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广东省潮安凤凰山是畲族的发源地之一,凤凰装从衣服式样、色彩、刺绣图纹到发式等,都模仿凤凰,故名。凤凰装根据不同年龄分为三种: 第一种小凤凰装。这是未成年女子的装束,用红头绳扎头售一圈,盘于头上;衣领衣袖绣边纹路较窄,腰带向后扎,带尾有丝絮,象征风尾。 第二种大凤凰装。这是已婚妇女的装束,以红头绳扎凤凰售,衣领袖边衫脚窗绣有颜色花纹,绣边较宽,多为大红、桃红夹黄色,象征凤凰的颈、腰和翅膀;向后扎的飘带加宽,绣的花纹也增多,金边丝絮,象征风尾。 第三种老凤凰装。头害低矮,衣服和腰带的花纹和颜色都较单调、沉实。除以上服装外,还有头饰“凤冠”。用竹制成,呈筒状,高2寸,周边宽1寸,用花布或红布缠绕,并用五色丝线把珠玉穿成珠链,挂在周围。妇女梳一螺旋式成竹筒式高售,以红头绳缠绕,后戴此冠。冠带者多为已婚妇女。新娘所戴风冠左右插银替、银钗,再配上耳环、银项圈、银链等,冠以“九子十三孙”等名称,寓意婚后子孙旺发。 相传达些装束是畲族的始祖盘瓢王与三公主传下的。盘瓤王国助高辛帝征战有功,被招为骈马,与三公主成亲。皇后娘娘赐公主一袭风衣,一顶风冠。后来,他们夫妻到潮州凤凰山落了户,生了三男又把凤凰装赐给他们,以后代代相传,沿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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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汉书•地理志》载,古代黎族“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为贯头”。这种“贯头”式的服装,新中国成立初期仍可见到,但大部分黎胞已改着汉装,只有妇女还保留着筒裙的习惯。 其衣饰变化规律大致如下:上衣方面,从无领无扣贯首到无领无扣开胸对襟,再到有领有扣右襟;下裳方面,从短筒到氏简到裤子。妇女多束售于脑后,押以骨替,披绣花头巾;上衣多为黑色,宽袖,无扣,对襟开胸,带贴身布兜;下身穿筒裙,常服筒裙为一块三条浅蓝色的横纹黑粗布做成筒形,围在臀部,作为其民族服装的筒裙下文详及。喜带项圈、手钩、耳环。环垂至肩。男子结鬃缠头,上衣无领,对襟开胸。常年赤足。 这种情况,新中国成立后已大大改变。黎族的筒裙,多用攀枝花(木棉)、野生爬地毛藤、山麻纤维纺织而成。分特长、长和短三种。从腰至裙边织满花纹,花纹有几何线条、动物纹、花卉图像,以及婚嫁礼仪中的人物图像等,花纹间镶嵌金银箔云母片或羽毛,闪闪发光,富于动感。 黎族妇女编织筒裙,早从战国时代开始,宋代已颇负盛名,明末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中已有记载:“妇女率著黎桶,以布全幅,上与下紧连,自项至肠不接续,四周合缝,以五色花绒刺其上,裙钗作数百细招,用布至10余丈,长不能行,则结其半于腰间;累累如带重物:”这只是其中的一种样式,是比较长的。而最古老的本地黎的筒裙则是比较短的,筒裙尾在膝盖以上十多厘米,而见比较窄。 筒裙一般由四幅布合成,分筒头、简腰、筒身、筒脚四部分,织花以简身为主,花纹图案多达120多种,工艺细致复杂,黎族女同胞一般从少女时代开始,就利用工余时间为自己精心编织一件筒裙,以备出嫁时用。 人们判别一个姑娘是否心灵手巧,就看她自己织的简裙。现在不少黎族姑娘平常己着汉装,但出嫁时一定要穿上自己织的简裙,一则展示自己的才华,二则让老祖宗承认自己是黎家的后代。可见其深厚的民族感情。 黎族妇女编织筒裙的技艺,还与元代著名纺织家黄道婆有关。她曾到过崖州,“教以纺造、弹织之法,与夫错纱、衬色、综线、茶花种种窍妙”。又把黎族编织筒裙的技艺传往他乡,这是黎汉文化技术交流的一个见证。 我国妇女着简裙者不只黎族,还有傣族、佰族、景颇族等,但各族风格不同,傣族妇女“衣白布窄袖短衫,黑布筒裙”,以罗布制作,裙较长,清丽、洒脱,与傣族同胞喜近水居,爱清洁有关:低族筒裙则较粗糙,制作也较简陋。以至形成以上大同小异的特点。
