 姑舅表优先婚是彝族盛行的一种婚俗,即姑舅表兄弟姐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利,但各地区情况又有所不同。 小凉山彝族的习惯法规定:姑妈家的女儿生来就是舅舅家的儿媳妇,舅舅家同意才能另嫁,而且所得聘礼要送一份给舅舅家,否则舅舅家有权利来抢婚或终止这一婚姻关系。石林等地的撒尼人中通婚范围为单线姑舅表婚,仅限于姑妈家之子娶舅舅家之女。 转房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彝族中盛行的一种婚俗,指死去丈夫的妇女要转嫁给丈夫家中的其他男人为妻,转房的原则是先同胞兄弟,即“兄终弟及”,先平辈,后其他亲属,主要是按血统的远近顺推。特殊情况下,可转至长辈或晚辈,如侄媳可转给叔父,后母可转给前妻之子等,但必须以没有近亲血缘为先决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云南彝族中也存在某些原始社会特点的婚俗。如永胜县自称“他鲁”的彝族,其婚俗中保留的原始社会特点最为突出,其“尼查玛”婚是以母系为主招夫而男子不过门只到女家偶居为特点的一种古老婚俗遗迹。

布依族以大米、包谷为主食。田坝地区多吃大米饭,而山区田少土多,多吃包谷饭和大米包谷二合饭。一日四餐,午饭、晚饭比较讲究,早饭比较简单。平时在厨房或火塘间就餐,如有宾客,则在堂屋中八仙桌上就餐,以示尊敬。日常炒菜、做饭都十分讲究卫生,有很多规矩,小孩大人各自遵守。即使粗茶淡饭,都要做得干干净净、新鲜清爽,遇到抒婚礼或新居落成典礼酒席,还要去请专门厨师掌勺,这是历来的习惯和传统。 布依族自古以来就种水稻,以大米为主食已有数千年历史。水稻有黏、糯两类,每类各有若干品种。稻谷加工为米,古时多用碓舂,或用水碾。黏米做饭,先用清水放于锅中,把米煮成半熟,滤去米汤,再放入木甑蒸熟。这种大米饭清香松软可口,布依族人家常常蒸这种大米饭吃。也有的用鼎罐煮,不滤米汤,这种饭特别香,有营养,亦很受欢迎。糯米作法,一般都用清水泡半天,滤水后倒入木甑蒸熟。 竹简饭这是一种古老的烹饪方式。用生竹筒盛好米,放点清水,把竹筒尾部削尖插于土中,用生柴大火烧烤,不出半个时辰,竹筒饭烤熟,即可吃食。竹筒饭不仅便于携带加工,而且香味独特。 包谷饭传人布依族地区仅数百年。包谷有黏、糯两种,黏包谷加工脱粒后磨成包谷米或包谷面主要做饭吃,糯包谷主要是过节时加工成包谷粑等食品。包谷饭有数种做法,一种是干柴猛火煮鼎罐饭,煮成的包谷饭有香甜味道。第二种是二合饭,先把大米煮好滤去米汤,再把包谷面加适量清水,揉拌均匀,放于甑子里蒸出第一道,倒入簸箕中又洒适量清水,再同大米一起蒸熟即成。煮这种饭,如果工序不对,则饭难吃;若经验丰富,工序得当,则饭松软清香微甜,不仅味道可口,还可调剂家中粗粮和细粮,比较经济。 布依族的糯食加工,式样多而有特色,如五色糯米饭、糍粑、国糖粑、搭连粑、耳块粑、枕头粽等等。

黔西北包括毕节地区和六盘水市,是贵州彝族的聚居区,也分布着苗族、回族、布依族等。黔西北地处乌蒙山脉地带,地貌复杂多样。 这里的彝族居民以玉米为主食,副食有马铃薯、荞、麦等。另有喜欢吃罐罐茶和炒面的习惯。服装喜爱青、蓝色,青年男子着对襟短衣、长裤,系大折布腰带;中老年男子喜头包青、白布帕,穿右衽长衫,系青布带,下穿宽裤管灯笼裤。妇女喜头包青丝帕,穿长袍。威宁自治县马街等地的女装,别具特色,常着斜襟齐腰短衣,下系青、蓝、乳白三色相间的三间长裙,头包有四根绣花飘带的盘状头帕。 彝族婚姻的缔结,大致要经过请“扶菊”(说亲)、“啊曲祖”(定亲)、“肘贺”(送财礼)、迎娶四个阶段。彝族历史上通行火葬,骨灰用陶坛装好放入岩洞或埋在地里,坟堆呈小圆土包,称为“向天坟”。 彝族信仰万物有灵,尤其崇拜祖先灵魂,仪式活动由“毕摩”主持。富有民族特色的节日主要有年节、祭山节、赛马节、火把节等。 彝族有自己的历法——十月太阳历。贵州彝族漆器,久负盛名。在工艺上,有“嵌漆”、“描饰”、“罩明”、“质色”、“金漆”和著名的“大方隐花”。产品有捧盒、茶船、孔雀开屏等共二百多种。 在威宁等地彝族中,流行一种原始面具戏——撮泰吉,意为人类刚刚变成的时代,又称为“变人戏”。只有一个剧目,反映彝族先民的生产、繁衍、迁徙的历史,剧情简单拙朴。一般在正月“扫火星”的民俗活动中演出,旨在扫除人畜祸祟,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