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一忌不送粪下田。传说古时,侗家有个非常勤快的人,正月初一挑粪放田,庄稼年年丰收。故正月初一清早要挑一担牛粪上田,在粪堆上插香烧纸,纪念他,以求当年粮食丰收。否则,粮食将长不好。 二月初七忌不浇犁耙。浇犁耙即表示当年春耕大忙开始了。如果忘记,必须于三月初六补浇,如此才会风调雨顺。 忌春雷。一种是第一声春雷响的那天忌下种;一种是以第一声春雷响之日为忌日,以后凡属此日不下种;或春雷后每隔12天为忌雷日,认为违忌,作物不发芽,不生长,即使棉桃开花了也要被火烧。 忌犯“煞”。每当太阳下山时,忌动土,忌动响,认为在此时挖土、打桩,乱敲打等就犯“煞”,犯到人体哪个部位,那里就病,须请鬼师化一碗“符水”喝下并擦患处方好。 祭太阳。在农历年底三十早上,日方东升,便在院子里摆一张方桌,点一盏12个捻头的灯火,摆12杯清茶及糖果等供品,燃15炷香,分插五方,焚纸鸣炮,迎接太阳。或在农历六月十九日清晨,红日未出,用一大一小两个方桌,重叠成台于高坡,上摆供品,遥望东方,念诵经文,献祭日神。 侗族的其他禁忌还有:二月、九月的丑日和未日忌下种;四月、二月的申日忌犁田;播种、插秧期间忌吹芦笙;渔猎时忌带肉食品;捕鱼时忌捕群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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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实行的是以氏族为单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些公有制还一直保留在布依族现代经济生活中,如现在还存在着公山、公林、公共河段及牧场等,即是原始公有制的遗留。 公山、公林公山、公林在布依语中称为“波越”、“董越”。公山、公林距村寨较远,属于同姓(后有不同姓)的自然村寨管辖。只有寨内人(不分阶级、家庭)才能在其中砍伐木柴,开垦荒地或放牧,外人不得占有和享受,违者没收乃至罚款,所得尽归寨内作公务开支。 公共河段凡流经各个村寨的河流,分别为各寨占有。反映在语言上就是各段以寨名来命名河流。这种情形,在布依族地区较为普遍。如镇宁扁担山著名的白水河,就分为达都诺、达弄宏、达波开、达波阿等。各段的水资源或水产资源,则为村寨共同开发利用。 坟田坟田,布依语称为“纳莫”。1949年以前,有的家族坟田多达80余石(每石为250斤稻谷)。每年族人聚集吃上坟酒,其费用均由坟田的收入开支。在很多地区,纳莫的地名仍然存在。与此相应的,是曾有过公坟或家族坟的存在,犹如原始公社时期的公墓。 社祠。在布依族中,三月三或六月六是祭社神、山神的时候,其中祭社神就离不开社祠。社祠由一村或邻近的几个小村建造,里面供奉社神。有的地方还有属社祠的基金。这种社祠有神庙和祠堂的综合性质,一方面用来祭神,同时又在祭神时作家族议事之所,解决族内纠纷,商议集体事宜,制定或重申榔规等。
水族在服饰色彩上的特殊审美观,一方面是与他们谦恭含蓄,感情内向的伦理道德规范有关;另一方面,他们欣赏的色调与他们生活的绿色自然环境是和谐一致的。因为蓝色、青色是冷色,往往同浓荫、清泉等的清爽柔和相一致,在他们心理上产生安定和平之感。 水族崇尚黑色和藏青色。水族男子多穿对襟无领蓝布短衫,中青年男子多穿对襟便服,老年人多穿无领的布扣长衫,用青蓝头帕包头,大部分人裹绑腿。 水族妇女大多穿青黑色圆领右开襟宽袖短衣,下着长裤,结布围腰,脚穿绣花青布鞋。遇佳节和喜事,胸前常佩带银饰。未婚女子喜用浅蓝色、绿色或灰色布做便服长衫,系半截小围腰,将长发梳成一束盘于头顶,有的从右侧插梳子加以固定并作装饰。已婚女子衣服的袖口、坎肩及裤脚,都镶一道蓝花边作装饰,胸佩绣花长围腰,头发挽成螺髻,用发套固定。现代年轻人的服饰常仿效相邻的其他民族。 流行于贵州三都、荔波等地。黑色土布作料,在胸前饰缀绣片,在梯形外轮郭内绣五彩缤纷的花草、蝴蝶等图案,有的钉银泡等装饰。穿时系银链,与围腰口衔接处的银饰通常是以蝴蝶或花朵为内容的浮雕银花,既是挂勾又是装饰。水族女衣较长,围腰与衣长度相等,穿衣外面,起保护、美化服装作用。 水族无论男女,都常用头帕缠头,头帕是用自纺自织的市制作而成,长一丈二三尺,宽为一尺左右,男式的比女式的更长、更宽些。
