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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节是毛南族祭祀三界公爷的节日。传说,三界公是教毛南人牛耕、饲养菜牛的神,还是毛南人的保护神。因此,村村建三界庙,家家神龛设三界公神位。 毛南山乡南高北低,庙节以中部的铁坳为界,铁坳以北称下团,过节的时间是从夏至之日起按地支顺序数到辰日(即“分龙日”,故又称分龙节)。铁坳以南称上团,过节的时间比下团提前五天,即在亥日过节。 节日前夕,家家户户做粉蒸肉和五色糯饭。到了节日的这天,各村的男男女女穿新衣,用新竹篮装了粉蒸肉和五色糯饭走亲串戚,主家往往盛情款待。 节日持续三天,第一天请师公在三界庙念经请神。师公们披法衣,戴诸神面具,背长鼓在庙中翩翩起舞,人们围着观看。第二天为节日的高潮,主要活动是在三界庙椎杀一头白水牛祭三界公爷。被椎杀的白水牛大都先在它的角上挂金银纸锭和红布条,栓在庙前的木桩旁。师公念经后,手握铁耙齿椎入牛脑中,牛倒地后,守在一旁的人们一拥而上,放血、剥皮、开膛,用牛头、牛尾、牛腿及血等作祭品祭庙,牛肉分给各户作第三天的家祭用。 1949年后,人们不再椎牛祭庙,但家祭仍传承。这天,人们还从田里摘回鲜禾穗,连同一枝上面粘满五色糯饭团的鲜竹枝供在神龛上,祭神农和三界公。晚上,男女青年在山坡上“坐夜”对歌。

苗族的尝新节,又称半年节、新禾节、吃新节及开禁节,节日大都过得比较隆重。关于节日的由来,各地传说不一。 龙胜县传说苗家祖先生活在深山僻野里,不懂种植,生活过得十分艰难。为了改变生活,头人派了几个胆大心细的人去山外学习。这几个人在山外经历了种种艰难终于学会了种植水稻、玉米、黄豆等农作物,还带回了种子。他们回到苗山这天正好是六月初六。为了记住这个日子,苗族便有了尝新节。 融水县传说很久以前,苗家靠吃野果度日。有一天燕子飞来苗家,要借木棚檐做窝,苗家答应了,还用木板帮燕子搭起窝底。燕子为了报答苗家,漂洋过海,为苗家从天盖底下衔来了糯稻种。它返回的那天刚好是六月初六。为了让子孙后代记住这一天,苗家将这天定为尝新节。 龙胜县苗族在过节这天,家家户户选一块“吉利”田,合家到田头摆放供品,祭祀几位勇敢的先祖。祭毕,按人数的多少从田里扯回禾胎放在饭面蒸熟,开饭时,全家尝新。吃完饭后,男女老少穿着节日盛装汇集到附近较大的村寨开展娱乐活动,男女青年利用这个机会“对花歌”连情。融水苗族在节日里备酸鱼、酸鸭、酸猪肉等过节。 过节这天,天刚破晓,各户的一位长者便到田里剪一把新禾,拿回家后,脱粒、炒干、舂去谷壳蒸熟,然后率全家围聚于火塘边,用新米饭和酒肉等供祭祖灵,祈求五谷丰收。接着按班辈、年龄一一喝鸡肠泡酒,吃新米饭,高呼“鸟努襄工”(苗语,即“好吃吉利”),之后开始吃正餐。 由于每年春社之后即禁止各种娱乐活动,尝新节是开禁的时间,因此这个节日的娱乐活动非常丰富,斗牛、斗马、斗鸟、赛马、赛芦笙、踩堂、唱山歌、射击、拔河等,一应俱全,非常热闹。 1949年前,融水苗族还有“吊牛吃新”的习俗,即节日前人们在全村各户喂养的牛中,选一头牛在节日里吊死,然后分肉过节。此俗今已消失。

