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民居在构建方式上,有土筑、石砌、土石木混合、干栏和井干式民居。今天我们简介聊一聊藏族人的建筑特点,与对中国民居文化感兴趣的朋友们探讨。 在西藏广阔的区域,散布着形式众多的民间居住建筑,藏北草原牧区的牛毛帐房,拉萨、日喀则地区的石砌“碉楼”,雅鲁藏布江流域林区的木构建筑,以及阿里高原的窑洞,均具有浓厚的民族特点和区域色彩。 藏族最具代表性的民居是碉房。碉房多为石木结构,外形庄重稳固,风格古朴粗犷;外墙向上收缩,依山而建者,内坡仍为垂直。碉房一般分两层,以柱计算房间数。底层为牧畜圈和贮藏室,层高较低;二层为居住层,大间做堂屋、卧室、厨房,小间为储藏室或楼梯间。如有第三层,则多做经堂和晒台之用。因外观很像碉堡,故称为碉房。碉房具有坚实稳固、结构严密、楼角整齐的特点,既利于防风避寒,又便于御敌防盗。 西藏东南林区民居,风格独特。多采用木构架结构的木楼及竹楼,整个木楼从墙体结构、楼面、楼顶都是木材为建筑材料。通过外廊的木楼梯出入上下。屋里密铺木瓦,上面压上石块稳定。下面空间敞开,供拴养牲畜之用。木楼之上为居室和仓库。位于中央的居室通过小过厅连接外部走廊,居室两侧为仓库。 藏族建筑的外墙除白色外,还有姜黄色、暗红色、黑红花色等。姜黄色的墙面多见于神台、神座;而寺庙建筑、贵族宅院建筑、政府机关建筑和一些活佛府建筑的女儿墙粉刷成暗红色,这是区分于民居建筑的特殊待遇(如布达拉宫的建筑就分为红宫和白宫,历代达赖喇嘛的灵塔就安放在红宫内)。 在藏族的审美中,红色被看做权势的象征。至于黑红条状交替的花色粉刷墙体多见于西藏日喀则地区,这是受萨迦派影响的地区出现的一种情况。 因此,沿川藏线凡信奉萨迦教派的村庄,其建筑墙体都是黑红色。 藏民居在注意防寒、防风、防震的同时,也用开辟风门,设置天井、天窗等方法,较好地解决了气候、地理等自然环境不利因素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实现通风、采暖的效果。 民居室内外的陈设显示着神佛的崇高地位。不管是农牧民住宅,还是贵族上层府邸,都有供佛的设施。最简单的也设置供案,敬奉菩萨。 总的来讲,藏族民居的建筑特点,既与千百年来所形成的藏族民族风俗习惯有关,也深受西藏藏传佛教的影响,从而形成了自已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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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自古就有依陡岭而居的习俗。村落的选向依山势而定,只要靠近水源,野兽出没少且向阳,便能建寨。大多聚族而居,几家或几十家住一个村寨,村寨的房屋紧密相邻,三五十栋或一二百栋紧挨在一起。每寨七八户、几十户不等,三四十户的大寨较少见。 吊脚楼是苗族传统建筑,也是中国南方特有的古老建筑形式,楼上住人,楼下架空,被现代建筑学家认为是最佳的生态建筑形式。吊脚楼是苗乡的建筑一绝,它依山傍水,鳞次栉比,层叠而上,颇具特色。 传统的苗族吊脚楼建筑多为木结构,以瓦或杉树皮、茅草等遮盖屋顶,也有用薄石板为屋顶的。各地房屋形式不大相同。住在山区的多住吊脚楼,在二三层阶梯的坡地上,利用山坡的自然地势,在下方竖立较长的木柱,上方则竖立较短的木柱来支撑,铺上楼板,盖房屋;楼下不住人,用在堆放杂物或饲养家畜。木楼的窗户不大,室内阴暗,但能避风寒,房屋大都紧紧相靠,谷场则建在村边寨头,以免一旦失火,危及粮食。 苗族屋内的布局以火塘为中心,火塘用青石板砌成,再用椿木圈成正方形,然后在火塘周围以质地坚硬的木地板铺“地楼”。“地楼”离地面约30厘米,内设火塘。火塘边安设祭祀祖先的灵位,人们的起居、饮食、祭祖、敬神、打坐都在火塘旁。 因此,到苗家做客,如未得到主人邀请,不能在“地楼”火塘边的凳子上坐。当主人邀请就座时,必须到外边擦掉鞋子上的泥巴才可在火塘边坐下。