朝鲜族的饮食文化其实是比较独特的。他们的饮食文化不仅在中国显得独特,就是在全世界也可以说是一枝独秀,同时也为朝鲜族文化添了一笔色彩。就连普通的米饭,朝鲜人民也能一锅一次做出质地不同的双层米饭。这便可以看出它的独特之处,下面就来了解一下朝鲜族独特的饮食习惯吧。 朝鲜族喜欢食米饭:做米饭用的铁锅,底深、收口、盖严,受热均匀,能焖住气儿,做出的米饭颗粒松软,饭味纯正。一锅一次可以做出质地不同的双层米饭,或多层米饭。 朝鲜族常见的菜: 辣白菜:朝鲜族最爱吃的传统食品之一。每年冬天,大白菜下来后,他们就开始制作辣白菜了。此时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家家都要做,少则几百斤,多则上千斤,因为要持续吃到第二年的春天。辣白菜,清香爽口,有解腻解酒、助消化、增食欲之功效,既是平日家中的常菜,又可以上宴席。因此它倍受欢迎,成了朝鲜族日常饮食中所不可缺少的一道菜。 冷面:朝鲜族传统食品之一。朝鲜族人不仅在炎热的夏天爱吃冷面,即使在寒冬腊月里也喜欢坐在炕头吃冷面。特别是每年到农历正月初四中午,朝鲜族有全家一起吃冷面的习俗。据民间传说这一天吃面条,可以“长命百岁”,故冷面也称做“长寿面”。 五谷饭:朝鲜族吃五谷饭由来已久。每逢正月十五,农民用江米、大黄米、小米、高粱米、小豆做成五谷饭吃。还拿一些放到牛槽中,看牛先吃哪一种,便表示哪种粮食这一年能获丰收。这种风俗,至今还在民间流传。 打糕:朝鲜族最爱吃的传统食品之一。打糕的历史比较长,早在18世纪朝鲜族的有关文献中已有记载,当时称打糕为“引绝饼”,并称引绝饼已称为传统食品之一。如今,凡逢佳节或红白喜事,每家都用打糕来招待亲朋好友。 米酒:朝鲜族爱喝米酒。米酒是他们招待客人的佳品,如有客人来访,主人总要端上来一碗自家酿制的米酒。这种酒比黄酒的色稍白一点,而且还略带甜味。这种米酒后劲十足。长辈一起喝酒时,要把头移到旁边去喝,切不可面对着长辈举杯饮酒,否则就是对长辈的不尊重。
哈尼族男子和女子一般长到十五六岁就开始改变衣饰,表示已经长大成人,接着进入恋爱和结婚的阶段。哈尼族青年男女,婚前的社交活动是自由的,村寨中设有专供青年男女进行娱乐和交往活动的场所——公房,姑娘和小伙子可以在公房里尽情地娱乐游戏和谈情说爱,一旦情投意合,两厢情愿,就可以在公房订下终身。 唱情歌在哈尼青年男女中是很盛行的,它是一种社交活动,一般只在夜晚或没有自家长辈在场的时候进行。 滇南红河岸边的奕车姑娘喜欢编织艳丽的彩带“帕阿”,它不仅是姑娘心灵手巧、勤劳聪慧的标志,也是表达姑娘纯洁爱情的信物。卡多姑娘长到十六七岁,便开始编织刺绣一朵特别鲜艳醒目的山茶花、蔷薇花或者百合花,然后用丝线钉在围腰中间或者左上角,叫做“约花”,“约花”象征号多姑娘开始求偶和对爱情生活的追求。西双版纳的哈尼族青年男女常把鲜花当作爱情的信物来传递,男青年给自己中意的姑娘送上一束鲜花,姑娘又回送一束鲜花给男方。如果送回单数的花朵,表示大家可以互相了解,接触,若是有了朋友或是不喜欢,就送回双数,表示谢绝。 “阿巴多”是奕车人以配对就宴的方式选择恋人的一种求爱方式。男方在征得女方应诺后,由小伙子们凑钱,请烹调师傅主厨准备宴席邀请姑娘们赴宴。晚上10点钟左右由“伙子头”和“姑娘头”从首席坐起,其余男女依次配对入座,随后举杯祝酒对歌,尽兴方散。男女青年在参加宴会的人中挑选意中人,如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可相约下次会面的时间。 