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是广西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壮族人民在节日(尤其在歌圩)、劳动生产、生育、寿诞、婚嫁迎娶、丧葬、祭祀等民俗活动场合都要唱歌。 壮族民歌,从语言上分,有壮语民歌和汉语民歌两种。从内容上分,有古歌(神话歌)、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风俗歌)、情歌、生活歌、历史歌、传说歌、故事歌、儿歌。 壮族歌谣从称谓上分,有欢、比、诗、加、伦、师六种;从句型分,有全歌五、六、七、八、十言和长短句六种;从韵律上分,有腰韵、脚韵、头韵、勒脚和自由韵五种,但以押腰脚韵为主,这是壮族歌谣的一大特点。 “欢”,壮语的意思是“歌”。欢流传几乎遍及全广西。欢的内容涉及生活各个方面。形式上有五、七言四句欢,五、七言十二句勒脚欢,排欢,五、七言嵌句欢等。 五言四句欢,单句末字与双句腰字押腰韵,第_二、三句末字押脚韵。这也是壮欢的基本句式和基本诗律,下例是保持原诗律的汉译五言四句壮欢。 见妹第一面,好比捡得金。 爱慕埋在心,日思更夜想。 “面”与“捡”、“心”与“更”押腰韵,“金”与“心”押脚韵 七言四句欢与五言四句欢同诗律。、 五、七言十二句“勒脚欢”都是每篇三章,每章四句。第二、三章各重复唱首章中的两句,顺序如下:一、二、_三,四;五、六、一、二;七、八、三、四句。每一章的诗律同五、七占罔句欢。下例是保持丁原诗律的汉译七言十二句“勒脚欢”。 家有半斤煮半斤,只看哥你一条心; 家有四两煮四两,妹又不定煮一斤。 上下都是一家人,吃的穿的都不争; 家有半斤煮半斤,只看哥你一条心。 真的没米来煮饭,看哥一眼顶几顿; 家有四两煮四两,妹又不定煮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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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三月三是中国东南地区的少数民族-畲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在这一天,畲族同胞都会举行盛大歌会,载歌载舞,祭祖先拜谷神,热闹非凡,这就是畲族三月三乌饭节。在这一天里,人们还要吃乌米饭,款待来客,故称“乌饭节”。 乌米饭是畲族人用山上的一种叫乌稔树野生植物做成的。乌米饭的做法是:取叶煮汤,然后将糯米泡在汤里数小时后捞起,放在木甑里蒸熟。这种乌米饭色泽蓝绿乌黑,并带油光,吃到嘴里香软可口,气味清香。 畲族三月三乌饭节的来历,相传在唐代,畲族的两位首领雷万兴和蓝奉高,领导畲族人民一起反抗当时的统治阶级,最后被朝廷军队围困在了山上,将士们靠吃一种叫‘乌饭”的野果度过年关。第二年三月三日这一天,畲族人民冲出了包围,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从此作为纪念,人们把三月三日这一天定为节日,并在这一天里吃“乌米饭”表示对英雄们的纪念。 畲族乌饭节的主要活动是去野外“踏青”、吃乌米饭,借此以缅怀祖先。 由于乌稔有防腐、开脾作用,将乌米饭用苎麻袋装起来,挂于通风阴凉处,可以数日不馊。如果再加上猪油熟炒,则更加味美可口。因此有“一家蒸十家香”之说。 以上介绍的是畲族的乌饭节。需要说明的是:中国还有不少的地方和民族也有乌饭节。在浙江、江苏、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地的许多地方都过乌饭节,但时间是每年的农历四月八日,这天人们一般都要蒸煮江南特有的乌黑发亮、清香可口的青精饭,俗称乌饭,又名“阿弥饭”。 另外,许多少数民族,例如苗、瑶、侗族人民为纪念或悼念自己的祖先,把每年农历四月八日称为“乌饭节”。 畲族三月三乌饭节在时间上与其他地区、民族有所不同,算是比较有特色吧!