苗家对于火塘有着特殊的情感,有书记载:“当时苗民被迫迁徙深山老林,无房居住,只好栖身岩穴,或者搭棚为屋,避风躲雨,因为穷得没有铺盖。所以借助火坑烧火御寒。” 吊脚楼除了具有其本身的特点、形式外,还有其深刻的文化内涵,即空间宇宙观念。这在苗族吊脚楼正梁中央的普遍存在的那一神秘象征符号可见一斑。符号呈圆形,分内外两层,外圈为朱红或墨汁绘就,中心则用红色,如一“卵”形,整个符号形状十分古拙。其基本含义是房屋可以包含宇宙,容纳天地。从某种意义上说,苗族吊脚楼在其主观上与宇宙变得接近,更为亲密,使房屋、人与宇宙浑然一体。 苗家的吊脚楼因苗民居住地不同而略有差别,但不论哪种样式的吊脚楼住宅,都设有火塘,而且是不分昼夜、季节,终年不熄,以象征苗家兴旺发达,这也是苗族吊脚楼的重要特点之一。
东北城乡的满族传统民居,不论青砖瓦房还是土坯草房,均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烟筒不是建在山墙上方的屋顶,也不是从房顶中间伸出来,而是像一座小塔一样立在房山墙之侧或南窗之前,民间叫做“落地烟筒”,满语谓之“呼兰”。 这种形式的烟筒来源于山林中满族人的房屋。由于其屋顶是用桦树皮或茅草覆盖,甚至墙壁也多是用树干加工后排列“砌”成,如若烟筒附在墙壁上或设在房顶上,很容易引发火灾,所以就把烟筒设在距房三四尺远的地面上,再通过一道矮墙内的烟道连通室内炕洞,达到排烟效果。随着建房材料的变化,逐渐改为用土坯和青砖砌筑,但高逾房檐、下粗上细的风格依然如旧。 土坯草房的烟筒就好像是一只大酒瓶,砖砌的烟筒多呈方形,逐级上敛,似一座小塔。沈阳故宫清宁宫西山墙之侧,至今仍保留着满族皇帝“带”进宫来的高大砖砌“呼兰”烟筒。 在民间,这种烟筒还有一些特殊的用处。比如有的地方冬天把鸡窝搭在常有热气通过的“烟筒桥子”上,让鸡也能住在“炕”上,冬季仍可产蛋。民间还认为烟筒根是死人魂灵寄身之所,年节时此处烧纸祭奠。家中老人病重咽气之初,儿女要在烟筒根下喊“朝西南光明大道走”,谓之“指路”。 因为呼兰式的烟筒是关东的一大独特景观,在一些文人墨客题咏东北风俗的诗篇中也常提到它。其中乾隆皇帝《盛京土风杂咏》“呼兰”诗中“疏风避雨安而稳,直外通中朴且坚”之句,应算是“金口玉言”的总结。 本文到此结束,更深入了解满族民居有关情况,请点击:满族民居的历史变迁
由于现在水族地区教育科学文化还相对落后,加之风俗习惯有它的相对独立性,并不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水族民俗的改革并不是一朝一夕既能成功的,我们必须作好长期工作的思想准备。 应当怎样改革水族民俗,怎样做好这一工作呢?我们认为: 1.要搞好思想建设,在全面提高水族人民的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上下功夫。改革水族民俗的根本问题在于教育人,在于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恬,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任何民俗都不是短时期所形成的,而是代代相传,因袭成习惯的。因此对它的改革不能一成而就。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只要广大水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了,既能增强对陈规陋习的鉴别能力,从而自觉地抵制旧风俗,发扬新风尚。 2.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强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的约束力。