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部聚居着朝鲜兄弟姐妹,设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其他各地还散居一些朝鲜族人家,有的地方还设有更基层的自治组织。 朝鲜族的节日很多。其中重要的有春节、上元节、秋祭等。朝鲜族上元节即正月十五有“月亮之家”的传统活动。在空场上用木杆搭起“月亮之家”(围以松枝),人们到山顶去看月出,第一个看到月亮的人最有福,喊着“月亮出来了”。此喊声传入村中,马上有人点燃“月亮之家”,在欢乐的锣鼓声中,燃起大火,以迎月神。此日还有五谷祭活动。秋祭节即中秋节,除庆祝丰收外,还伴有上坟祭祀活动。现代有些朝鲜族聚居的乡镇,多把秋祭举办成“金秋农乐会”,届时有许多大型的歌舞表演,最著名的是“农乐舞”。 朝鲜族人民能歌善舞,每当节日来临,男女老少都要穿上艳丽的服装,聚在一起尽情歌舞。无论在田间或工地,一人领唱或敲起长鼓,人们就踩着节奏高歌,翩翩起舞。有时家里欣逢喜事,也高歌欢舞,哪怕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也和年幼的孩子一样热情欢跳。 朝鲜族的歌舞历来享有盛誉,朝鲜族被称为“歌舞的民族”。它的歌曲具有旋律流畅、婉转明亮的特点。除丰富的民间传统歌曲外,本民族的作曲家们还创作了大量反映现实题材的新歌曲,如《长白之歌》、《闺女之歌》曾获第六届世界青年联欢节银质奖。再如《上班路上喜盈盈》、《故乡之路》曾被国家文化部评选为全国优秀歌曲。 此外,还有《在故乡的山坡上》、《长白的金达莱》以及《山间小径》等歌曲,都在全国各地广为流行,深受群众喜爱。 朝鲜族的舞蹈也久负盛名。其特点是舞姿轻盈、柔美,表现力强,既明朗激昂,又含蓄深沉,细腻而且大方。著名的民间舞蹈有:《农乐舞》、《长鼓舞》、《顶水舞》、《扇舞》等。其中《扇舞》曾在第五届世界青年联欢节上荣获金质奖。反映现实生活的《看水员》、《分配的喜悦》、《海米舞》也受到舞蹈界和广大观众的好评。 著名的朝鲜族歌舞,在装点节日喜庆的同时,也为我们伟大祖国丰富多彩的艺术宝库增添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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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传统的饮食习俗,是随着满族历史年代、社会生产、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形成和发展的。满族先民们长期生活在东北地区的白山黑水之间。捕鱼、狩猎、采集是他们的主要的生产方式,鱼类、兽肉是他们的食物来源。 所以,肉食在满族菜谱中占主导地位,其中禽兽野味占相当比例,其主要做法为扒、烧、烤、烀等。扒即在炖煮肉食、蔬菜时,使汤水慢慢耗掉,使菜味浓香。下面我们举上几个例子: 努尔哈赤黄金肉 相传努尔哈赤小时候,曾在明朝辽东总兵李成良手下当差。总兵府规矩是:每日膳桌必有八菜一汤。有一天大厨生病,七个使女各做一个菜后,再也想不出第八个菜了。努尔哈赤说第八个菜我包了,于是做了一个色、香、味俱佳的肉菜。日后,努尔哈赤做了老罕王,黄金肉便成了象征帝业成就的清宫名菜。 天火肉。满族的渔猎生活对饮食习俗影响很深,其表现之一就是“天火肉”。古时,满族先民曾在林莽中集体敲石呐喊震山,凭借风势火威石击弓射追剿猛兽。猎毕熄火,先用肥大的野兽之头谢天,谢毕,把野兽刮洗清净,放在火上烤,名日“天火肉”,族人共享。清代满族萨满祭礼中的燎毛猪,实为天火肉的延续。清中叶的“满汉全席”的基本特点是烧烤,这种食法亦源于“天火肉”。 烧熊掌。《清稗类钞》记载,满族烧制熊掌,用泥土封闭,后人火炙酥,敲掉泥;皮毛随泥脱落,白肉红丝,味美无比。也有用石灰水沸汤将熊掌剥净,布缠煮熟而食。据云,食后口中三日留香。 它似蜜(蜜汁羊肉)。这本是清宫廷的一道普通菜肴,只因一天慈禧吃的高兴,便问菜名,厨工为讨好,便说这是奴才新创造的,还不曾命名,请老佛爷赐名。慈禧很高兴,就顺口说,此菜甘甜如蜜,就叫“它似蜜”吧。 晾肉。将兽肉切成薄片,放在阴干处风干,即成晾肉。晾肉多用野猪、狍子肉制成,后也用家猪肉制作。吃时将晾肉切成细丝,放锅内加上少许白糖略炒后,用鲜汤浸肉,放入姜丝、葱丝等调料,用文火焖至汤尽时,淋上香油即成,其色呈紫红,甜成适度,越吃越有味。