萨其马。是驰名全国的满族糕点,其前身是搓条饽饽。搓条饽饽的做法:把蒸熟的米饭放在打糕石上用木捶反复打成面团,然后蘸熟黄豆面搓拉成条状,油炸后切成块,再撒上一层较厚的熟黄豆面即成。后来,用白糖代替了熟豆面,成了“糖缠”,更名为萨其马。 金丝糕。用精粉、糖稀、芝麻、青红丝制成。先将面粉加入鸡蛋和适量的水,搅起泡沫后再加入面粉,揉成面团,放置一段时间,切成细条油炸,再用糖稀拌匀,辅以芝麻清红丝、瓜子仁等,切成方形即成。 布素皆。其制法是:秋来用白菜去根洗净装到缸内,放上清水发酵而成,能储存七八个月之久。其味微酸带甜,脆爽清凉,可以做汤、炒菜,或做饺馅,或下火锅。其中酸菜白肉粉丝汤是东北地区最受欢迎的家常菜。 牛舌头。金代称“大软指”,是一种油炸的黏性点心,制法与蛋糕同,只是做成“舌”形而已,外挂蜂蜜的为上品。 驴打滚。金代称“小软指”,是一种油炸的细条的黏性点心,以面滚馅,故称驴打滚,也可以外挂蜂蜜。常作为待客和婚礼的喜庆食品。 黄豆酱。用煮熟的黄豆糜做成块,发酵后(约需4个月),放在大缸里再加盐水,发酵一月即成,以酱做原料,可以做出许多美味的菜肴。如菜酱、鱼酱、肉酱、鸡蛋酱。吉林农村,家家会做大酱(即豆酱),已成满汉民族的传统食品。 满族小菜。满族一日三餐都有4碟小菜,俗称压桌碟,小菜有豆、酱、韭菜花和各种酱菜。做小菜原料有葱、韭、蒜、生菜、香菜、水萝卜、黄瓜、芹菜,还有黄花莱、蕨菜、灰灰菜、明叶菜、抱头菜、小根蒜、猫耳朵、老母猪忽达、大叶芹、小叶芹、猴腿儿、红花根(野百合)等各种野菜,其味清香,别致。 窖藏蔬菜。秋末冬初在家院中的向阳背风处挖2米深之地穴,上横术杆,再盖上土,即成菜窖,容量可大可小,内藏白菜、萝卜、土豆等鲜菜。窖藏蔬菜可保鲜到第二年四月,色味不变。 此外,还有水团子、豆擦糕、黏火烧、太阳糕、凉糕、卷糕、松糕等黏食。中午“打尖”也有吃饭团子或打饭包的(用白菜叶包米饭酱菜)。
同其他民族的民俗一样,水族的民俗是复杂纷繁、千姿百态的。在这些千百年来形成的风俗习惯中,有些有利于水族人民生产生活,是应当保留和提倡的。但是,也有一些陈规陋习,不利于人民的生产生活,是需要改变和革除的。 比如水族在婚恋习俗中大操大办,就不利于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在“开控”特别是在“大控”和“特技”中铺张浪费惊人。“大控”杀猪宰牛有时达二、三十头,用马达三、五匹,芦控队、琐呐队十多起;还有舞龙队、耍狮队、花灯班,另外还有旗幅、伞益若干,帐篷多达五至七个,分设芦签堂、琐呐堂、歌手堂、祭客堂和花灯台,参加人数多达数千人。 “特控”更为隆重,不仅参加人数有数千甚至上万,而且杀猪宰牛不下几十头,花费粮食更是难计其数。大量的宰牛鼓马,毫无疑问会对生产带来极大的损失;惊人的钱粮耗费,必然会给人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 又如,水族婚姻习俗中的早婚、包办也不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有时还会引起民族纠纷。过去,水族地区早婚现象比较严重,有儿子的人民怕儿子长大了找不到媳妇,有姑娘的人家,怕姑娘长大了找不到夫家,因此很早就给子女结了亲。 从调查资料中,我们就可见水族地区早婚现象之—严重,这个乡解放前早婚人数占同期结婚人数的2成,女的最小的只有九岁。解放初期,早婚人数占同期结婚人数的32%,女的最小的也才十六岁。这种早婚,不仅影响了子女的身心健康,而且也影响了将来夫妻的感情。 再有,水族青年男女虽然有恋爱自由、但男结婚却必须依从“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这种包办婚姻不仅使得有情人难成眷属,结婚后双方无感情,互不相爱,时常吵打,而且还可能造成逃婚、“抢婚”等事件的发生,影响了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 这些不言而喻是水族民俗中的陈规陋习,它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无疑应该加以改革。