壮族认为,人是创世大神眯六甲(俗称花婆、花王圣母、床头婆或床头妣等)所管理的花山上的花,花婆赐花谁家,谁家生孩子;赐红花,生女孩,赐白花,生男孩。小孩子生病,是花山上的花缺水生虫。花婆在花山将一株红花和一株白花移栽一起,世上男女结成美满夫妻。人逝世时,灵魂回归花山为花。因此,婚后多年未育,就要向花婆求花。仫佬族、毛南族和部分汉、侗、瑶族也有花婆崇拜。 1949年前,壮族曾有过劈牛求花习俗,即在黄牛颈挂花环,道公做安花的法事。然后一人以尖凿对准牛头,另一人用木棰猛击尖凿,牛倒地,宰杀后大宴宾客。此俗今已消失。 现在的求花习俗,各地有差异。桂西壮族求花,要请道公或师公念经做安花法事:制绢花绑在棍上做成花柱,再请多子男性老人(将被认作义父)安放在求嗣妇女卧室门口即成。这花也可在春节舞狮时,由狮子送。春节舞狮时,如某家要求花,可事先请狮队备纸花。自己于卧室由内到外铺一条一丈多长的红布桥,狮队登门拜年时,随锣鼓声走上布桥,将纸花送到室内花婆神坛,仪式即完成。俗称“送花送子”。 另外,很多地方还有“花灯求子”习俗。道公超度亡灵时,请云霄、碧霄、琼霄三位送子女神等许多仙家保护丧场。半夜,道公点九盏灯摆成三三点。房族、邻里中的求子妇女跪灯前,道公念求仔经,跳踩灯花舞,向求子者撒米(代花),求子者用衣襟接米,接得越多越好。再看灯心,开花者表示三霄将送花送子。道公送灯花到求花妇女房间,把灯安放床头,米撒床上,再诵求仔经,仪式即完成。俗称“花灯求子”。

这是桂北融水县元宝山红瑶的恋爱习俗。元宝山红瑶,每年春节期间,村寨之间总相互集体访问做客,俗称“吃同年”。青年人往往借此机会,寻找自己的意中人,因此这种恋爱习俗也称做“吃同年”。 如一位后生看中了一个姑娘,他便借集体做客的机会来到姑娘的村寨,悄悄地寻找到姑娘的木楼,在木楼前奏芦笙、唱歌。姑娘听到歌声后,自然会轻轻地探头观望。这时,如果她对小伙子有好感,她就会请他进来,没有好感,就任由他唱。小伙子见里面没有反应自会知趣地走开。第二天,主客两寨集体奏芦笙和乡饮。 在乡饮宴席上,爱慕某一位姑娘的后生们,争相向她敬酒,姑娘对一般后生敬的酒都只是稍稍舔一点,只有对意中人敬的酒才一饮而尽。这时,别的后生便一齐向他俩祝贺。如果姑娘对这几位后生一个也不中意,便只饮自己杯中的酒,后生们一看便知趣而退。 乡饮宴毕,有情人依序退席,往寨外山林走去。这时总是姑娘先走,后生从主持乡饮的长者处领取肉串和糯饭,在后面不远不近地跟着,到了合适的地方,两人便停下,双双以歌代话,用歌传情。 唱得合意,姑娘就在地上画半圈弧线;若不合意,就画一条直线。小伙子也一样,他若觉得姑娘合心意,就接着姑娘的半圈弧线画一个整圆。 若不合心意,也画一根直线或不画。但姑娘若先画了直线,他即使对姑娘满意也无法再画整圆了。这时,姑娘独自走开,他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她消失在前面的树林里。 画了整圆的情人,双方共吃串肉、糯饭,交换信物,商量禀报父母及来年婚嫁事宜。