进行水族民俗改革,既要搞好思想建设,增强水族民众改革民俗的意识,唤起人们改革民俗的欲望,又要辅之以必要的规章制度把思想教育和必要的限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同有关法律相衔接。只有这样,才能使移风易俗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真正收到成效。 在研究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划清良俗与陋俗的界限,比如,要划清封建迷信与宗教信仰的界限;结婚中购置必要的物品与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的界限,封建宗法话动与正常人际交往的界肠经济援助与送礼受礼的界限,等等,使健康风俗得以发扬光大,陈规陋习得到真正革除。 3.加强科学文化的宣传和普及。信仰民俗的神秘性往往与愚昧性联系在一起,古代由于生产力落后,科学知识贫乏,人们无法解释一些自然现象,便相信世界上还有一种超自然力的神秘的力量存在,于是鬼神崇拜产生了。 在水族地区,过去虽然有不少人对鬼神的存在产生过怀疑,但园于科学文化水平的限制,无抑论始终未能得到长足的发展。相反,鬼神迷信却传播很广。时至今日,在水族居住的—些地方,封建迷信还比较严重,凡是生死、疾病、灾荒、吉凶、祸福、求子、求财等等都要敬神,而这就必须请巫婆、鬼师占卜念祝词。这些不仅浪费了资财,加重了群众负担,影响了生产发展,而且污染了社会风气,毒害了人们的心灵。为此,在水族地区,还要高举提倡科学、反对迷信的大旗,广泛进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为提高广大水族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面努力奋斗。
朝鲜族农乐舞俗称“农乐”,流传于东北等地的朝鲜族聚居区。历史可追溯到古朝鲜时代春播秋收时的祭天仪式中的“踩地神”。农乐舞分为十二部分。朝鲜族农乐舞,以象帽舞、乞粒舞为代表的舞蹈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朝鲜族农乐舞是一种创始于农业劳作,并具有古代祭祀成分的朝鲜族代表性民间传统活动,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舞蹈和哑剧形式进行情节性的演出;而另一种,是在新年伊始和欢庆丰收时节,以热烈而丰富的传统舞蹈为内容所进行的群众性表演活动。届时,各个村寨都将派出自己浩荡的“农乐舞”舞队,参加当地的庆典。 首先在小锣不同节奏的敲击下,由青年男子表演的小鼓舞,作为农乐舞程式化的开场节目首先登场,紧随其后的是一群舞童在“燕风台”乐曲伴奏下,以快速旋转动作进行各种队形、队列的变换与“叠罗汉”表演。舞队的最前方,由“令旗”和一面写有“农业为天下之本”的“农旗”为先导,随后是一名在队首敲打“小锣”担任总指挥的男子。在他的带领下,手拿“太平箫”“喇叭”等各种鼓类乐器的乐队、各种乔装人物,组成“农乐舞”舞队的仪仗部分。 接下来是即将参加表演“小鼓舞”“扁鼓舞”“长鼓舞”“扇舞”“鹤舞”“象帽舞”“面具舞”及“哑剧”的演员队伍。农乐舞的表演共包括十二部分。有青年男子表演的“小鼓舞”,舞童表演的“叠罗汉”,多人表演的传统“扁鼓舞”,男女都可表演的“长鼓舞”,多人持大型花扇表演的源于古代“巫舞”的“扇舞”,假形舞蹈“鹤舞”,以及最后压阵的男子“象帽舞”。 随着节目的进行,舞蹈表演的艺术性也越发浓郁起来。多人表演的传统“扁鼓舞”是男女都可参加的一种“鼓舞”。每人所用“扁鼓”的大小,因性别的不同而有区分。男子表演以群舞为主,舞者在激烈而欢腾的鼓声中奔跑、跳跃,充分显示着男子的阳刚之气。而身挎“扁鼓”的女子独舞,不但要表现多样而娴熟的击鼓技巧,还要在“扁鼓”频频发出顿、挫有节,急、缓交错的鸣响下,舞出朝鲜女性刚柔并济、潇洒遒劲的舞姿。这两类别具风格的“扁鼓舞”,总会不断引来人们赞美的喝彩声及阵阵掌声。 了解更多朝鲜族同胞的舞蹈艺术,请点击:朝鲜族的节庆及其歌舞特色