侗乡的道路,宽阔平整,山路之中有风雨亭,溪涧河流之上有风雨桥,村前寨后的路面必用石板或碎石铺好,处处为行人着想。在广西三江至湖南通道两县间跨越越城岭余脉的湘桂孔道,便是侗族人民的杰作。此路全程25里,上岭下岭之处全部铺石块,途中还有15座风雨亭,方便行人休息,躲风雨避烈日。 在穿草鞋的年代,有行善的妇女打好草鞋置于亭间,以便草鞋烂了的行人换上新鞋继续赶路。冬天,有修德的老人打柴火置火塘于亭子间,以便行人烤火御寒。亭子附近修有水井-井上盖盖,清泉常洁,方便歇息者饮水解渴。 侗乡溪涧河流之上有风雨桥,三江县有108座,龙胜县有52座。典型的是著名的三江县林溪乡程阳风雨桥,长77.76米,宽3.75米,高11.52米.5墩4孔,每孔净跨14.2米,用直径0.4米的14根大杉木连排两层组成,上面铺木板、竖柱,建5座塔式楼阁亭,修长廊,顶盖瓦,两边装栏杆,设长座。其功用,集桥、廊、亭于一体,有审美的价值,行人可避风雨,欣赏景致;也是侗乡人乘凉讲古、行歌坐夜的好去处,成了侗乡民族文化的代表之一。 侗乡道路古朴清雅,是因为侗族人民热心于修桥铺路的公益公德。 侗族群众认为修路是行善积德,村寨间的道路坏了有入主动去修,而且还有定期和不定期的集体维修道路的活动。定期维修多在立冬后或立秋前进行。为时四五天。到时多由老人发起、大家互相邀约,或者由寨老串寨“喊寨”,通知寨民。 得到通知后,各家的成年男女即自带工具、饭包,到约定路段工作。崩塌者砌朴之,淤者清除之,除草、清沟、竖立岔路路碑,在山界上立石凳,在泉水旁放竹筒,让路人休息饮水。不定期维修,则是在平时遇到道路毁坏,三五人相约而为之,属于小修,在清早或傍晚或节日、农闲时进行。无论是大修还是小修,大家都尽力而为。
侗族村落依山傍水。在多民族杂居的融水县,有民谚说:“高山瑶,矮山苗,平地汉族住,壮侗居山槽。”生动地反映了当地各民族居住环境的特点。 侗寨周围的山岭上有茂密的林木,村头寨尾有参天葱茏的“风水树”。风水树下有石墩、石板凳或建有凉亭,供来往行人小憩。 侗族的传统建筑从来不用图纸,哪怕是高楼大厦也是如此。工匠们只用半边竹竿作为标尺,俗称“丈杆”。精明的木匠师傅,就凭这根“丈杆”建造出许许多多雄伟、秀丽的建筑物。 侗寨的房屋多为外廊式两层楼房,全部木质结构,屋顶多用瓦或杉树皮覆盖(有些用茅草)。楼两端搭有偏厦,呈四面流水形。三江一带还有若干幢连在一起的大楼房,廊檐相接,可以互通,多系同一房族内若干户共同居住。偏厦的一头为上二楼的楼梯,二楼前面为2米多宽的走廊(称“厅廊”,夏季行歌坐夜之所),其后正中为厅堂。 厅堂正面板壁安放香火炉和历代祖先神位,正中安放八仙桌,两侧放椅凳,是待客之所。厅堂两侧为煮食、烤火和冬季行歌坐夜的火塘间。偏厦、火塘和厅堂后面为卧室。三楼为谷仓和晾干谷物之地。楼下为猪牛栏、鸡鸭房、碓房、农具房、柴草房。 侗族民居群体布局常组合成团,围绕一水池布置住宅。水池功能有二,其一是为了排积污水,其二是为了设置公共厕所。侗族民居宅内无厕所,厕所公用,设在水池中间,架独木桥入厕。 干栏楼房屋鳞次栉比,朝向不一,小巷曲径,迂回寨中,陌生人难辨出入。寨中有鱼塘、禾架。道路多用石板或碎石铺成,道旁建凉亭,供行人休息。
壮族是广西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壮族人民在节日(尤其在歌圩)、劳动生产、生育、寿诞、婚嫁迎娶、丧葬、祭祀等民俗活动场合都要唱歌。 壮族民歌,从语言上分,有壮语民歌和汉语民歌两种。从内容上分,有古歌(神话歌)、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风俗歌)、情歌、生活歌、历史歌、传说歌、故事歌、儿歌。 壮族歌谣从称谓上分,有欢、比、诗、加、伦、师六种;从句型分,有全歌五、六、七、八、十言和长短句六种;从韵律上分,有腰韵、脚韵、头韵、勒脚和自由韵五种,但以押腰脚韵为主,这是壮族歌谣的一大特点。 “欢”,壮语的意思是“歌”。欢流传几乎遍及全广西。欢的内容涉及生活各个方面。形式上有五、七言四句欢,五、七言十二句勒脚欢,排欢,五、七言嵌句欢等。 五言四句欢,单句末字与双句腰字押腰韵,第_二、三句末字押脚韵。这也是壮欢的基本句式和基本诗律,下例是保持原诗律的汉译五言四句壮欢。 见妹第一面,好比捡得金。 爱慕埋在心,日思更夜想。 “面”与“捡”、“心”与“更”押腰韵,“金”与“心”押脚韵 七言四句欢与五言四句欢同诗律。、 五、七言十二句“勒脚欢”都是每篇三章,每章四句。第二、三章各重复唱首章中的两句,顺序如下:一、二、_三,四;五、六、一、二;七、八、三、四句。每一章的诗律同五、七占罔句欢。下例是保持丁原诗律的汉译七言十二句“勒脚欢”。 家有半斤煮半斤,只看哥你一条心; 家有四两煮四两,妹又不定煮一斤。 上下都是一家人,吃的穿的都不争; 家有半斤煮半斤,只看哥你一条心。 真的没米来煮饭,看哥一眼顶几顿; 家有四两煮四两,妹又不定煮一斤。