水族由于居住的地区不同,因而在水族民俗中,无论哪—类民俗事象,都要受到该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地缘关系的制约,不同程度地染上地方色彩形成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特殊习俗。 比如,三都牛场、普安等地与苗族杂居的水族妇女的服饰,三都都江和镕江、雷山等地与侗族杂居的水族妇女的服饰与三都九吁与荔波水族地区妇女的服饰就截然不同。三都九吁和荔被水族聚后区妇女的服饰是:衣裤均喜纱质纤细、染工深透的青紫色回纹布料。未婚女子戴不绣花的素净围腰,喜长方形的育紫色腰巾。 而三都牛场、普安等地与苗族杂居的水族由于受到苗族的影响,妇女的服饰除以长帕包头还保留着水族传统的特点外,大襟衣服已缩短至臀部,与苗族妇女服饰基本相同。 三都都江和榴江、雷山等地与侗族杂居的水族,由于受侗族的影响,妇女服饰与侗族妇女服饰就十分相似。再如,三都、荔波水族聚居区的婚俗与广西岂宁、大新、百色、南宁、环江、宜山、来宾、南丹、河池等地与壮族、汉族杂居的水族婚俗就不相同。 三都、荔波水族聚居区的水族婚俗是:接亲之日,新娘穿着婚礼盛装,一手持新帕子,一手撑油纸雨伞,在迎亲和送亲客人的簇拥下步行到新郎家。而广西巴宁、大新、百色、南宁、环江、宜山、来宾、南丹、河池等地与壮族、汉族杂居的水族,由于受到壮族、汉族的影响,除与本族男子结婚时新娘要身穿盛装,手撑雨伞步行到新郎家外,与壮族、汉族男子结婚时就常常是坐轿到新郎家。 总的来说,同其他民族的民俗一样,水族的民俗是复杂纷繁、千姿百态的。正由于这样,要想说出水族民俗的全部特点是十分困难的。我们只能从水族的各类民俗中,找出一些共同的特点来。
水族和其他民族一样,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各个阶段由于改朝换代、民族交往、生产发展等政治、经济因宏的影响,水族民俗也有所不同,在时间上有着那个历史阶段的特点。比如水族的服饰民俗,水族男子在明代以前,是留满长发,结盘于顶,穿和尚领无扣长衫。 清兵入关统治中国后,强迫全国人民一律易服改装,水族男子的服饰也有变化,年长者剃发留辫,多数额瓜皮帽,身穿大襟无领阔袖的布长衫,内衬白布短捞,下身着蓝布宽简便榜,足登尖头勾鼻布鞋,里套带底布袜,冬天加长衫。青壮年亦剁发,结辫盘于顶,用青、白布包头,一般都留尺余长的头发披于脑后,上身穿大滋无领青蓝色短上衣,少数也穿长衫,下身着青蓝色宜简便裤。 1911年后,绝大多数水族人剃掉发辫,衣服改用布纽扣。中青年多穿有领对襟便服,仍用青、白布包头,节日或走亲访友仍穿布扣长衫,夏天头戴马层捐或包头巾,冬天包长头巾。解放后,除老年人变化不大外,中青年多改穿中山服和西装裤,夏天穿汗衫和衬衣,布料逐渐被机制布积合成纤维布取代。鞋袜变化更大,普遍穿布面塑料鞋、塑科凉鞋、胶统轻、皮鞋和尼龙袜。总之,水族每个历史时期的服饰都打上有那个时期的印记。 再如水族游艺民俗中的乐器,在各个历史时期也是不同的。早先水族的乐器,是铜鼓。史籍上有许多包括水族先民在内的南方少数民族把铜鼓作为乐器的记载。《广州记》写道:“埋僚铸铜为鼓,唯高大为庚,面阑文余。初成,悬于庭,勉展置酒,招致同类,来者盈门。富家子女,以金银为大钗,执以叩鼓,邓竞,留退主人也。”《唐书.甫蛮列传》也说:东谢蛮宴聚时“击铜鼓吹大角,歌舞以为乐”。 水族把铜鼓用作乐器,在祭招、婚姻、丧葬、喜庆节日等仪式中广泛使用,或单独奏,或击之以伴舞。后来,随着水族与苗族、布依族、汉族文化的交流,在水族的乐器中,又增加了芦坚、莽筒、唤呐、胡琴等。 解放后,水族地区打开了大门,水族人民与汉族和其他民族人民的关系更亲密了,随着文化的交流,水族乐器中又增加钢琴、风琴、黑管、大小号等,由此可见,水族民俗有着历史性的特点。在考察水族民俗的时候,绝不可以不顾其若干历史阶段的差异,把上下几千年混为—谈。