抢婚,又叫掠夺婚,是古代民族部落外婚时期用战争手段俘获妇女的一种野蛮的强制的婚姻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抢婚早已在历史中消失了。现代许多民族的抢婚,从内容到形式发生了许多变化,即由原来的真抢变为摹拟性、象征性的婚姻习俗。这种习俗,在水族社会中,还可以看到一些蛛丝马迹。 水族历史上抢婚有这样几种情况: ①当婚男女已经恋爱情深,愿意结合,但女方父母不问意,于是男方就邀约几个人把女方“抢”过来,造成既成事实,再托人带礼全和礼物送到女家“赔礼道歉”,迫使女方父母承认。 ②男方求婚不遂,在女方退回彩礼明确拒绝后,男方就约人将女方抢走。 ③老人同意而姑娘拒绝,经女方父母默许,以抢婚形式强制缔结婚约。 ④家庭富有人家的子弟,看中人家女子,不经行聘强行抢夺。女的被抢到男家后,当晚男家光赠女方一些钱物,由男家的女眷陪睡,并进行劝说。第二天男方杀猪、宰鸡、置洒,主动去女家赔礼,如女方父母同意此事,就不追究,会收下财礼,并立即开亲;反之,则会公开警告男方,令其交回姑娘,否则就会发生械斗。 抢婚在水族社会中,解放前是极其普遍的,社会舆论也支持这种行动,认为“那儿也是做人,去就算了”。解放后,经过一系列社会政治改革,妇女得到了翻身解放,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抢婚的现象已经绝迹。
表亲婚又叫姑舅表亲婚,是古老的血缘婚、亚血缘婚的遗风构成的古代婚姻形式之一。这种形式是由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组成,在水族婚姻史上,姑舅表亲婚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在水族地区,除三都九吁等地以外,其余许多地区,诸如三都的牛场、地样、水龙、安德、塘州、三洞,镕江等,过去都出现过姑舅表亲婚。水族史诗中“老祖宗,广东破例,破了例,弟娶姐女”(“弟娶姐女”意为弟弟的儿子娶姐姐的女儿)就是指的这种婚姻形态。 如果舅父无儿子或者年龄不相称,才允许对外开亲,但是应自觉地付给舅父一分外甥出嫁资财,叫“外甥钱”。现在这种血表婚习俗巳极少出现,“外甥钱”巳演变为一般的应酬礼物。 按照这种婚姻习俗,外嫁的姑娘生的女儿必须要嫁给舅家的儿子,谓之回配“填桩”。无论舅家的儿子生得如何丑陋,如何蠢笨,外甥女也是无法拒绝的。如果姑母家有女不嫁内侄,就会被视为“败伦”。舅家有权向姑母家索取罚金,水族叫“洗脸”。 男家如果没有儿子可娶,那么外甥女出嫁前后要交“外甥钱”。“外甥钱”是由女婿给的,多少视女婿的经济状况和各方面的感情而定。如果感情好,舅家不要钱,女好只需备些猪肉、鸡、酒、糖等礼品到舅家认亲即可。如果感情不好,就会因不拿“外甥钱”而断绝姑舅关系,甚至去打官司。 姑舅表亲婚历史上之所以在水族地区流行是有原因的。它不仅是以亲族感情和某种财产继承关系为依据,而且还以古老的观念为依据:古代认为舅家娶姑家女儿为媳是对当年嫁出女儿的一种赔偿和互换。 应该指出的是,姑舅表亲婚是一种近亲婚配,它对自然优选原则的人类自身再生产,对子女的健康都有极大危害,是应该加以革除的。
买卖婚是古代氏族外婚议婚的一种发展形式,也是私有制婚姻的一种代表形式。它是以男方用相当数量财物为代价换娶女方为妻的特点出现在婚俗中的。 买卖婚在中国古代是极其盛行的。结两姓之好,本无需什么代价,上古时代的群婚及对偶婚阶段便是如此。但随着私有制社会的出现,对偶婚向个体婚过渡,男家要补偿女子家庭的特别的代价就可以了。我们在一夫多妻的婚姻中,早已看到买卖婚姻的恶果。 在水族社会中,明显的买卖婚是没有的,但变相的买卖婚却存在着,而且出现很早。 《唐书•南蛮传》就记载了包括水族先民在内的东谢蛮的变相买卖婚情况:“婚姻之礼,以牛马为聘。”《三合县志略》引《独山蹈》也说:“水家婚姻用牛只,与仲家同,计财陪嫁。”“经媒的女方父母同意之后,请鬼师按照水书择定日子,由男方父兄及村中男子数人与媒人持布匹、首铺、项圈、糖等礼物到女家”。 男方向女方送出大量的聘礼,使婚姻带上了买卖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讲求“门当户对”,不少人家为此而弄得倾家荡产、债台高筑。不少青华由此而被拆散姻缘,酿成了好多爱情悲剧。许多民歌对这种变相的买卖婚就进行了血泪的控诉和无奈的鞭挞。