水族民俗作为水族的—种传统文化,同水族的其他传统文化一样,具有明显的两重性。其中既有合理的成分,也有不合理的成分;既有精华,也有糟粕。 在水族民俗中,哪些是带有民主性、进步性的健康民俗,哪些是保守、落后甚至腐朽的陈规陋习明?衡量的标准是:看它是否有利于生产,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人民团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根据这个标准,在水族民俗中,凡是有利于生产,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人民团结,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的民俗是健康的民俗,反之就是陈规陋习。 水族民俗有三种情况: —是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健康民俗 有利于生产,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人民团结,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的健康民俗。比如,水族“清明撤秧,重阳打米”等根据季节来安排农活的习俗就有利于农业生产。水稻是一种季节性很强的农作物。“清明撤秧,重阳打米”就适应了这种季节的变化。“清明”的气候适宜水稻的生长;“宜阳”的气候适宜水稻的收割,如果在这两个季节中不失时机地安排好农活,就有利于农业生产,就会夺得农业丰收。 又如,水族在起房、丧葬、婚嫁等大事中互相帮助的习俗;就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人民团轨在水族地区,一家有事,全村寨的人都会来帮忙,从不索取任何报酬。有时主人缺少物资,有的人家还主动献出。这种团结互助的风气,与那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见利忘义的世俗之风有着天塌之别。这些民俗,无论对于每个家庭还是整个社会,部是有益的,无疑应该继承和发扬。 二是不利于生活陈规陋习 陈规陋习有碍于民族团结和人民团结,有损于人民身心健康的陈规陋习。比如水族在婚变习俗中大操大办,就不利于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这些不言而喻是水族民俗中的陈规陋习,它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无疑应该加以改革。 三是好坏并存、暇瑜互见的民俗 在水族这类民俗中,既有民主性、进步性的精华,也有封建性的糟粕。比如在水族的端节、卯节中,既有祭把祖先等一些带有迷信色彩的活动,也有赛马、赛牛以及打扫卫生等一些有益于人民身心健康的活动。也就是说,在这些节日民俗中,精华和糟粕并存。对于这类民俗,要本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继承好的东西,清除不好的东西。 要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水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对于水族相沿积久的社会风俗习惯,既不能兼收并营,全盘继承;也不能一概否定,全面清除。必须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进行水族的民俗改革,继承和发扬那些带有民主性、进步性的健康民俗,清理和剔除那些保守、落后甚至腐朽的陈规陋习,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新习俗。