历史上每个民族都遭受过自然灾害,都遭受过战争的灾难和民族压迫的苦难。在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传承文化中,有不少是反映对战争的痛恨,对推翻压迫的信念,对英雄人物的崇敬,对人寿年丰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民族灾难、民族耻辱的回忆,对生活中美好事物的歌颂和对丑恶事物的鄙弃。 水族同样是这样。比如,端节是水族最隆重的节日。在端节那夫,每家都要举行仪式,用好酒好菜来祭祝祖先。在席而上,除鱼虾、豆腐、瓜果、糯米饭、甜酒等食品外,还存一道最珍贵的菜,叫“鱼包韭菜”。这“鱼包韭菜”是怎么来的? 据说造就与水族的历史遭遇有关。相传水族祖先从南向北迁时,当地名人送给水族祖先一包礼品,嘱咐道:“这里面是一包菜。这包菜就作为你们到新居后招待贵宾的佳肴。”半路,水族祖先粮食吃光了,肚中十分饥饿,于是便想到那包菜。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包香喷喷的鱼肉。 由于饥饿,他就把鱼肉吃了。吃完后,只觉得浑身是劲。当水族祖先在都柳江畔住下来后,为了纪念送菜的南方老人,就用九种不同的蔬菜和鱼肉配制在一起,成为一道增强体质、医治疾病的好菜。天长日久,九种蔬菜的配方逐渐失传,民间就用韭菜来代替,成了“鱼包韭菜”。 又如,三杯九肝及荔波等地的水族妇女过去上身穿的是镶边压花的长衫和短襟上衣;下身穿的是百格裙和斜拼宽脚扁、镶栏杆花边的下装,头发是从左向右盘结、包青、白布头。但后来变了。为什么会变呢? 这也和这一地区水族的历史遭遇和社会斗争有关。据说清代咸同年间,水族英雄潘新简对填不饱肚子、拿不出钱买花边和丝线的人们十分同情。他心想:既要改朝换代,就先从衣服改起。他和吴邦吉等人商量,决定改变妇女装束,以青色长衫取代镶边压花的长衫和短襟上相以青色便袄取代百徊摄和斜拼宽脚扁、镶栏杆花边的下装,把妇女盘结的长发,由原来从左向右盘结改为从右向左盘纺,以青色纱巾取代青、白布头帕。 潘新简的号召得到了妇女们的响应,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九吁和荔波县的水族妇女,都换成了涪一色的新装束。据说,当时人们商定,只要起义胜利了就恢发原装,可是后来起义失败了。妇女们怀念自己的领袖,信守等到起义胜利了再恢复原装的诺言,一直到现在。
水族民俗的形成原因很多,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宗教的、心理的、地球的、语言的等等,都有可能决定和影响水族民俗的产生和发展。今天我人探讨一下水族民俗形成的地理因素。 水族居住在云贵高原苗岭山脉以甫的都柳江和龙江上游一带,位置近亚热带。年平均温度为18℃,年平均降雨量为1384毫米。由于水族居住在这样的自然环境和自然条件中,田此水族民俗,无论是经济民俗,还是社会民俗,都具有适应这种自然环境和自然条件的特点。 比如,在水族的民俗事象中,糯米几乎达到了不可缺的程度。水族人民不但平时离不开,而且在祭把、过节、招待客人和婚丧活动中,都离不开粮食。水族人民之所以喜欢粘食,是因为水族地区盛产糯米,有着出产糯米的自然环境和白然条件。 又如,水族人民过去之所以喜欢住“干栏”式房屋,即房屋建筑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作畜厩或堆放农具杂物,其原因就是因为水族地区高温、多雨、潮湿,而“干栏”式房屋具有空气流通快的特点。人居楼上,既可避免风湿,又可防彻毒蛇、猛兽的伤害。 再如,水族妇女过去之所以喜欢穿对襟无领闹袖银匆的短上农和百招铝,这也和水族地区处在亚热带有关。上穿短上衣,下着百格裙,不仅凉爽,而且美观。 总之,水族民俗的形成,与水族居住地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条件有密切关系。由于水族所处的自然环境和自然条件不同,才形成了水族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有的风俗习惯和传承文化。
