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木偶戏,俗称“木脑壳戏”,又因与高台戏相对应被称“矮台戏”,其远祖可追溯到汉魏,是宋元时期杖头傀儡在贵州民间的唯一遗存。大约在200年以前,自湖南辰溪传入,至今已传7代,均以“口传心授”方式传承。
木偶由头、身、手杖三部分组成,头、杖为关键部分,故有“杖头木偶”之称;头面及颈部长约15公分,分别刻绘生、旦、净、丑、末及猴头、魔怪等面部造型,头面套上戏装,整体长1米左右。身部制作是在头颈主棒上用线系一块横挂木削作肩杆,成十字架,肩杆上套以宽大戏服,双手装在杖上,连在木偶衬衣两袖即可活动;手有握空拳和立掌两种造型。
石阡木偶戏的剧目大多取材于历史演义,演出时有“高腔戏”“评弹戏”之分,经典剧目有“二进宫”“长板坡”“过五关”“梨花招亲”“薛仁贵征东”等百余个,极具观赏性和艺术性。演出的舞台为特制的围布舞台,呈方形,四周立四根竹竿为支架,以蓝色围布绕四周下半段及后台上部,使前台上半段形成舞台台口,台中上部再挂以蓝布一幅为“档子”,形成前台和后台;“档子”左右两边分别挂有布门帘,分别称为“上马门”“下马门”,表演时木偶上下场揭帘而出入。表演中,艺人左手执木偶头上棒,以拇指食指通过接线,控制五官以及总头、回顾、弯腰、转身等动作。喜怒哀乐,皆能随心所欲。右手则执装木偶两手的木杆,以配合头部操纵其四肢动作,刀枪剑载,翻滚扑打,腾云驾雾,表现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在历史上,石阡木偶戏经过历代艺人的传承与守望,发挥着娱乐与教化民众的社会功能。鼎盛时期拥有太平班、兴隆班、天福班、杨本家班、泰洪班等,演出范围辐射至全县各地及湘、鄂、渝、黔等省边区各地。随着时代的迅速变迁,其表演机会越来越少,其影响力逐渐减弱。
新中国成立后,石阡曾两次筹建木偶戏剧团,邀请付家班出山表演,虽每次出动都能让人惊叹,却终因历史原因解散。至本世纪,一直坚持下来的只有花桥镇花桥村大塘的付氏木偶戏和坪山乡的饶家班。当地政府一直没有放弃,一度掀起抢救民族民间文化的热潮。县里成立了专门机构,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与保护,于2006年使石阡木偶戏获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木偶艺人付正华、饶世光于200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饶世凡、饶世印、付正华、付正贵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石阡民族中学也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实施了“濒临失传的技艺进校园”行动,请来木偶戏班的3位老艺人向全校师生传授木偶技艺,并整理了大量木偶剧目。
需要正视的是,学成木偶戏技艺非一朝一夕之功,没有发自内心的热爱和几年的苦功夫很难在舞台上生动自如地将其展现。而今,能够真正掌握木偶戏精髓的仍然只有付正华等几位六七旬的农村老人。据悉,这群老人也因在传承木偶戏技艺中的屡屡碰壁,而显得焦虑与失落。
如何将石阡木偶戏这一“中华瑰宝”的艺术魅力真正发扬光大,让学习的人更热爱并主动传承,让更多的人知晓欣赏并口耳相传,是一项需要长期坚守的事业。
责任编辑:匡奇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