抛花帽圈是桂西北南丹县白裤瑶的恋爱习俗。白裤瑶姑娘到了婚恋年龄,就绣制一种漂亮的花帽圈,宽约三寸,圆台体状。帽圈四周绣五朵“卐”字形黄花,正面这朵最大。“卐”字形花的空隙绣“卐”形花纹,米花象征情郎与情妹,卐花象征爱情之路不平,双方都应经得起波折。绣好花帽圈后,姑娘带着它赶圩“相哥”。 圩场上,小伙子往往聚集一处吹牛角、打陀螺、斗鸟等等,尽情表现自己让姑娘们挑选。姑娘选中谁,就把花帽翻越向谁,戴谁头上。被戴了花帽圈的小伙子忙摘下花帽圈细看,中意花帽圈了,又看姑娘,这时候的姑娘总是在一边妩媚地笑着,俗称“卖样”。小伙子若对她感到满意,就戴上花帽圈起身追她,追上了就双双唱玩表歌。若不满意,就将花帽圈抛回给姑娘,姑娘收起密存,再去相哥择郎。 有的姑娘择偶,先不抛花帽圈,在圩场上相中了谁,就勇敢地上去捉住他的手,先含情脉脉地凝视他片刻,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然后动手抢走小伙子随身带着的雨伞、腰带或银饰物,笑着跑出圩场。小伙子如果对她印象不错,就拨腿追去。姑娘跑到她认为方便的地方就停下来,和追上来的小伙子逗闹一会儿后,便挨在一起说情话,唱细话歌。 傍晚,姑娘带小伙子回自己的家中,她的父母往往会杀鸡、煮腊肉和糯米饭款待,晚上还让他和姑娘在姑娘房里密谈情话。小伙子一般在姑娘家住一天,也有的住几天,十几天。两人谈得情投意合后,姑娘才把花帽圈戴在小伙子头上,小伙子回赠五彩丝线、银饰。 如果小伙子对抢走自己东西的姑娘不感兴趣,他就不追赶姑娘,到了下个圩期姑娘自会原物退还。

这是桂西巴马县番瑶的恋爱习俗。巴马县番瑶青年男女,在达努节、建新房、婚礼、赶圩等场合都盛装以赴,利用这种场合来寻找对象。找到后,最初一起连续唱几天几夜的撤旺歌,然后分别。 分别后,姑娘每年邀请小伙子到家做客四次,每次住三五天,帮姑娘家里种山、砍柴。姑娘的父母热情款待后生,宾主往往边喝酒边谈心,互相介绍家庭情况。住满三五天后,小伙子告别回去。 由于他们的恋爱时间一般都较长,大都有四五年的时间,因此,分别后情人间的相思便不可免。番瑶姑娘往往用烟叶来表明自己的相思。后生走后,她每天都给他留下一截烟叶,这截烟叶呈绳索状,由两张同样大小长短的烟叶编成。姑娘还用一张叶子把这截烟叶包起来,而这张叶子也很有讲究,满怀相思而又细心的姑娘往往用它实实在在地体现自己在不同的日子里对她的情人的一片深情:今天给玉米培土,便用玉米叶包;明天护理黄豆,便用黄豆叶包;又一天去赶圩,便用烟叶包……每天一截,一天不漏。 待下次见面时,她用一张彩绣黑头巾包好,再用一根红线绑住,双手捧给情人,一片真情尽在不言之中。后生打开看时,常常为她的一片深情所动,为报答她的相思,往往以数倍于此的黄烟叶、五六斤黄糖或四五十个香饼及几斤酒还礼给她。 相恋过程中,姑娘还用茅草结来揣摩、卜算恋人。她取来六条茅草叶,去掉叶子中间的硬杆不要,这样茅草叶就一分为二变成六对茅草叶。她先把全部茅草叶合拢起来,对齐,然后在中间打一个总结,在两头成对成对地又各打六个结,打好后,把中间的总结拆开,这时,如果茅叶结成一个整圆,她便认为这表明不论她的情人在什么地方都在思念着她,如果不成整圆,便是没有思念她。不论结成整圆与否,下次相会,她都把它连同几张烟叶一起交给对方,表明自己的相思。