不论住在哪里的苗民都不认为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就是他们祖先文化的诞生地,他们异口同声地宣称他们的祖先在远古是栖息在水边,他们是从水边(有的说海边)迁徙而来。关于这点,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他们祖籍源头的信息。 (1)史诗传说记录 史诗和神话传说是人类最早记录自己“生世”的范本,同样,苗族史诗是苗族对自己祖先的来历以及万物起源、发展记录的集大成者。苗族史诗中的推原神话(geneticmyths)也和世界各民族的推原神话一样,专门阐释万物的肇端原委,其中“迁徙歌”详尽地描述了苗族的祖先从何而来。《跋山涉水》(有人译为《沿河西迁》)是这样说的,黔东南(贵州苗族的主要居住地)的苗族祖先原住在东方,由于子孙繁多、生活困苦、就逐渐西移。在迁移过程中,苗族开始有了分支。他们沿水泽(大河),最后到了“格罗格桑”(即贵阳城)便栖身在那儿。其中还谈到广西大苗山的祖先是怎样从井海扬(传说为香港、海南岛一带)沿珠江、西江、柳江,最后定居在大苗山。苗族史诗中甚至还提到“五指山”。苗族的风俗长诗《丧葬歌》中记载: 老家洪水沼泽边的大地, 放来了病魔, 是洪水沼泽边的老故居, 放来了死神。 上面多次提到的“洪水沼泽边”与神话传说中长江中游水乡相吻合。 (2)民间口头传说 一部分苗族相传他们的祖先来自江西,凯里舟溪的苗族也有相同传说,他们甚至比紫云的苗族说的更加具体细致,说他们最早一辈祖先原住在江西朱市巷,后经湖南、湘西最后到达贵州。黔东南有些地方的苗民又说他们来自扬州的扬县。有时同一地区的两个邻近的村寨的传说都不同,比如雷山大塘地区的王家寨和石家寨苗族的历史由来各不相同。甚至同一村寨的人对自己祖先的故地也不能统一。 不过这是通例,民族学、民俗研究对口头传说历来持两种态度,认为民间传说是人类文化最丰富多彩的源泉,但由于口耳相传的随意性,经常使历史事实变得模糊不清,因此,它只构成“历史复原法”中的参考指标。此外还有来自江西吉安说、江西泰和说、上海说、湖南说,不一而足。 (3)巫师(鬼师)的葬词 贵州的苗族有这样一个观念,认为人死后其灵魂要回到老家去,因而在丧葬仪式中有一个由巫师唱送魂歌的仪式,把死者的一部分灵魂送往故土。这是苗族人民深深依恋故土的情结,同时也是历史考据阐释的依据。送魂歌的主要内容是送魂的指示路线,它为我们了解苗族远祖栖息地提供了方便。雷山西江苗族的送魂路线为: 西江一平寨一龙久一乌摇河一黄里一丹江一永乐一榕江一沿都柳江下广西一湖南一湖北一长江下游平原 其他地方的苗族丧葬仪式中鬼师指点的魂归路线各不相同。 如果我们对以上三个方面收集来的材料进行对比的话,一开始定会堕入迷雾之中,因为各地的苗族对祖先故土的描述迥然不同。但是,我们坚信,纵然是最复杂的“米诺斯迷宫”,也一定有通往洞口的“阿利阿德尼彩线”。经过筛选、分析和整合,一些隐晦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线索便悄然显露。它构成了以下三个共同点: (1)苗族的祖先原是栖身于水边的,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从苗族史诗“洪水神话”中得到证实。 (2)由于某种重大的变故(多半是战争)使他们举族迁徙。在漫长的迁移途中渐渐出现了分支并最后定居在不同的地方。 (3)苗族史诗还证实了他们的祖先是伏羲女娲,和华夏始祖同源于一体。