哈尼族奉行“同姓不开亲”的原则,同一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严禁婚配,墨江等地实行姑舅表优先婚姻。在婚姻活动中也形成了一些禁忌,如男女双方属相碰巧为牛与虎、龙与羊、狗与虎者,因属相不合不能婚配。在属龙、猪、蛇的日子一般不嫁姑娘,母亲出嫁的属日也绝对不能嫁姑娘。此外,哈尼族还有“姑娘17岁不过门,伙子19岁不成婚”的传统习俗。 哈尼族支系较多,婚礼习俗丰富多彩,十分有趣。 哈尼族的支系卡多人接亲时,新娘家要用新鲜的橄榄抛击新郎,意味着新郎先吃点苦头,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甜蜜;西双版纳的哈尼族在婚礼上要请老人唱调子祝福,村寨中的孩子还将牛粪、猪食、灶灰拌成的稀泥抹到新郎新娘的身上,以示对他们的祝福;墨江自称阿木人的哈尼族,在整个婚礼仪式中,从头到尾都离不开舞蹈;薪平等地自称卡多的哈尼族,迎亲时有“捶新郎”的习俗,只见新娘又哭又捶,新郎则东躲西闪不还手,据说“捶新郎”的本意是考验新郎对爱情的忠诚。 哈尼族婚礼还保留有抢亲的习俗,男方组织迎亲队前往女方家“抢新娘”,女方护亲人员用糯米饭团、泥块、竹竿追打迎亲、抢亲人员。哈尼族支系的碧约人,在姑娘出嫁时,娘家要陪嫁一个精制的背箩,把崭新的被褥、衣服和其他嫁妆装在背箩里面,由姑娘自己背着,一直背到婆家。 碓嘴是舂米的工具,在过去它曾是哈尼人的“离婚证”。离婚时,请来证人,找来一根碓嘴,由证人放在大门槛上,用斧刀均匀地剖成两半,交男女双方保存,作为离婚的证据。
家支制度是彝族的一种传统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盛行于凉山彝族地区。 家支是父系血缘集团,由家、支和个体家庭组成,每一家支都有世代相传的父子连名制的谱牒等,一般以共同的男性祖先名字或某一地名命名。每个家支有共同的较固定的聚居范围,有共同的森林、牧场、荒山和池沼,家支内所有成员有互相支援和实行血族复仇的义务。每个家支都有数目不等的头人,家支内外事务由家支头人和家支议事会研究处理,家支内部严禁通婚。 由于凉山彝族社会没有形成过统一的、稳定的政权组织,因此,家支便成为彝族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地方性政权组织的作用。1956年至1958年间,凉山地区进行了民主改革运动,彻底消灭了奴隶制度,家支制度也随之废除。但至今,人们的家支意识尚未完全消失。 彝族的父子连名制与家支制度密切相关,是构成和记忆家支世系的口传谱牒、明确家族世系血缘纽带、保障财产的父系继承原则的重要方式。 彝族在历史上没有姓氏,实行父子连名制,由父名和子名顺推正连,即父名在前,子名在后,父名的一个或两个音节冠于子名之前,子名的最后一个或两个音节又冠于孙名之前,依此环环相扣,世代相连,可诵记数十甚至上百代以前的祖先和谱系。如南诏王族世系中的盛罗皮一皮逻阁一阁逻凤一凤迦异一异牟寻一寻阁劝一劝龙晟……至今宁蒗小凉山还能找到四五十代至七八十代不等的父子连名的谱牒。
彝族的风俗习惯很有特色,千百年的传承,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 彝族的礼仪习惯 彝族热情好客,客人到家,必敬酒、传烟、递茶,这是云南彝族的传统习俗。酒是敬客的见面礼,在凉山只要客人进屋,主人必先以酒敬客,然后再制作各种菜肴。彝族民间素有“打羊”、“打牛”迎宾待客之习。凡有客至,必杀牲待客,并根据来客的身份、亲疏程度分别以牛、羊、猪、鸡等相待。待客的肉食以膘肥、肉厚为体面,切成大坨,拌入佐料,俗称“坨坨肉”。吃饭前,主人必先在火塘中烧羊肝、牛肝给客人吃,表示敬重。鸡头送给最尊贵或最年长的人吃。