同其他民族的民俗一样,水族的民俗是复杂纷繁、千姿百态的。在这些千百年来形成的风俗习惯中,有些有利于水族人民生产生活,是应当保留和提倡的。但是,也有一些陈规陋习,不利于人民的生产生活,是需要改变和革除的。 比如水族在婚恋习俗中大操大办,就不利于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在“开控”特别是在“大控”和“特技”中铺张浪费惊人。“大控”杀猪宰牛有时达二、三十头,用马达三、五匹,芦控队、琐呐队十多起;还有舞龙队、耍狮队、花灯班,另外还有旗幅、伞益若干,帐篷多达五至七个,分设芦签堂、琐呐堂、歌手堂、祭客堂和花灯台,参加人数多达数千人。 “特控”更为隆重,不仅参加人数有数千甚至上万,而且杀猪宰牛不下几十头,花费粮食更是难计其数。大量的宰牛鼓马,毫无疑问会对生产带来极大的损失;惊人的钱粮耗费,必然会给人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 又如,水族婚姻习俗中的早婚、包办也不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有时还会引起民族纠纷。过去,水族地区早婚现象比较严重,有儿子的人民怕儿子长大了找不到媳妇,有姑娘的人家,怕姑娘长大了找不到夫家,因此很早就给子女结了亲。 从调查资料中,我们就可见水族地区早婚现象之—严重,这个乡解放前早婚人数占同期结婚人数的2成,女的最小的只有九岁。解放初期,早婚人数占同期结婚人数的32%,女的最小的也才十六岁。这种早婚,不仅影响了子女的身心健康,而且也影响了将来夫妻的感情。 再有,水族青年男女虽然有恋爱自由、但男结婚却必须依从“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这种包办婚姻不仅使得有情人难成眷属,结婚后双方无感情,互不相爱,时常吵打,而且还可能造成逃婚、“抢婚”等事件的发生,影响了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 这些不言而喻是水族民俗中的陈规陋习,它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无疑应该加以改革。
水族由于居住的地区不同,因而在水族民俗中,无论哪—类民俗事象,都要受到该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地缘关系的制约,不同程度地染上地方色彩形成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特殊习俗。 比如,三都牛场、普安等地与苗族杂居的水族妇女的服饰,三都都江和镕江、雷山等地与侗族杂居的水族妇女的服饰与三都九吁与荔波水族地区妇女的服饰就截然不同。三都九吁和荔被水族聚后区妇女的服饰是:衣裤均喜纱质纤细、染工深透的青紫色回纹布料。未婚女子戴不绣花的素净围腰,喜长方形的育紫色腰巾。 而三都牛场、普安等地与苗族杂居的水族由于受到苗族的影响,妇女的服饰除以长帕包头还保留着水族传统的特点外,大襟衣服已缩短至臀部,与苗族妇女服饰基本相同。 三都都江和榴江、雷山等地与侗族杂居的水族,由于受侗族的影响,妇女服饰与侗族妇女服饰就十分相似。再如,三都、荔波水族聚居区的婚俗与广西岂宁、大新、百色、南宁、环江、宜山、来宾、南丹、河池等地与壮族、汉族杂居的水族婚俗就不相同。 三都、荔波水族聚居区的水族婚俗是:接亲之日,新娘穿着婚礼盛装,一手持新帕子,一手撑油纸雨伞,在迎亲和送亲客人的簇拥下步行到新郎家。而广西巴宁、大新、百色、南宁、环江、宜山、来宾、南丹、河池等地与壮族、汉族杂居的水族,由于受到壮族、汉族的影响,除与本族男子结婚时新娘要身穿盛装,手撑雨伞步行到新郎家外,与壮族、汉族男子结婚时就常常是坐轿到新郎家。 总的来说,同其他民族的民俗一样,水族的民俗是复杂纷繁、千姿百态的。正由于这样,要想说出水族民俗的全部特点是十分困难的。我们只能从水族的各类民俗中,找出一些共同的特点来。