过去,裕固族长期存在重女轻男的思想观念,这也许是母系社会的遗风。家中大部分生产事务及全家生活的操持,都由女子承担。女子以终身守家为习惯,继承父母家业,多不愿出嫁离开父母。又因女子身价甚高,索要彩礼较重,正式结婚费用较大,家底不丰裕的牧民之家,一般无力娶妻。 在男子无力迎娶,女子以守家为荣的情况下,产生出了招赘女婿婚。招赘女婿婚,一般是家里只有一女而无男,如果女儿出嫁,父母无人赡养,父母过世之后,这一家就绝了户,家业无人继承,只好招赘女婿上门,支撑门户,继承祖业。 招赘之前,待女方的舅舅等主要亲属商讨同意,物色好女婿,并且征得女婿的舅舅、父母的同意,然后,女婿可提前一两年到女方家,在女方家生活、劳动,了解女方家的情况,在朝夕相处中和女方建立感情。经过一两年的共同生活,如果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姑娘又到了结婚年龄,选择良辰吉日,请来姑娘的舅舅和主要亲戚,给姑娘举行成人礼的戴头面仪式。 女方家事先请来一或两个有儿有女有丈夫(意为福寿双全)且动作利索的妇女,在仪式上给姑娘梳头戴头面。请来戴头面的妇女给姑娘送一份礼品,即一把崭新未用的梳子,一块海螺骨磨成有眼的白色圆骨块和绑扎头面的头绳。梳洗穿戴整齐,姑娘给每位客人倒一碗酥油茶之后,使用“扎拉帽子”(即顶部有红缨穗、高顶宽沿、后部卷起的白色毡帽)遮住脸不再讲话,由戴头面的妇女将其扶到小帐篷就座。这天家里要招待宾客。 在姑娘举行戴头面仪式之前,女婿回到父母家,由其舅舅或父亲、叔叔一两人陪同,把女婿送到女方家。女方家事先为新姑爷准备一套新衣服,一根系腰(即红色绸、缎腰带),一截煮得半熟的羊干腿骨(裕固语称“尧达曲珠尔”)。新女婿进门之后,由两男子相帮给女婿换上新衣,勒上系腰,把羊干腿别在腰带上;一名男子“冠戴新郎”时,高声叙说“阿斯哈拉”、“尧达曲珠尔”。冠戴叙说完毕,招待客人。 在当天下午,为客人做一顿羊肉面条饭,上饭之前,姑娘的父亲给来的每位客人回敬一条哈达,并说招待不周等客气之词。吃饭之后,客人纷纷离去。 裕固族有“大事小事,一顿饭食”之说,吃饭之后等于宣布这桩喜事操办结束。当晚女婿姑娘同居,开始夫妻生活。来的客人都要带一份礼品,大多是一包茶砖,两瓶白酒,一块二尺见方白布的哈达。姑娘家还要答谢请来戴头面的妇女,给每人一疋白布、一疋蓝布(原来一疋布约一丈五六尺长)。 招赘女婿婚,除上述情况外,也有事先物色好女婿,女婿不提前到女方家,到了女方举行戴头面仪式那天才招赘上门的。还有事先没物色好合适人选,姑娘又到了举行成人礼戴头面的时候,就先给姑娘戴头面,之后有合适者再招赘进门。这种后来者,一般不举行什么仪式,进门后就一起生活、劳动。 招赘进门的女婿,有财产继承权,在家庭中以主人身份自居,这种生活一般比较稳固,女子也有终身依托之感。如果生活几年,感情破裂,男方离去之时,还可带走部分家产。 这种情况一般不多,招赘的男子多属家中兄弟多,家中无力为其娶妻或家庭不和睦者。而在今天,裕固族已很少见此等婚俗。除他们的结婚程序中保留了一些传统仪式外,其他方面已和汉族相差无几。
藏族的婚俗因居住地区不同而异。迭部藏族婚俗由求婚、提亲、定亲、结婚、开门、大酒、回门组成:当男方看准女方的人品、长相、针线活等,便主动找机会接近,如两厢情愿,男方先告诉自己的父母,去寺院算属相是否相合,然后便找一位与女方家相好的老人或女方的舅舅作媒人准备提亲。 提亲时,媒人带着男方家的父母或其他直系亲戚,拿上一壶(铜壶为佳)青棵酒,壶柄上系一条哈达或红线绳,在酒壶的盖沿上抹三点酥油,前往女方家提亲。提亲人数以单数为好,女方家事先请来本村相好的邻居和直系亲戚迎候,姑娘这天一般不让男方提亲的任何人见到。提亲的进了女方家后,由媒人给女方父母介绍男方家中的一切情况,并把拿的酒放在堂屋家神前的柜子上面。媒人一边讲,一边劝说女方父母和其他亲戚快把壶里的酒喝完,女方家为了慎重起见,一般不马上答应男方提出的任何条件,待3-5天后答复。女方家同意后,才将此壶酒喝完,装上青稞等粮食,将酒壶送到男方家,这时男方家已明白,女方家已同意了此门亲事。 紧接的程序是定亲,在男女双方算好的吉日里,男方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拿上必需的青稞酒、牛羊猪肉,炸上油饼,蒸上花卷或馒头,带一些新鲜水果、糖茶、蔬菜等礼物,前往女方家。女方家一般不做大的准备,主要吃喝是由男方家送来的。 定亲的主要成员是双方的直系亲属和关系较好的左邻右舍,人数一般在5-8人之间。