在现代社会中,你还听说过抢婚吗?应该是没有听说过吧!不过,在我国的普米族中,仍然实行“抢婚”。现在小编我就告诉你,普米族是如何“抢婚”的。 普米族是中国古代氐羌民族的后裔。依据传统的习惯,普米族的婚礼多选择在农闲的冬天举行。具体的婚礼形式各地不一。“抢婚”则是宁蒗地区普米族的一个传统婚俗。 宁蒗地区普米族至今依旧保留着古代“抢婚”习俗。“抢婚”是青年男女因婚姻受阻,采取一种“生米做成熟饭”的结婚方式。男女双方事先暗中商定婚期,结婚那天,姑娘仍然外出若无其事地劳动。男方派生辰属相相合的人暗中跟踪,看准时机后突然抢夺,抢得之后便高声呼喊:“某某人家请你去吃茶!”姑娘便佯装反抗。这时早有准备的亲友们闻讯出击,与迎亲的人展开激烈争夺,由于人多势众,最终将姑娘夺回,然后簇拥姑娘回家举行隆重的出嫁仪式。尽管女方家长不同意这门亲事,但此时也无可奈何,只好默认,女方家长准备丰盛的食物,为女儿出嫁进行庆祝。 “抢婚”这种习俗从对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反抗演变到如今,已经变成了一种为婚礼增加喜气的习俗,和许多地方的“抢亲”一样,普米族的抢婚“抢”的是一种喜气。 普米族的“抢婚”习俗,是古代抢掠风俗的一种反映。现在是文明社会了,当然不可能再有真正的“抢婚”了。在现代社会里,普米族青年男女大多实行了自由婚姻。姑娘和小伙子利用多种机会,互相物色对象,互相找理由和借口接近,谈情说爱。如果是男女双方互相看中,就会双方相约到偏静的地方,或幽谷、或森林、或湖边等,相互对唱情歌。 普米族男女双方互订终身后,直至举行婚礼前,不再单独约会,婚礼过后,新娘也回娘家生活,不住夫家。此后,夫妻间只能秘密往来,直到生下第一个孩子后才能到丈夫家居住。
壮族铜鼓文化是我国青铜器文化中的一朵奇葩,由于敲击铜釜发出的响声宏亮而且悠远,在古代便用于报送消息、集兵征战,后来又逐渐演变成了“国之重器”的礼器和乐器。 史载,古代壮族氏族酋长,由人民公仆变作人民主宰时,铜鼓也变成了他们的权力表征,《南史•欧阳頠传》载:‘钦南征夷獠,擒陈文彻,所获不可胜计。献大铜鼓,累代所无,頠预其功,还为直阁将军。’可见古代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战争,掳得铜鼓后,表示胜利。少数民族失去铜鼓,表明失去统治权。广西其他少数民族没有这种风俗,足以证明铜鼓是壮族最先铸造。” 除此之外,历史上壮族铜鼓还具有宗教属性,它是天地神灵的集合体和人神沟通的宝器,壮族人认为,通过它可以冲刷心里的痛苦和烦恼,从而获得吉祥的慰藉。所以每逢婚丧庆典或重大节日,壮族都要敲击铜鼓,奏乐起舞,以示“天地自然和谐相生,人文情怀长存不息”,并且表达对和平幸福生活的追求。 壮族使用铜鼓也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壮族人将铜鼓看作是传家的宝贝,非常珍惜,并千方百计保存下来,世代相传。壮族的传世铜鼓主要在高良、五龙、龙庆三个民族乡的村寨里,这些铜鼓大多是世代传承下来的,在1958年以前,全县境内共有铜鼓100余面,但多数在后来的“献铜”运动中被毁掉,如今仅剩下10面,这些铜鼓都由村中德高望重之人或族长专管,为各个村寨集体所有。 壮族铜鼓文化是壮族文化的重要组织部分,在壮族人的心目中,铜鼓是祖宗留下的文化根基以及精神家园。现在,在失去权力象征之后,铜鼓仍在民间使用,已然成为一种活着的文化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