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的形成已经有近千年的历史,这种独具特色的中国民族音乐像是被隐藏在山林、海洋里的一蔟蔟鲜艳的奇葩和一串串美丽的珍珠,日夜散发出迷人的清香,闪耀着熠熠的光芒。直到解放后全国进行土地改革期间,才为老一辈音乐家肖家驹、郭可诹等发现,并组织音乐工作者深入黎平县侗族山区去收集发掘、记录整理。
侗族大歌在侗语中俗称“嘎老”,“嘎”就是歌,“老”具有宏大和古老之意。它是一种“众低独高”的音乐,必须由三人以上来进行演唱。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是其主要特点。模拟鸟叫虫鸣、高山流水等大自然之音,是大歌编创的一大特色,是产生声音大歌的自然根源。它的主要内容是歌唱自然、劳动、爱情以及人间友谊,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和谐。
侗族大歌”众低独高”、复调式多声部合唱方式是中外民间音乐所罕见的。大歌的演唱场合是比较讲究的,除平时训练外,大歌在重大节日、集体交往或接待远方尊贵的客人时才能在侗族村寨的标志性建筑鼓楼里演唱,所以侗族大歌又被称为”鼓楼大歌”。
1959年10月黎平县侗族民间合唱团组织强大阵容晋京演出,为人们带去有声有色、原汁原味的侗族大歌,在首都舞台上唱响,打破了侗族大歌长期与外界隔绝的封闭状态,引起强烈的反响,当时中国唱片社还为侗族大歌录制了唱片。那是侗族大歌走出大山、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迈出的重要一步。
随着侗歌在国内外频频亮相,贵州省内外有关专家学者对其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自然生态需要保护,人文生态也需要保护。像侗族大歌这样的珍稀“物种”,应当成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得到科学有效地抢救和保护。只有这样,人类才能永远生活在一个丰富多彩、协调发展、不断进步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之中。居于这样一种现实状况和人文理念,黎平县提出了“抢救、保护、继承、发展侗族大歌”的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