男方一行由一位懂仪式的人将酒倒入小龙碗或酒杯里,先敬家神一杯,然后敬给女方父母和其他客人,再由男方父母按同样的顺序依次敬酒,然后双方父母和媒人开始商议给姑娘的嫁妆。上迭部女方家同意姑娘的终身大事后,让其到男方家住几天,然后再商订何时结婚。 在结婚的前三天,男方家派人将穿戴的首饰送到女方家,姑娘即刻穿戴好所送之物,并由母亲在村庄里找一位儿女双全的老阿婆梳头,然后等待过门。女方家提前做好了送亲的一切准备,并请来和尚(阿姑)念经。男方家选好属相符合的娶亲队伍3-5人(包括新郎),骑上马前往女方家娶亲,到了女方家门口,门被杠子顶着(这是刁难娶亲队伍的一种讲究),里边的人问,外边的人答。问答一阵后,女方家才将大门打开,娶亲的人们被请进堂屋,吃一顿丰盛的饭之后,将姑娘娶走。 姑娘出门前,女方家先派几个年轻人,拿着开路酒沿途撒土、洒水。护送新娘的5-7人和娶亲队伍一走出门,在路途中行走较快,一般要赶在中午12时前赶到男方家。上迭部是将姑娘由送亲队伍送到途中,娶亲队伍与其相遇后,便找一草坪坐下,拿出双方的酒肉,互献哈达,这样热闹一阵后,双方长者决定将新娘交给娶亲的队伍,各自撤回。而下迭部藏族群众在新娘到婆家大门口时男方家提前在门口放一木柄,装满水,新娘将水背进家门,意味着背财进门,送亲队伍到门口先叫门,经一番问答,才将大门打开。
少数民族家族构成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但就本质而论,它仍然以维系家族的生存和发展而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少数民族家族的构成,反映了民族的历史与其文化内涵,熔铸着一个民族特有的思想、观念和精神。 户族裕固族不称家族而称“户族”。据裕固族历史文化研究者介绍,“的尔斤”就是裕固族语“户族”的音译,每个部落是由数量不等的的尔斤所组成。 每个的尔斤根据其名称的首音或尾音取一个类似汉族的姓作为本户族的标志,如“亚赫拉格的尔斤”取汉姓为杨,“西喇的尔斤”取汉姓为黄,“啊尔郎的尔斤”取汉姓为郎等。每个户族中设户族长一人,称“老者”或“户主”(掌柜的),管理本户族内部事务及负责交纳本户族“茶马”(即官税)。户族老者无世袭权,每一两年选举一次,多由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 在的尔斤户族中,不分男女均为本户族成员。但“裕固族由于婚俗方式决定了家庭家长的权力,夫随妻居的家庭经济大权自然操在妻子手中。同居男子无财产继承权,如果感情不和,男子离异而去时,不能带走任何财产,孩子亦属女方”。 而今,裕固族家庭则由父母共同管理,分工明确。家产由幼子继承,负责养老送终。 裕固族有崇拜部落英雄的习俗,凡英雄们死后,其灵魂就会变成家庭或部落的守护神。一旦家庭或部落有不祥之兆时,便通过一定的仪式进行祭祀部落英雄。
阿昌族的“腊撒”是“换手艺”的意思,是阿昌族青年男女进行择偶的一种特殊游戏,分为“相送”、“回礼”、“赠送”、“刹水”4个阶段。 男女青年在对歌过程中,如果某个姑娘或小伙子相中了对方,就用递烟的方式请对方收下自己的烟盒,称为“相送”。 如果女方有意接受了男方的烟盒,10天或半个月之后,姑娘就把自己缀着蚂蚱花的“绢迈”(用布做的披巾)加上一包香烟、火柴等,用纸包好,再用彩线结个活扣捆好送给小伙子,表示心中有爱慕之情;如果没有看中对方就结千死扣,表示不再与对方保持这方面的关系了,此为“回礼”。 男方收到女方的“回礼”后,便知姑娘的态度如何。如果姑娘表示同意,小伙子便把自己亲手雕刻的银簪拴上两颗串有彩色珠子的蚂蚱花送给姑娘,或用手镯、银链、银扣,再加几颗水果糖包裹好,请人捎给姑娘,表示自己真心实意地爱上了姑娘,这就是“赠送”。 如果姑娘拿定主意与小伙子结成终身伴侣,就用自己亲手织的。阿昌布。做成一件对襟衣送给小伙子。如果姑娘无意与小伙子成亲,就到商店买一只枕头相送,表示赠礼道歉,请男方另选对象。此为“刹水”。