壮族婚俗,大都从发媒问亲开始,在桂中忻城、上林、武鸣、来宾等县,有的青年自己相恋情深后,也要禀告父母,由男方发媒问亲。另一些没有自由相恋过的,便委托媒人帮助物色合适的对象。 托媒物色者,媒人将女方答应亲事的意思转告男方,俗称“回话”。媒人引男女青年在圩场见面,这时双方都由伙伴陪同,大家见面后简单交谈一下,俗称“盯相”。不过,有的姑娘是躲在人群里偷偷地看小伙子的。 盯相后,往往由小伙子请吃米粉,大家面对面地交谈,同坐一桌一起吃,若是姑娘只愿意偷偷地看小伙子,当然不能坐在一起吃了。还有,男女青年若是自由相恋后发媒的,回话、盯相都可省去。 盯相后,男方若对姑娘满意,便请媒人去要她的年庚八字,俗称“要命”。姑娘若也满意,女方便用大红纸把姑娘的出生年月日和时辰写上,经媒人送呈男方,俗称“开八字”。男方得到姑娘的八字后,请算命先生把他们俩的年庚八字放在一起合算,俗称“合命”。 1949年后许多人不再算命,但不少人家仍按旧规将女方的年庚八字压在神龛的香炉下,三天内家中若无人畜生病、打烂碗碟之类事故,便认为祖灵赞同这门亲事。这时男方派媒人回报女方,同时送女方五包喜饼、米花、糖果等礼物,俗称“回命”。之后,姑娘由几个女伴陪同到男家观看房屋、田地、家境,俗称“看屋”。 女方来看屋,男方要盛情接待。看屋后,女方若也满意,便通知男方,男方选定媳妇过门的吉日后,请媒人和男方代表(俗称“挺亲”)告诉女方,俗称“报期”。媒人和男方的代表去女家报期时,还和女方商定聘金和聘礼的数量。临近婚期,还要送白米、猪肉、酒各60斤及阉鸡两只等礼物。 不过,有些地方对上述婚俗却有特殊的做法。

隆林县苗族,热情好客,敬客喝茶后,留客吃饭,有“三饭待客”之习俗。 (1)试饭。客人进屋后,苗家对客人“试饭”,验其真心。当着客人的面用洗过脸的蒸笼水做饭煮菜,试探客人,如果客人不吃而别,主人认为嫌弃他们,不可交往,下次再登门时只与你客套而已,很难获得杀鸡宰鸭款待的礼遇。若客人泰然处之,到上桌吃饭时,主家便撤去试客的蒸笼水饭菜,端上丰盛的酒菜,与客人同饮共醉。 (2)添饭。长辈用饭时,女儿或媳妇随时做好给长辈添饭的准备。长辈碗里的饭差不多见底时,她就放下自己的碗筷,立于长辈身旁,用右手执勺,给长辈碗里添饭。 (3)压饭。压饭是一项很有趣的礼俗活动,通常在未婚年轻人之间进行。一些可以开得玩笑的已婚客人亦可进行。客人入桌吃饭时,姑娘们躲了起来,待客人吃得差不多了,姑娘们蜂拥而出,两个结对地站在客人身后侧,瞧准时机往客人碗里添饭,直堆得饭碗像个小山尖。姑娘压饭也有规矩,不许撤饭,不许失手,否则认罚。若客人躲过姑娘压饭,姑娘认输,不再给客人压饭。 若客人眼明手快,在姑娘饭勺递来之时伸手抓住姑娘的手腕,同时自己的碗稳端于手中,姑娘便被镇服,坐在旁边分吃客人碗里的饭。若客人始终躲不过姑娘压饭的勺,他就只好认输,等着姑娘来喂“鸭子”了。姑娘洗净手后,将碗里的饭全给客人一口一口地喂下。 隆林县杨姓苗族流行“鸡心认亲”的习俗。每逢主客相逢,若要认同宗兄弟,主家便杀鸡宴请。吃到最后,若鸡心没有被吃掉,主家便认客人为同宗兄弟,即备下更为丰富的宴席来庆贺一番。若鸡心被吃掉了,主家会再杀一只鸡,特地将鸡心放在另一边,开席酒过三巡后,主家便拿出鸡心来逐个劝客人吃,谁吃了,饭后主家便会客气地送他走,他不能再参加隆重的同宗兄弟的团圆会了。