水族和其他民族一样,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各个阶段由于改朝换代、民族交往、生产发展等政治、经济因宏的影响,水族民俗也有所不同,在时间上有着那个历史阶段的特点。比如水族的服饰民俗,水族男子在明代以前,是留满长发,结盘于顶,穿和尚领无扣长衫。 清兵入关统治中国后,强迫全国人民一律易服改装,水族男子的服饰也有变化,年长者剃发留辫,多数额瓜皮帽,身穿大襟无领阔袖的布长衫,内衬白布短捞,下身着蓝布宽简便榜,足登尖头勾鼻布鞋,里套带底布袜,冬天加长衫。青壮年亦剁发,结辫盘于顶,用青、白布包头,一般都留尺余长的头发披于脑后,上身穿大滋无领青蓝色短上衣,少数也穿长衫,下身着青蓝色宜简便裤。 1911年后,绝大多数水族人剃掉发辫,衣服改用布纽扣。中青年多穿有领对襟便服,仍用青、白布包头,节日或走亲访友仍穿布扣长衫,夏天头戴马层捐或包头巾,冬天包长头巾。解放后,除老年人变化不大外,中青年多改穿中山服和西装裤,夏天穿汗衫和衬衣,布料逐渐被机制布积合成纤维布取代。鞋袜变化更大,普遍穿布面塑料鞋、塑科凉鞋、胶统轻、皮鞋和尼龙袜。总之,水族每个历史时期的服饰都打上有那个时期的印记。 再如水族游艺民俗中的乐器,在各个历史时期也是不同的。早先水族的乐器,是铜鼓。史籍上有许多包括水族先民在内的南方少数民族把铜鼓作为乐器的记载。《广州记》写道:“埋僚铸铜为鼓,唯高大为庚,面阑文余。初成,悬于庭,勉展置酒,招致同类,来者盈门。富家子女,以金银为大钗,执以叩鼓,邓竞,留退主人也。”《唐书.甫蛮列传》也说:东谢蛮宴聚时“击铜鼓吹大角,歌舞以为乐”。 水族把铜鼓用作乐器,在祭招、婚姻、丧葬、喜庆节日等仪式中广泛使用,或单独奏,或击之以伴舞。后来,随着水族与苗族、布依族、汉族文化的交流,在水族的乐器中,又增加了芦坚、莽筒、唤呐、胡琴等。 解放后,水族地区打开了大门,水族人民与汉族和其他民族人民的关系更亲密了,随着文化的交流,水族乐器中又增加钢琴、风琴、黑管、大小号等,由此可见,水族民俗有着历史性的特点。在考察水族民俗的时候,绝不可以不顾其若干历史阶段的差异,把上下几千年混为—谈。
水族社会发展以及生产水平、经济特点、经济条件的原因。也就是说,水族民俗的形成,与水族各个时期的经济有关。民俗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总是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产水平相适应,并受到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物质生产水平的制约。 水族民俗当然也不例外。比如,水族地区残存的“抢婚”的习俗,就是原始社会父权制取代母权制后,作为象征母权制的传统习惯反对新出现的父权制的婚姻的一种有趣的方式。这种风俗习惯的形成,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物质生产水平就有密切的关系。 在原始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出现,男子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有了很大提高,于是,父权制就逐渐代替了母权制。母权制作为曾经盛极一时的制度当然不甘心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必然要千方百计地进行反抗,这样,在婚姻关系中就出现了“抢婚”的习俗。 又如,《米史•度夷传》在谈到包括水族先民在内的“抚水蛮”时,说他们“亦种水田、采鱼。共保聚山险者,虽有番田,收谷甚少。”“番田”是什么呢?就是“砍火筋”,刀耕火种。用刀把山上的树木砍了,放火一烧,灰就是肥料,老天下雨,就点上种子,长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这种生产习俗,就与当时“抚水蛮”的社会发展和生产水平、经济特点和经济条件有关。 再如,水族之所以喜欢住“干栏”式房屋,这在某种程度上与水族本身的经济条件、经济特点也有关系。这除了水族地区森林资源丰富,水族人民有材料来修建这种“干栏”式的木质结构的房屋外,还因为水族早已定居农耕,不再象原始的采集、渔猎经济那样,需要不断搬迁,正是在这种经济条件下,人们才兴建这种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