回历是伊斯兰教教历,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通用的历法。回历为阿拉伯人创制,包括太阳历和太阴历两种,元朝时传入我国。我国使用的是太阴历。在元明时期,回历是中国唯一由朝廷颁布的少数民族历法。主要用于祭祀和纪年。 回历的历元设在公元622年7月16日,人们把它叫做“希吉来”,意思是迁徙,我国回民则称之为“至圣迁都元年”。相传公元622年9月20日,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为了继续传教,从故乡麦加迁徙到麦地那。经过lo年的征战,阿拉伯半岛大部分部落都皈依了伊斯兰教。17年后,穆罕默德的朋友哈里发欧默尔想将穆罕默德从麦加出走的那一天作为回历历元。但是为了使回历的元旦与当时太阳年的元旦一致,就把这个日期提前了两个多月,也就是把公元622年7月16日作为回历的元年元旦。 回历的年长为354. 367 2天,一年为354天,余下0.367 2天,积30年为11天左右,于是以30年为一周,加插11天,多一天的为闰年,闰年为355天。逢闰之年,闰日一律安排在12月末。具体置闰的办法是,将回历纪年除以30,余数为2,5,7,lo,13,16,18,21,24,26,29的为闰年。 回历以开始见到小月牙(新月)之日为初一,常常比朔日迟一两天,故与太阳合朔之日不在初一,月圆之日不在十五。回历规定单月为大月,每月30天;双月为小月,每月29天。 回历还有一个特点,以日没为一天开始。回历采用星期制度纪日,一星期分为七天,称为七曜,与日、月、火、水、木、金、土对应,以星期五金曜日为礼拜日。 回历每年有三大节日,三月十二日为圣纪节,是穆罕默德的诞辰纪念日;十月一日为开斋节;十二月十日为宰牲节,又称古尔邦节。 回历每年十二月为朝觐月份。对一位虔诚的伊斯兰教徒来说,到麦加朝圣是终生努力的目标,为此他们可以不惜任何代价。 回历的太阳历以公元622年为纪元,春分为岁首。以太阳在黄道上运行的位置(十二官)来定月份,即太阳在黄道十二官上运行一周为十二个月,称为“不动的月”,回历太阳历各月太阳所在的官名和日数如下表。 回历的太阳历把一年分成12个月,前6个月中,除四月为32日外,其余的月份都为31日;后6个月中,除九、十月为29日外,其余均为30日,全年共365日,每128年置闰31次,每逢闰年在三月末加一天,闰年全年为366日。我们知道,现行公历每400年置97个闰日,积3 330年与回归年相差一日,而回历积80 000年之后才相差一日,可见其精确度之高。这也是回历今日通行于伊斯兰教各民族之间久而不衰的原因之一。
傣族孔雀舞是我国傣族民间舞中最负盛名的传统表演性舞蹈,流布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瑞丽、潞西及西双版纳、孟定、孟达、景谷、沧源等傣族聚居区,其中以云南瑞丽市的孔雀舞(傣语为“嘎洛勇”)最具代表性。相传一千多年前傣族领袖召麻栗杰数模仿孔雀的优美姿态而学舞,后经历代民间艺人加工成型,流传下来,形成孔雀舞。 傣族的历史悠久,从公元1世纪,汉武帝开发西南后就与内地在经济和文化等方面一直保持往来。东汉时,傣族首领多次派遣使者率表演乐舞、魔术、杂技者到洛阳献艺。由此可见,傣族的乐舞文化早在两千年前已有相当高的水平。 在傣族人民心目中,“圣鸟”孔雀是幸福吉祥的象征。不但许多的人们在家园中饲养孔雀,而且把孔雀视为善良、智慧、美丽和吉祥、幸福的象征。在种类繁多的傣族舞蹈中,孔雀舞是人们最喜爱、最熟悉,也是变化和发展幅度最大的舞蹈之一。傣族民间传统的孔雀舞有着很长历史,并被纳入了宗教的礼仪之中。孔雀舞是傣族人们最喜爱的民间舞蹈,在傣族聚居的坝区,几乎月月有“摆”(节日),年年有歌舞。在傣族一年一度的“泼水节”、“关门节”、“开门节”、“赶摆”等民俗节日,只要是尽兴欢乐的场所,傣族人民都会聚集在一起.敲响大锣,打起象脚鼓,跳起姿态优美的“孔雀舞”,歌舞声中呈现出丰收的喜庆气氛和民族团结的美好景象。 孔雀舞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悠久的历史。