吃饭中间,主妇要时时关注客人碗里的饭,未待客人吃光就要随时加添,以表示待客的至诚。 彝族的尊老习俗 在长幼、男女、主客之间,彝族有严格的礼俗。途遇长辈,晚辈须待立一侧,让长者先行;长辈入室须让其上座,其余人再依次而坐;吃饭时,长辈坐上方(习称“上席”),下辈依次坐两旁和下方,并侍候长辈,为其盛饭、夹菜、泡汤。 彝族的拜干亲风俗 石林、玉溪、富民等地彝族,有一种“拜干亲”(也称“撞名”)的习俗。家长择一吉日,带孩子等待在某条小路上,用树枝搭一座小桥,拜第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为干爹或干妈,当场举行拜亲仪式,设酒菜招待。干爹、干妈给孩子再取一个名字和送礼物,干亲抱着孩子来回走过小桥3次,表示孩子从此摆脱病魔的缠扰。 彝族的头饰特点 彝族的头饰千姿百态,大致可分为包帕、缠头、戴帽三大类。大姚、姚安等地的部分妇女喜包绣花或挑花头帕;昭通、红河、楚雄、思茅、临沧等地的妇女喜以青布缠头,缠法各异,变化复杂,美观大方;石林、石屏、元阳、禄丰等地的部分妇女喜戴各种绣花帽。 云南石林彝族支系撒尼姑娘的花包头至今仍是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条黑布作底,上面绣有数条彩色图纹。 云南红河等地区的彝族姑娘,从三岁开始戴鸡冠帽,直到出嫁后改换头帕为止。鸡冠帽镶绣有大小1 200多颗银泡,十分精美,现在也有很多人喜欢用彩色丝线绣制而不用银泡,帽顶上还用彩色毛线装饰,戴在头上,就像一只“喔喔”啼叫的雄鸡。据说,鸡冠帽卜的银泡代表着星星和月亮,也象征着永恒的光明和幸福。 彝族的换裙仪式 彝族的成年礼主要是为女性举行的,以女孩的换裙仪式最具代表性。换裙,凉山彝语称“沙拉尔”意即换去童裙,一般是在女孩十五岁、十七岁,或女孩月经初潮的逢单年岁举行仪式。届时,女孩家要宴请亲朋近邻,请一位健康多子的妇女为女孩换了成年妇女穿的红、黑(或蓝)、白三截相连的百褶裙,换下女孩原先所穿的红白两色的两截童裙。随即要将女孩原先脑后的独辫从头顶中际分开,梳成双辫,戴上头帕,再将女孩原先的耳珠线取下,换上银质耳坠。
在侗族中,为加强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便于接待友邻村寨的集体交往中相互访问的团众,主持斗牛、赛芦笙会,对付外敌侵犯以及防匪防盗等,各村寨之间便有了“款”的社会组织形式。 “款”是侗族的社会联盟组织,具有古代军事民主时期的联盟性质。后来,就发展成为保卫村寨、防匪防盗和组织社会娱乐的村寨联盟。这些“款”中,大的包含数十至数百的村落,小的由几个或十几个村落组成。在款组织中,各成员村落有自己的首领,称为寨老。款组织的首领,称为款首。组织内无常设机构。 款首、寨老虽是村落事务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但并无特权,也没有报酬。款与成员村落没有隶属关系。款有固定的活动中心——款坪,是合款宰牲盟誓的地方。在款组织慢慢消失后,款坪多演变为斗牛坪。各村寨设款脚,负责通讯联络和管理鼓楼(如生火、打扫卫生等)。 款在战事频繁时是侗族的地方性武装组织,由不脱产的领袖——款首担任指挥者,并订款约作为共同遵守的军事法规。款兵为每户的青壮年,有事打仗,无事农耕。当款组织得到外来武装侵袭的消息后,款首一面派人上鼓楼击鼓传本寨青壮年全副武装集结于鼓楼坪前待命;一面派出若干人带着火纸、飞牌信件,分别给各寨送信,传递抗击来敌的命令,各寨的款首、头人则派人支援。 在作战前,款首念诵有关战事的条款,对退缩不前者,“勾生吃熟”者均有程度不一的处罚,以使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驱逐来敌。 在众人出征后,主祭的款首身着古装,手举宝剑,口中念祷,一动不动地肃立拜祭,直到战斗结束,款众得胜回归后,主祭师方离开祭坛。