宗教、迷信都是在有神论的基础上产生的,都是对自然和社会的歪曲的虔幻的反映,都是相信和崇拜超自然的神秘力量——鬼怪、神灵、上帝。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科学不发达,人们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受到宗教、迷信的很深的影响。这种影响遗留下来的某些仪式,靠行为和口头语言的方式,一代一代传承下来,便形成了各民族一些独特的民俗事象。 水族地区除鸦片战争后法国传教士曾在独山、荔波、三都等地传过天主教外,其他现代宗教不在水族地区流行。水族地区盛行的是原始宗教。因此,水族的一些民俗事象就和原始宗教、迷信有关。 比如,水族地区一些群众把巨石当作神灵加以崇拜,每年都有人在一些巨石前烧香叩头,并把带来的鸡宰了,将鸡毛粘上鸡血粘在大石头上,祈求巨石给人们消灾降福。水族地区一些群众之所以有崇拜巨石习俗,追根溯源,乃是原始社会自然崇拜的遗存。这种习俗的形成,就与原始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又如,每年农历五、六月间,三都、荔波接壤的水族群众要过卯节。卯节前夕家家户户要清扫屋内灰尘,并把它撤到田里。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相传远古时期,水族祖先率领大家开辟荒山,垦植田园,谁知有一年稻田遭虫灾,蝗虫十分猖狂,庄稼眼看就要被毁坏。正当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陆锌公托梦给水族祖先说只要把屋内的尘埃扫来,撤放在稻田中,蝗虫就会被灭掉。大家照着办,果然灭了娘虫,夺得了粮食丰收。 从这一传说中可以看出,水族卯节中的某些民俗事象,也与宗教、迷信有关。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许多人已把民俗事象中那些带有宗教、迷信的色彩的东西淡志了,卯节完全成了水族群众欢乐的一个节日。 再如,三都、荔波有一些水族群众在农事亡有“忌雷”的习俗。所谓“忌雷”,就是立春后如响雷,二天内要忌田间耕种。在他们看来,如果不这样,当年庄稼就长不好。这种习俗,也和宗教、迷信有关。它来源于原始社会水族先民对雷的崇拜。 原姑社会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对自然界的许多现象不能作出科供的解释,天上为什么打雷就是其中之—。他们看到刚贸之前,闪电呈现种种奇异形状;呐雷之时,天地间隆隆作响,霹贸闪耀天际,森林顿时起火,人畜顷刻丧命…… 对于这些,人们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心中十分畏惧,久而久之,就把雷当作神灵加以娱拜,而从形成了立春后响雷,三天内忌田间耕作的习俗。
在彝族有这样一种说法:“姑娘的成人礼是没有新郎的婚礼”,由此不难看出“少女成人礼”在彝族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成人礼上,彝族少女会换上代表成年的裙子,称为“换裙”仪式,这种仪式在彝语里被称作“沙拉洛”,意思就是脱去童年的裙子,表示她们已经成年,可以自由自在地逛街、骑马、谈恋爱了。 换裙仪式的时间是根据少女的发育情况而定的,一般在15-17岁,因为当地彝民认为双岁不吉利,所以大多选择单岁,仪式的具体时间也需本族老人精细算卦后才能定下。在换裙仪式中,彝族姑娘穿上中段为黑蓝色的三节拖地长裙,将独辫改梳成双辫,并戴上绣花头帕,挂上耳坠。之后换裙者走动起来,婀娜多姿,步履轻盈,使“沙拉洛”达到高潮。 举行换裙仪式时不允许任何男子在场的,由妇女们说些逗笑少女的话语和祝愿词,在歌声和笑声中进行。“沙拉洛”仪式结束后,男子才能参加欢宴,大家席地而坐,愉快地吃着砣砣肉、荞馍和炒面等食物,开怀畅饮,一醉方休。 由于“换裙”是女子由童年到成年的标志,作为父母对此都非常重视。特别是母亲,她是女儿的贴心人,也最了解女儿的生理状况,在临近换裙前就热心地为女儿准备好了头上戴的花边黑色哈帕、新裙,以及颜色各异的珠子和领上的银牌等服饰品。 换裙仪式意味着女子已经成年,可以自由地找情人、谈恋爱。如果发生性关系,只要不违反等级和血亲的限制,一般不会受族内处分。若女子怀孕,男方赔礼或结婚即可。反之,换裙前的少女要受到严格的保护,避免发生被调戏、奸污的情况,也不准非法同居,如发生此类事件,就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彝族的换裙礼是彝族特有的习俗,也是彝族文化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