早在一千多年前,傣族人民中间就已经流传着许多有关孔雀舞的优美传说,召树屯与楠木诺娜的故事,就是其中的一个。民间在“赶摆”、过节以及各种喜庆日子里表演的孔雀舞,都是根据各种传说编成的。 孔雀舞的动作优美曲雅、柔韧内在而又轻盈敏捷。孔雀舞的语汇也是非常丰富的。模仿孔雀的一举一动,真是千姿百态,如手上的动作有:五位提腕手,四位摊掌立掌手、七位按掌手,等等。手势可用掌式、孔雀手式、腿式、嘴半握拳式、扇形手式等。脚下的动作有踮步、起伏步、矮步、点步、顿错步,还有很多的抬前、旁、后曲腿等优美的典雅的舞姿。肩部往往配合手脚用柔肩、拼肩、拱肩、碎抖肩、耸肩等等。丰富的舞蹈语汇,描绘出孔雀的活泼、伶俐、美丽。 孔雀舞没有音乐旋律的伴奏。伴奏乐器虽然仅有象脚鼓、锣、钹等打击乐,但并不显得单调。象脚鼓的鼓点异常丰富,音响变化万千,表演者一般都要选一位很好的鼓手伴奏。这样,才能打出丰富多彩、激动人心的鼓点。同时能随着表演者的舞蹈动作和情绪的变化而灵活、巧妙地变换鼓点。木架上按大小顺序排列的锣虽然只打着单一的节奏,但也能随着表演者的舞蹈动作的节奏,但也随着表演的情绪和舞蹈动作的变化而有轻、重、快、慢之分。
神判是曾存在于傈僳、怒、藏、彝、苗、佤、珞巴、壮、高山等少数民族的古老习俗。这往往是在原告无真凭实据,被告拒不承认,头人又调解无效时,最后采取的最高裁决方式。神判的结果具有绝对的权威,当事双方必须服从,别人也深信不疑。 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傈僳人争夺土地的纠纷也接踵而来,“神判”的捞油锅方式,从此产生。例如:木古甲村人拉阿先,木楞村人俄克之间,为争夺一块土地而发生过捞油锅的“神判”事件;古泉僳僳族、木古甲怒族之间,因抢夺土地而归生过战争。在战争中由于木楞村人峨恒帮助古泉人,打败了木古甲怒族阿格杜,为此,阿格社被迫逃往俅江。以上,是木古甲怒族历史发展的一些梗概。 傈僳人民间这种神判习俗,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原始公有制经济崩溃、私有制经济开始发展的时期。这时,人们有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但又没有成文的法律和相应的制裁手段来保护私有财产和家庭生活。因而,当着村寨发生了偷盗、人命案和奸情(这时的一夫一妻家庭中,已产生了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财产的观念,与妻子通奸便侵害了丈夫的私有财产),人们只好以睹咒、发誓、占卜等方式来向天神申诉,希望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天神,能用其明察人间善恶的慧眼,来识破窃贼及奸淫者,并给予惩罚。后来,这种祈神明察和裁决的习俗,与民间捞油锅、捞开水锅,以及用手握或脚踩烧红的石头、铁犁铧一类的巫术相结合,便发展成为离奇古怪而又残酷的神判习俗了。 早期的习惯法和神判,开始还保留有原始民主平等的成分,加上又被涂上一层神的万能和至高无上的色彩,不仅使得当事者绝对服从,也使村众深信不疑。因而,它在维护生产秩序,保障家庭和村寨安宁方面,曾起过积极的历史作用。 但是,进入阶级社会后,神判便慢慢失去其原始民主平等成分,而成了统治阶级欺骗村民、压迫弱者的手段。事实上,那些被逼把手伸进开水锅捞石块的人,被人搀扶着从烧红的铁铧上踩过的人,除了奴隶,便是穷苦百姓。神判往往使他们倾家荡产,并落下终身残疾。而对于土司、头人来说,神判则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因为不论官司谁赢谁输,原告或被告都得拿出相当数量的钱财,分别奉送土司、头人和施行神判的巫师。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一项项法律的颁布、实施,随着人民法庭的建立,神判便成为历史的陈迹了。