拉祜族的汉语拼音是[ lā hù zú] ,拉祜族源于甘肃、青海一带的古羌人,早期过着游牧生活。后来逐渐南迁,最终定居于澜沧江流域。 拉祜族的饮食习惯 拉祜族过去有日食两餐的习惯,主食为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喜用鸡肉或其他配料加大米或玉米做成稀饭,其中鸡肉稀饭为上品。拉祜族烤肉别具风味,猎获的兽肉,或直接用火烤,或用芭蕉叶包肉埋入火中,烧熟而食。烤肉香脆可口,佐以麻辣佐料后还能开胃。在民间,拉祜族男女均嗜饮酒,并有在酒和肉上不分彼此的习惯。平时喜饮烤茶,做法是将大茶入罐烤至焦黄,待香味飘出后兑入水稍煮即饮。 典型食品主要有: 拉祜族中的苦聪人在狩猎时,习惯将猎获的兽头奖给第一枪射中者,前腿奖给发现猎物的人,剩下的肉,人均一份。有干糁、香草烤牛肉等。 饮食礼仪与禁忌 若有客至,都要敬酒献茶。献茶时,一般第一碗主人喝,第二碗敬客人,以表示真诚:茶水中无毒,让客人放心。男女客人,即使是夫妇,借宿时也不能同住一室。 拉祜族习惯上一般不吃狗肉。传说拉祜族的谷种是粘附在狗尾巴上,由狗带到人间,而且狗在现实生活中与人的关系密切,是猎人的好帮手,能为主人看家,因而认为吃狗肉、杀狗、打狗都是不道德的行为。有些地方吃狗肉要受到群众的诅咒和耻笑,并且不准进入寨内。另外,在澜沧县南段一带的拉祜族不吃水牛肉。人们认为牛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吃了牛肉就等于吃了牛的力气,人们将无法耕田地。主人杀鸡招待时,客人不能自动拿鸡头吃。吃完早饭前,不得在屋内高声谈笑,不能吹口哨,不弹弦琴和吹芦笙。 拉祜族的礼仪禁忌 拉祜族的禁忌较多,而且具有神秘的色彩,日常生活方面的礼仪禁忌主要有: 大年初一,不准外人入寨,也不能去外寨,寨内妇女不得串门子;过年时禁止说不吉利的话,出猎时也不准讲不吉利的话。 行路中不能触摸路旁的治鬼器具;任何人不得在神树林中大小便,违者要受寨规惩罚。 日食月食时要敲锣打鼓,鸣枪吼叫,以助日月解脱危险。遇日食月食,不能讨亲嫁女。 过木桥时若把桥踩断,要砍一棵树换上,要杀鸡叫魂。 路上遇蛇,要止步,踅身返家;见蛇蜕皮不吉利;路遇叫人魂和叫谷魂的人,不能找其讲话,以免惊动魂灵。 妻子身怀有孕,丈夫不串山打猎,杀生多了,妻子会流产。 出生婴儿不满3日,外人不许进入产妇家,如果成年男子贸然闯入,得认婴儿为干儿或干女,要为其取名,还要送衣物手镯作礼物。
回族自古至今,喜好经商,具有经商的意识,积累了许多经商的本领和经验,形成了许多世代传承的经商习俗。 从历史上看,其先民早在唐宋时期就由阿拉伯、波斯等地来到中国经商。元代以后,回族虽然拥有了土地,但他们并没有单一在土地上做文章,而是坚持农商兼顾,且城镇回民一般都以商为主,靠商生活。时至今日,回民在全国各地的流通领域,仍很活跃。如甘肃临夏、宁夏同心和吴忠以及陕西、新疆、山东、河南、河北、青海、云南等回民集中的地方,回族群众成为当地经商的带头人。 特别是在我国一些边远落后的地区,人们对经商还有这样那样看法的时候,回民仍以经商为荣,遇到好的机遇绝不放过,包括回族清真寺上的阿訇也经商。如宁夏同心县,回族人口占80%,过去一直是贫困县。1988年在该县建立了流通试验区,允许农民从事长途贩运,开展商业贸易活动,在短短四年时间内,全县有三万余人经商,贫困面由53%下降到7%,75%的农户盖起了新房,农民拥有摩托车一千七百余辆,小汽车数百辆,人民生活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临夏回族自治州是丝绸之路和唐番古道的必经之地,这里的回族从事商品经营的达八万多人,固定经营者三万余人,尚有四万余人往返于州内外,以及东部和西部各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