1949年以前,多数壮族地区的日常事务由村寨社区组织的首领处理。其首领的名称各地不一。在桂中的武宣县称“村老”,在桂西北之西林县称“寨老”,在桂北的龙胜县称“头人”,在挂北的天峨县称“乡老”,在桂西的红水河流域称“寨主”,在桂南的上思县称“都老”。 村老多为中老年人,大都正派热心,善于处理民事纠纷,得到一村或几寨民众信任,自然得村老荣誉。村老为全村人办事,不管本姓、外姓一视同仁,与族长只管本房族本宗族不同。 1949年以前,民众有事大都不告官衙而请村老,村老听取原诉、被告双方的陈述后,经思考,根据自己的调查做出决断。他往往不让双方当面对诉,让理亏一方宴请对方,俗称“和面酒”,也称“洗面酒”。村老办完事,当事者不必给钱,村老参与吃和面酒,或另吃一餐饭。村老也不吃“背手钱”(贿赂)。处理棘手的事,他往往邀约两三位村老共同处理,难断之事则诉诸“神判”。 1949年以前,农村有区长、乡长、村长、保甲长,他们只管为国民党政府征兵、征粮、征税。有了民事纠纷,民众更愿找村老调解。1949年后,村老制消失,但有些德高塑重的老人,受民众尊重,民众仍乐意听取他们的劝解意见。

1949年以前,广西苗族各村寨普遍存在“寨佬”制度。1949年后,寨佬制度已经消失,但许多村寨的重大事情仍需要村寨德高望重的自然领袖拍板定夺和主持商议,人们还按旧习惯称之为寨佬。 寨佬是苗族社会的法官,负责执行苗族社会内部的不成文法——村规民约。寨佬不是自封的,也不世袭、选举、任命,不以财产多少为论,不以权势大小为凭,无俸禄,是自然形成的。某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崭露头角并获得很高的威望,众人公认他为村寨领袖,他便是寨佬了。 一般说来,寨佬的年纪多在40岁以上,有十分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还通晓苗理古规和村规民约,深明事理,办事公道,执法如山,不徇私情。其作用一旦降低了,自然就会有人顶替其位。若寨佬触犯村规民约,同样视情节轻重而受程度不同的惩罚。 苗族寨佬有两种,一是寨佬。其职责是处理本村寨的山林、田地、水塘等纠纷,家庭、财产、婚姻等矛盾,本村寨的公益事业的兴办与实施,协调本村寨与外村寨之间的关系等。二是大寨佬。除本村寨的事务外,还负责“一方岩”(指由地缘邻近的苗族村寨自然形成的一块大聚居区,小则十几个村寨,大者有上百个村寨,常在一起“埋岩”议事)的重大纠纷的裁决,社会秩序的维持,主持重大决议,以及本岩与其他地方的关系协调等。 苗族社会中还有另一自然组织及其领袖,这就是芦笙队及其首领芦笙头。在广西苗区,每个村寨都有一堂芦笙。其首领芦笙头是村寨芦笙队的灵魂,他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善于交际,能说善唱,娴熟芦笙的各种演奏技巧,深知苗族的各项礼仪与各类约定俗成的规矩。芦笙头为大家办事是不计报酬的,他的主要职责是: (1)培训青年吹芦笙和跳踩堂舞; (2)请芦笙师傅制作与维修芦笙; (3)率领芦笙队出访、回访; (4)领队吹奏芦笙迎送新娘; (5)组织青年们学唱苗歌、苗戏。 与寨佬一样,每堂芦笙的“芦笙头”也不是自封的,而是自然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