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南北地区每一村寨普遍过的节日,具有与汉族相同的某些内容和形式,又赋予了本民族的新义,形成了祭祖先、贺新岁、祷风顺等多种内容的复合状态。很多侗寨过春节已固定为一套程序:腊月廿七,杀猪祭祖,晚上青少年鸣锣吹笙放炮,绕寨游行三圈。廿八日打糯米粑,并泡红糖祭祀;晚上,青少年们又是兴高彩烈地游行。廿九日或三十日,人们放水捉鱼,晚宴以鲜鱼祭祖。三十夜,屋里香火蜡烛通明,鞭炮大作,夜宴开始。家长举杯滴酒于地,燃后逐一菜肴点尝,表示对祖先魂灵食过,于是全家人即可食用。夜半亥时过,迎春鞭炮响,廊檐蜡烛灯火通明。全家凌晨喜宴迎春,并用青苔逐个家庭成员额头上醮一下表示添岁。
贵州、湖南一带的侗族同胞,春节期间盛行一种“打侗年”(又叫芦笙会)的群众活动。这种活动类似汉族的“团拜”,只不过比“团拜”显得更加欢乐、热烈。这种活动一般是由两个村庄共同商定举办的。两队在广场上正式举行芦笙歌舞比赛。这时两个村庄的观众,伴随着乐曲,翩翩起舞,尽情地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